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泉法院执行风暴再发力 多部门联动强制执行排除妨害案
2017-04-20 姜凯涛 尚 君 石泉县人民法院



4月20日,县委政法委牵头,石泉法院与宣传部、公安局、检察院、城关镇、信访办、卫计局、电视台等多个部门启动执行联动机制,对涉备受关注的石泉县江南社区限价房建设工程排除妨害纠纷案件,依法进行强制执行。经过近五个小时的艰苦奋战,顺利将妨害排除完毕,有力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障了我县重点民生工程建设。


2016年石泉县江南社区限价房b座工程经二次招标,镇坪县建筑工程公司中标,成为新的施工单位并办理了建设该工程的相关许可。在进场施工时,材料供应商赖某某、侯某某、黄某某等人因与原施工单位陕西长城建设有限公司在该工程前阶段施工时存在材料款纠纷,以此为由阻挠镇坪县建筑工程公司施工。经多次协调无果后,镇坪县建筑工程公司向石泉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排除妨害。法院经审理后判决被执行人赖某某、侯某某等不得阻止妨碍镇坪县建筑工程公司施工。但被执行人赖某某、侯某某等人拒不执行法院生效判决,法院与房管局、信访局、城关镇等部门多次对其做工作均无果。江南新区限价房建设工程是我县“十三五”重点民生工程,是县政府为解决我县中低收入群体住房问题开展的保障房建设项目,由于赖某某、侯某某的阻挠,导致该工程无法正常施工,严重影响了我县经济建设和民生保障。

 为彰显法律的严肃性,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保障江南新区限价房建设工程按时完工,石泉法院迎难而上,对这起案件进行强制执行。在县委、县政府和政法委的大力支持下,启动执行联动机制。成立联动执行指挥部,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龚晓华同志亲自担任总指挥,组织县委宣传部、公安局、检察院、信访办、电视台、城关镇政府、卫计局等多个联动部门参与,先后召开执行会议多次,共同研究并制定了详尽的强制执行预案,明确了执行当天各协助单位的工作职责。

4月20日早八点半,全部执行人员乘坐十四辆警车到达江南社区限价房工地,一百四十余名执行人员整齐列队。执行人员与配合的公安干警、城关镇社区干部立即分头按预案到现场周围拉开警戒线,警车播放执行现场纪律。现场警灯闪烁,执行人员严阵以待,形成强大执行震慑。申请人也安排施工人员进入现场,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检察院工作人员的监督鉴证下,对原施工单位遗留物品和被执行人设置的障碍进行清理、封存、转移。在执行过程中,有数位外地的材料供应商在现场周围围观,并试图进入现场阻挠。在现场执行干警的强大震慑,并经过执行人员与信访局、城关镇社区干部的反复解释劝说之下,主动离场,没有对执行造成阻碍。在经过近五个小时的执行,江南社区限价房工地排除了妨害,本次强制执行行动取得圆满成功。本次执行工作,法院派出64名干警,公安局从治安大队、特警、反恐等部门抽调50名干警,出动各式执行车辆十四辆,人大和政协派出4名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与司法局、检察院派出的四名监督公证人员到场监督。为配合执行工作,城关镇和江南社区派出干部和安全志愿者三十五名参与执行,信访局,县医院等部门也派人协助执行。为了确保执行过程公开透明,全程全范围录制执行过程。安康电视台、安康中级法院、县委宣传部、县电视台等单位也派员到场监督采访,对执行过程全程同步录像。




本次强制执行活动恰逢石泉法院执行风暴专项活动开展“满月”之际,其成功执行,即彰显了人民法院维护司法权威与我县发展大局的决心,也彰显了执行联动机制在维护当事人胜诉权益实现,保障县域经济发展大局上的重大作用。今后石泉县将不断加大执行力度,穷尽一切手段开展执行,确保“两到三年基本解决执行难”这一目标的实现。
图、文:姜凯涛 尚 君
编辑:尚 君
来 源:石泉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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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0日,县委政法委牵头,石泉法院与宣传部、公安局、检察院、城关镇、信访办、卫计局、电视台等多个部门启动执行联动机制,对涉备受关注的石泉县江南社区限价房建设工程排除妨害纠纷案件,依法进行强制执行。经过近五个小时的艰苦奋战,顺利将妨害排除完毕,有力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障了我县重点民生工程建设。


2016年石泉县江南社区限价房b座工程经二次招标,镇坪县建筑工程公司中标,成为新的施工单位并办理了建设该工程的相关许可。在进场施工时,材料供应商赖某某、侯某某、黄某某等人因与原施工单位陕西长城建设有限公司在该工程前阶段施工时存在材料款纠纷,以此为由阻挠镇坪县建筑工程公司施工。经多次协调无果后,镇坪县建筑工程公司向石泉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排除妨害。法院经审理后判决被执行人赖某某、侯某某等不得阻止妨碍镇坪县建筑工程公司施工。但被执行人赖某某、侯某某等人拒不执行法院生效判决,法院与房管局、信访局、城关镇等部门多次对其做工作均无果。江南新区限价房建设工程是我县“十三五”重点民生工程,是县政府为解决我县中低收入群体住房问题开展的保障房建设项目,由于赖某某、侯某某的阻挠,导致该工程无法正常施工,严重影响了我县经济建设和民生保障。

 为彰显法律的严肃性,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保障江南新区限价房建设工程按时完工,石泉法院迎难而上,对这起案件进行强制执行。在县委、县政府和政法委的大力支持下,启动执行联动机制。成立联动执行指挥部,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龚晓华同志亲自担任总指挥,组织县委宣传部、公安局、检察院、信访办、电视台、城关镇政府、卫计局等多个联动部门参与,先后召开执行会议多次,共同研究并制定了详尽的强制执行预案,明确了执行当天各协助单位的工作职责。

4月20日早八点半,全部执行人员乘坐十四辆警车到达江南社区限价房工地,一百四十余名执行人员整齐列队。执行人员与配合的公安干警、城关镇社区干部立即分头按预案到现场周围拉开警戒线,警车播放执行现场纪律。现场警灯闪烁,执行人员严阵以待,形成强大执行震慑。申请人也安排施工人员进入现场,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检察院工作人员的监督鉴证下,对原施工单位遗留物品和被执行人设置的障碍进行清理、封存、转移。在执行过程中,有数位外地的材料供应商在现场周围围观,并试图进入现场阻挠。在现场执行干警的强大震慑,并经过执行人员与信访局、城关镇社区干部的反复解释劝说之下,主动离场,没有对执行造成阻碍。在经过近五个小时的执行,江南社区限价房工地排除了妨害,本次强制执行行动取得圆满成功。本次执行工作,法院派出64名干警,公安局从治安大队、特警、反恐等部门抽调50名干警,出动各式执行车辆十四辆,人大和政协派出4名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与司法局、检察院派出的四名监督公证人员到场监督。为配合执行工作,城关镇和江南社区派出干部和安全志愿者三十五名参与执行,信访局,县医院等部门也派人协助执行。为了确保执行过程公开透明,全程全范围录制执行过程。安康电视台、安康中级法院、县委宣传部、县电视台等单位也派员到场监督采访,对执行过程全程同步录像。




本次强制执行活动恰逢石泉法院执行风暴专项活动开展“满月”之际,其成功执行,即彰显了人民法院维护司法权威与我县发展大局的决心,也彰显了执行联动机制在维护当事人胜诉权益实现,保障县域经济发展大局上的重大作用。今后石泉县将不断加大执行力度,穷尽一切手段开展执行,确保“两到三年基本解决执行难”这一目标的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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