禹州文殊吧 关注:403贴子:5,949
  • 0回复贴,共1

禹州购房交易服务费

只看楼主收藏回复

关于禹州市众诚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
收取代理服务费的情况说明
近日,有网友、业主通过各种网络平台反映禹州市众诚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众诚公司)违规收取代理服务费等问题,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众诚公司在原房管局二级机构禹州市房地产中介服务中心的基础上成立,2000年,按照建设部要求脱钩改制,改制后为具有独立法人的房屋中介服务公司。众诚公司为委托人提供查阅档案、绘制草图、委托测绘公司出具测绘报告、填写相关表格、完善各类登记材料以及跟踪办理等服务事项,该公司所收费用除缴纳税费之外,其他全部用于该公司人员的工资发放和办公支出。
众诚公司收取的代理费严格按照《关于公布取消、停止征收和调整有关收费项目的通知》(豫政〔2008〕52号)文件收取,委托人委托众诚公司办理相关事宜,众诚公司收取相关费用,不委托的不得收取相关费用。在签订委托书时,众诚公司工作人员存在解释不到位情况,未将服务内容和收费标准及时告知委托人,引起部分委托人的误解。
购房人通过按揭方式购买商品房,从最初的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到购房者最终拿到不动产权证需要办理的相应的不动产登记业务共计有八项:1、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2、预购商品房抵押权预告登记;3、商品房首次登记;4、新建商品房转移登记;5、预购商品房预告注销登记;6、预购商品房抵押权预告注销登记;7、新建商品房按揭抵押权登记;8、抵押权注销登记领取不动产证。除第3项外,其他7项业务均需开发商、购房业主、按揭银行工作人员到登记机构办理。购房业主与众诚公司签订委托书后,由众诚公司工作人员分别到开发企业、按揭银行、房屋登记机构等部门代理购房业主将上述业务全部办理完毕。众诚公司按照中介服务合同的约定收取房屋成交价1%的房屋买卖代理费,购房业主得到物有所值的服务。
针对网民所反映的有关问题,禹州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已责成众诚公司对于公司工作人员在工作中未及时将相关情况告知办事群众,引起办事群众的不理解等问题进行认真整改。从3月20日起,办事群众可以选择自行办理,也可以选择接受众诚公司的代理服务。
下一步,禹州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将加强对中介机构的监管,责成众诚公司完善规章制度,堵塞工作漏洞,加强职工培训,提升服务质量,为购房业主提供更加快捷、优质的服务。
禹州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
2017年3月23日


IP属地:江苏来自iPhone客户端1楼2017-03-24 20:41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