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真是一个人的贴吧 关注:4贴子:14
  • 2回复贴,共1
给自己一个警示和更新的动力吧


1楼2017-04-15 21:29回复

    黄金时代末期有个不太出名的诗人曾经写过的诗句:“火种带给人类的不只是温暖,还有毁灭。”我不太清楚他这样胡诌的理由是什么,毕竟没有火,或许人类还过着茹毛饮血的生活。但就结果来说,带给人类末日的,确实是火,笼罩地球的火,也有人说那不是火,是人将地球变成了太阳。不过就其带来的结果本身来讲,过程什么的怎么都无所谓了。而创造这末日之火的,便是人类自身,准确来说,是人类动用几乎全部武器创造的。
    看了看表,正午的卡夫卡沙漠酷热难耐。我不着急赶路,这样的情况下赶路就等于浪费不必要的能量。简易大帐篷很快搭好了,我躲了进去,让安德鲁斯在外面放哨看着马匹。安德鲁斯是一只听话的混种犬,其祖先是人类在末日大战中通过基因技术培育出来的环境适应力超群,战斗素养,繁殖能力极强的战斗犬,不过长得实在不怎么好看。在卡夫卡沙漠中,很难说除了战斗还有什么其他活下去的方式,与自然战斗,与响马战斗。在如此凶险的沙漠中,安德鲁斯已经是第3只陪伴陪伴我的护卫犬了。
    这片沙漠也是末日的余毒了吧,这里有一望无际的沙原,又有大量崎岖嶙峋的山谷和就古河道,用我自己的话来说,这是一块破碎的大陆。看过很多文献记载,这里在战前是一片巨大的森林,面积哪怕在当年环境未被破坏的世界中也名列前茅。不过今年我都21岁了,至今还没有见过森林是什么样,只在一些文献的图片中见过。用我自己的感觉来说,那就是树海,相比之下,卡夫卡沙漠中树的数目最密集的绿洲也不过森林的小小一角。至于这里以外的地区,我从来没有去过,也很少听说别人去过。当然也听说过走遍了这个世界的学者,不过我是没有见过这么厉害的人物的。不过据说哪怕是地球的另一边,海的那一端,沙漠也仍然无穷无尽。
    黄金时代,世界据说就是从那时开始一步步改变成现在这副容貌的。据说叫黄金时代不是真的黄金遍地,而是人人都过着坐拥黄金般的美妙生活。不过这都是狗屁,如果真的人人都过上了那种生活,又怎么会有人用无数的毁灭性武器洗遍地球表面呢?所以我一点都不羡慕那种时代,毕竟那是个最后落得个灰飞烟灭的时代。
    这群**连一个稍微完整一点的世界也没有给我们这些后代留下,这就让我们这些后代不可能原谅他们。自从末日之战之后,生态系统几乎完全崩溃,人类的数量直线下降,当然,原因是有很多的,极度恶劣的生存环境我们确实消受不起。
    S保佑,日子要过下去,没有太多路子可以走。卡夫卡沙漠具体有多少人类,没有人具体统计过,但大部分人都生活在自发形成的聚落中,这种聚落形式我在很多有关历史的书籍中确实见过,早期的黄金时代,人类科技尚未得到本质上的突破的时代,所有人类都生活在这种类似的聚落当中。当历史绕了一个大圈子又回到了这种对于黄金时代的人来说颇具原始风味的起点上时,我们的生存目标也重新导回了在残酷的自然中挣扎着活下去。
    我从出生开始就不断流返于卡夫卡沙漠13地区的聚落之间,尽量地赚取资源。因为我的父母是流浪者。所谓流浪者,就是没有被任何聚落接受成为正式住民而流浪在卡夫卡沙漠上的人。至于为何不被接受,原因五花八门,不过往往不是什么体面的原因。所以往往一旦被驱逐出聚落的流浪者要么自立根生,要么就加入了响马。而我的父母至死也没有告诉我为何他们会成为流浪者。
    而我嘛,可能生来就要做一个流浪者。从小在各种商队和响马夹缝间的生存早已深谙基本的沙海处世之道。某些有些聚落甚至以我有“某些过人之处“为由向我发出了常驻邀请,希望我能成为那里的永久居民,不过我都以习惯漂泊为由拒绝了。如果不是无时无刻都单独行军实在太过危险,我甚至愿意做一个传说里才见得着的独行者。
    不过就好像滚动在火海中的蚂蚁团,与他人结伴才能增加你在卡夫卡荒漠中的生存几率,哪怕有时候迫不得已必须与自己最不信任的人联手,这是必须记住的一点。
    硕大厚实的帐篷由黑色犀牛皮制成,这种只有东部绿洲才有的稀有物种给人们提供了绝佳的隔热材料,短时间内可以起到降温的效果,将外界的高温隔绝在外。但是在太阳下暴晒只消一个钟头,整个帐篷的温度就会提升上来,甚至比外界温度更高。到时候这个帐篷就会变成灼热的烤炉,所以即使再想休息舒服,也要时刻警惕帐篷中温度的变化。
    作为一个幸运的流浪者之后,我从小继承的不只是爸妈的技能和知识,还有他们的财产——他们教给我的黄金时代就流传下来的文字以及的三个箱子的书。要知道我上一个抵达的聚落中甚至连一个认识字的人都没有!他们高薪雇佣专门的识字者帮他们打理与外交有关的文书,用他们的话来说,活都快活不下去了那还有那闲工夫认字儿。这样的聚落就我知道的卡夫卡沙漠中也有好几座。
    坐在帐篷中,我从取下来的马鞍袋掏出了一本和地理有关的手抄书,书虽然不多但我也没得选择,光是这本书中的地图我都可以背下来了。卡夫卡沙漠也叫死亡卡夫卡,虽然环境极其恶劣,但顽强的人类依然在这样的不毛之地存活了下来并建立起文明。当然就我知道的而言,现在这个世界上大部分地区都是这样的不毛之地。据说北方靠近极地的地区似乎有小片的森林,不过别说那片森林,就是那附近荒凉的湿地草原都是广袤的无人区。充斥着不祥的猛兽,陷阱,和一些连我都不相信的恐怖传说。
    接着我又从马背上取下了北部沙漠中几乎人人都有但不一定人人会读的《阿顿》,这本书是奥西里斯神教和赫利奥波利斯教的共同教经。内容几乎全是晦涩的寓言,听过很多驻城学者讲解其中的影射,还是不太明白其中的道理。不过我倒是觉得因为难懂才有更可能成为人的精神寄托,毕竟这个沙漠中过着的是最痛苦的生活,追逐的是最梦幻的泡影。
    二十个世纪过去了,世界仍然处于末日之战带来的混乱之中。那场旷日持久的战争直到几乎所有人类都死亡了才停止,从废墟中爬出来的人类在目睹了这场近乎人类末日般的战争之后,对人类的未来彻底失去了信心。没有准确的资料统计了当时人类还有多少遗留下来,因为灼烧的火焰几乎清洗了每一块土地。不过依靠顽强的生命力和智慧,废墟中的人类苟延残喘的活到了今天。
    不过在这个随时都可能死的世界里,人类从来都不是为了更舒服的生活而生的。


    2楼2017-04-15 21:31
    回复
      第一章 杀伐之途
      这趟前往灰城的目的是倒卖我从上河口来的一支商队手中获得的斯库玛,大部分人类生活都很艰辛,几乎没有人会拒绝这种小瓶装着的刺激性微甜而且很容易上瘾的透明液体。当然我不怎么喜欢,因为我感觉这种东西对人体是百害而无一利的。而父母健在时他几乎离不开这个东西,母亲也常常抱怨说这是一笔不小的开销。倒卖斯库玛是我的常规赚钱途径,因为这支商队几乎每个月都会通过这里一次。商队是沙漠中另一只规模和实力都非常巨大的势力,唯一的缺陷就是响马从来不听他们讲道理。我作为这一带经验比较丰富的流浪者是提供情报的最佳来源。这些商队通过少量货物(当然对于我个人来说除了糊口还有大量盈余)换取关于商路安危和气候的情报,而我又用这些货物前往商队可能暂时不会去的较危险的商路换钱。通常来说,我会用这些货物换取某个聚落暂居权和一些钱,在那个聚落好好享受个几周,等待商队下一次到来。前提是我能活着到达那里。
      在降温帐篷中呆了大约半小时后,差不多该上路了。前往灰城的路大约还有一天半的行程,总的来说这一趟我定是稳赚不赔的。两天前和商队分离时我提供给他们的消息是有一支不知道从哪里迁来的响马盘踞了前往灰城的路,而这支商队最初的目的地就是13区最大的聚落,亦可以说是城市——灰城。虽然不太甘心,但商队领导在分析了好几份情报之后最终选择继续向北前往比灰城稍近一点的奥斯纳村,他们的收益会有一定折扣,但比起与这群来历不明的响马交涉风险几乎为0。
      不过我从这两天的行程来看,或许这批响马只是在这一带稍作停留,我并没有看到大道上有掠夺或者扎营的痕迹,这样的情况确实是个不错的征兆。这些大道是黄金时代人类修建的道路,不过由于大部分不是很重要的道路都在漫长的岁月和战乱中疏于护理而不知所踪,只留下了各个尚有人定居的聚落之间的道路在不定时的维护下其形态勉强保留下来,其状态也仅仅是可以使用。
      灼热的阳光没有减弱多少,不过我的两匹马和安德鲁斯状态还算不错,因此收起刚刚拿出来的书,简单喝了一些水之后我上路了。对于流浪者来说,马并不是拿来骑的,因为自己的全部家当都几乎都必须依靠这种四条腿的生物驮着。而骆驼则是商队的选择,这种牲畜能比马驮更多东西。一旦遇到无法对抗的危险时,我必然会甩下全部家当全速逃跑,这时候马的速度优势就体现出来了。红蜥和楚,我的两匹马,红蜥比较强壮,主要驮着我的生活物资:水,食物,衣物,医疗用品,帐篷和货物等等,基本处于满载状态。而楚着驮着军火和我的三箱书,马鞍上还插着一扇蓝红相间的旗帜,这是区分流浪者和响马的重要物品,是父亲传给我的,向接近的商队传达着我是一名被13区认可的流浪者。
      除了楚驮着的军火外我自己则背着一支步枪,我为她取名诺丝,她是我的贴身武器。这是一支产自卡夫卡沙漠南部2区宁马特的通用步枪C5,沙漠迷彩涂装,半自动步枪,只要自己的枪法不错还算挺好使的,中短距离威力十足。商队护卫和响马们都喜欢使用的东西,C5子弹常常被用来作为货币。稳定性不错,使用寿命也很长,这支枪大约跟了我4年了,没出过什么故障。虽然不怎么统计枪下的亡魂,不过我自信整个13地区恐怕很难找出第二支拥有诺丝这样卓越功勋的枪了。
      当然我最重要的特征,大概就是这条我随时披在肩上的白围巾了。这是我妈五年前在离别前亲手交给我的,不论天冷天热,我都将它围在自己的脖子上,这样我才能时时想起,我还没能与父母相见。
      我数了数身上还有大约100发子弹。囤积这样的数量对于我这种经验比较丰富的流浪者来说可以说比较奢侈了,不过外来响马确实给这段一般来说不是太危险的旅途凭添了大多不确定因素。响马从来都是这个沙漠中最危险最没有人性的敌人。如果可以的话,我甚至想剿灭这支响马。聚落往往都有自有武装,但他们最大的功能是保卫聚落,消灭真正威胁到聚落的敌人。剿灭响马的工作往往会在城中张贴告示,流浪者要么单干,要么自发组成小团体完成任务,而报酬往往就是暂时生活权和大量财物。这次外来响马盘踞商路,虽然我还没看到告示,不过我自然是不会放过这个赚钱机会的。不过从现在情况来看,被别人捷足先登的可能性比较大。
      然而继续往前走的时候我发现了异常情况。
      先是道路接近一片有数块大石头的区域时我闻到了一股浓烈的硝烟味。但安德鲁斯还算镇定,这里不久前发生过战斗。走到路边调查了一会儿之后,我确信刚刚有数名武装人员发生了冲突。并且我发现了不少散落的血迹和一匹死掉的马。马身上有弹痕,马鞍上还绑着13区流浪者的旗帜。看样子一批流浪者在这里遭到了外来响马的埋伏,不过估计也是些没什么经验的菜鸟流浪者。地上有好几条延伸至远方的血痕,有人被拖走了,生死不明。
      我将步枪拿在手上上好膛,如果战斗刚刚发生不久的话,那批响马应该还没走远。不过有安德鲁斯在的话,我就能立刻发现异常,不用担心别人的伏击。
      往前走了几百米后,我远远地就看见了一个人,确定周围没有可以伏击的地点后我靠了过去。他被倒挂在一个简陋的钢架子上,脚上绑着绳子,在空中微微晃荡,似乎还没死,血顺着下垂的双手往下滴,已经快要休克了。这个钢架子背后还摆放好几具尸体,根据血痕来看这几个人就是被拖走的那几个人。我利落的爬上钢架子将绳子解开将他放了下来。
      “L……L保佑……,”他被放下来之后背靠着架子有气无力地说道,“我……还以为要死在这……这儿着呢。”
      “你是流浪者还是响马?”从装束上,确实很难分辨出流浪者的区别。为防止被偷袭,我也拿枪指着他冷冷地问道。不过看他的惨状,应该是一名流浪者,被响马挂在路边如果没有人发现就要被风干成干尸,警示后面过来的商人和流浪者。
      “我……我是流浪者,”他大腿和肩膀有几处枪伤,往外渗着血,虽然没有命中要害,但他嘴唇惨白,如果放任不管估计一会儿就要失血而死了。我帮他做了一些止血处理,又给他喂了些水,当然不是因为我的慈悲心肠,只是因为不想他在把这队响马的情报都告诉我之前就死掉了。
      “谢谢你,”他虽然还是没劲,但至少说话要稍微清楚些了。
      “袭击你们的是什么人?“我单刀直入地问道。
      “是……一批没见过的响马,大约有十几个人……”他自然知道我想要的是什么,“他们埋伏了我们,下手狠准,崔克和贾森当场毙命;我和奥托与他们爆发了激烈的枪战,不过奥托也中了好多弹死了……天哪,那么厉害的一个流浪者……”
      听到奥托这个名字我心里蹦硌了一下,两个月前他还和我一起搭档做过一支商队的护卫。我扫视一下钢架背后那几具尸体,果然那个很强壮的轮廓现在也静静地躺在那里。不过我立马恢复平静,因为在这片残忍的沙漠上,任何生命都有可能转瞬即逝。
      “详细说下那批人马的配置,”我接着问道,“你们有没有击毙响马?”
      “当然有,”他说“奥托击毙了至少两个响马,我击毙了一个,倒下前还击倒了一个,不知道死没死……剩下的至少不下还有十个……他们都配备了自动步枪,通常款的……其中还有人配备了重机枪,将我拖走的那个响马就背着……”
      “那你还记得将你吊起来之后响马去哪儿了么?”我大概知晓了这队响马的实力,一个人不是不能对付,而且他们并不是本地人,结合对于这个地方的熟识经验我一个人拿下他们也是很有可能的。
      “他们往南边的旧村残骸去了……就是弗杜纳村……”他疑惑地看着我,“难道你要去送死吗?”
      “不,”我把枪背回背上,不出我所料,这一带响马扎营的最佳地点就是那里,我已经有了计划了,“我去会会他们。”
      “别……别想了,”他略带绝望和嘲讽地说到,“我们四个虽然不是特别厉害的流浪者但对这一带还算熟悉,现在却落得这样的境地。你一个人怎么对付他们……即使皓来了也是死路一条……”
      “好了,这就不关你的事了,”我转身牵马准备前往南边的废村。那里曾经是个叫弗杜纳的聚落,不过过于猖獗的响马使得那里最终荒废,现在基本上除了响马不会有人选择在那里扎营,“我留一小罐水给你,如果你能坚持到灰城的话,那就是天不绝你。祝你好运吧。”
      “太……太感谢了,”他说到。在这样的沙漠中流浪者之间除非组成团体否则基本都是各顾各的,生存资源共享就意味着牺牲自己的资源。而在这片茫茫沙海中,哪怕是信任无间的团队之间由于内讧付出惨重代价的事情都屡见不鲜,“你叫什么名字?你也要去灰城是吧?如果你我都能活着到达灰城的话,我就想办法报答你,L保佑。”
      我提了提肩上的诺丝,一边往前走一边说:“我就是皓。”


      3楼2017-04-15 21:37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