在1993年因镇政府修建,本人房屋碍事被拆,给一张房屋建设许可证,并政府人员亲自点地块,该地块在本村与政府建设商品街所征地块之中,征地中有本人土地被征用,他人在我地块建房,我在另一人的地块建房,所有人手续齐全,现在占地期限将满,占用我地块人强行翻建,政府阻拦无效,因本人在政府上班,本人也想翻建,政府不给出合法翻建手续,我所占该地块地主阻拦,因为这些土地仍然填写在农村三十年不变的土地使用证内,并都与大队签了租赁协议,占用我地块房主因与大队有经济纠纷,所以已经十多年不交租赁费了,导致本人也违反了协议的相关规定,但我现在也补交租赁费用,但大队一直没有给我应得的补助款,政府无法解决此事一拖再拖后,给我们找了个县长专职律师,说房本有效现在还能翻建,但因有纠纷应协商解决在建,但他强盖本人阻拦也违法,因为没有个人与个人的协议,想找个能帮我的好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