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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感来源自11区一个同名儿童向的法庭教育剧(笑
原剧还是很有意思的,可以叫童年粉碎机了,小孩子看了这个恐怕是再也不相信童话了233
所以我根据原剧仿写了这个
总之先看看反应吧,如果大家喜欢的话再写下去
开放结局注意!
在这里,各位读者都是陪审团的一员,所以各位根据自己的想法来判断吧(笑
法庭的样貌及审理时的状况请各位自信想象,不再多做描述


IP属地:浙江1楼2017-04-23 12:24回复
    童话法庭现在正式开庭
    《神笔马良》
    “咚咚”
    裁判长敲了敲木槌。
    “现在开庭。检察官,在这次事件中,马良犯了怎么样的罪行呢,请你陈诉一下。”
    检察官向裁判长点了点头:“好的裁判长,接下来由我来宣读一下检方的起诉书。”检察官拿着起诉书站了起来。
    “被告人为马良,其拥有一支神笔,画出的所有东西都能变成真实的实物。有一位县令,希望马良能为自己画点东西。马良拒绝了,县令便将他关了起来,随后马良逃出,并在县令发现他后用弓箭将县令射死。马良的行为已经违反了《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的故意杀人罪。”
    裁判长点点头,转向被告人:“被告人,检察方所陈诉的是否属实?”
    “我确实是杀了县令,但是并不是故意杀人,因为当时县令手里拿着刀,如果我不反抗的话那死的可能就是我了,所以我是正当防卫而不是故意杀人。”
    裁判长转向辩护人:“辩护方的意见呢?”
    “是的裁判长,正如马良所说,他是为了保护自己的生命安全而做出的这个举动,所以应当以正当防卫判其无罪。”
    裁判长听完之后说:“好的,三方的意见都已经听完,接下来开始询问证人。”
    证人询问
    首先被带上庭的是当时在案发现场目睹整个过程的衙役。
    检察方首先进行询问。
    “证人,请你描述一下当时的情况好吗。”
    “好的。因为马良不愿意配合县令画画,还辱骂县令,所以县令一气之下将他关了起来。但是县令后来意识到自己这样做是错误的,所以想把马良放走。但是县令打开门却发现马良已经不见了,他当时很着急,因为当时已经很晚了,怕马良一个人在外面不安全,所有就带着我们去寻找马良,谁知道刚刚找到马良,马良他却拿着弓箭把县令他……”
    “你们找到马良时,他是怎么样的一个状态呢?”
    “我们找到他时,他就在我们县衙大门的不远处,而且他当时手里已经拿着弓箭了。”
    检察官点了点头说:“所以说马良其实是有早有准备要杀死县令咯?”
    “可以这么说,不然他跑就跑,手里为什么要拿弓箭呢。”衙役摊开手以一种反问的语气回答着。
    检察官向裁判长示意:“我没问题了。”
    接下来是辩方询问。
    “请问证人,县令是怎么将马良关起来的?”
    “当时县令他非常的恼火,他是被怒气冲昏了头脑才会把马良关起来的,但是他随后就意识到了自己的错误,想去吧马良放走呢。”
    “那么,县令在后来去找马良的时候手里有没有拿着刀?”
    “……他手里确实是拿着,因为我们县令脾气比较急,他拿刀是去砍断锁住关马良房门的锁链的,而不是要去用刀砍马良。”
    “那么请问,好好的锁链不拿钥匙开,为什么非要拿刀砍。”
    “这个……我们县令他就是这样一个人。”
    “那么,在砍断锁链之后,如果马良没有逃走并与县令发生了口角,县令在这种情况下是否会一怒之下拿刀去砍马良?”
    还没等证人回答,检察官就先举起了手向裁判长示意。
    “抗议!辩方这是主观臆测。”
    “抗议有效。辩方,请你换个问题。”
    “好的裁判长。那么请问证人,县令平时在别人口里的评价怎么样?是否经常与别人发生口角甚至肢体冲突?”
    检察官听后再次示意。
    “抗议,辩方的询问与此案无关。”
    而这次辩护方迅速的回答。
    “裁判长,这有利于了解被告方是否为主观行为。”
    裁判长点点头:“抗议无效。证人,请你回答。”
    衙役挠了挠头吞吞吐吐的回答着:“这……是的,我们县令平时脾气是不太好,也经常与别人发生冲突。但是当时他不是……”
    还没等衙役说完,辩护方就打断了他的回答向裁判长示意:“我问完了。”
    被告人询问
    检察官站起身向被告询问:“请问被告,你从房间逃出去后去了哪里?”
    “我从房间里逃走后并没有走远,而是躲在不远处观察县衙里的状况。”
    “那么当县令出来找你时,你手里是否拿着弓箭?”
    马良停顿了一下:“是。”
    马良刚刚说完,检察官就接了下去:“刚刚也说到,县令平时为人很差,你们都比较讨厌他是吧?”
    “是……”
    “那么请问被告,当你逃出后为什么不赶紧逃得远远的,而是要躲在那里呢?”
    “因为我知道县令发现我不见后肯定会来找我。”
    检察官用手撑着桌子提高了嗓音:“那么,也就是说你当时拿着弓箭其实是早有准备的要杀县令是吧?”
    “……”
    辩方立刻站了起来:“抗议,这是诱导询问。”
    “抗议有效。”
    检察官笑了笑对着辩方说:“我没有问题了。”
    辩方询问。
    “请问被告,你为什么手里要拿弓箭呢?”
    “因为我当时看见县令手里拎着刀,而且带了一帮人冲出县衙,这使我非常害怕,怕他会威胁到我的生命安全,所以用神笔画了弓和箭。”
    “那么你当时是在什么情况下对县令射出的箭?”
    “当时县令看到我了,而且他拿着刀飞快的向我跑来,从他脸上明显能看出他当时已经怒气冲天了,而且他冲向我时有明显的抬手姿势,如果我慢一点恐怕他手里的刀就要砍在我身上了。”
    “也就是说你当时是在明显感到自己生命受到威胁才采取的举动对吧?”
    “是的,确实是这样。”
    “那么如果你没有感受到威胁呢?”
    “那我肯定不会杀他。虽然他平时是比较讨人厌,但还不至于非要要杀他的地步。”
    辩方也以同样的目光看向检察官:“我问完了。”
    最终辩论
    首先是检察官发表意见:“各位尊敬的陪审员,马良在逃出县衙后并没有立即远走,而是拿着可以随时画出凶器的神笔埋伏在县衙周围,等待着县令出来,这是明显的有预谋的行为。不能被认为是正当防卫,应当判其有罪!”
    辩护方随后发言:“各位陪审员。当时县令带着一群人并且在手里拿着刀的情况下接近被告,换做是任何一个人都会感到恐惧,并且如果马良想要杀县令,那么在其逃出之后的那段时间就可以实施了,为什么还要等到县令发现并且找到他之后呢。而且他是在感到自己的生命受到了威胁,在恐惧的情况下做出了反应,所以被告这是正常的正当防卫,他是无罪的。”
    裁判长听完后点了点头:“那么,接下来请各位审判员进行讨论,在讨论完成后我们将对这起案件做出审判。”
    在这起案件中马良究竟是正当防卫还是故意杀人呢?那么各位审判员,审判的结果将掌握在你们手上……


    IP属地:浙江5楼2017-04-23 20:54
    回复
      哪吒闹海
      “咚咚”
      裁判长敲了敲木槌。
      “现在开庭。今天开庭审理的是哪吒一案。那么,检察官,请你首先来陈述一下检方的起诉书。”
      “好的裁判长,接下来我来宣读一下起诉书。”检察官站直了身体,一字一句的读着:“被告人哪吒,在某日偶然听闻东海三太子敖丙有时会来抢夺童男童女,哪吒听后义愤填膺决定帮助百姓除掉这个恶人。于是哪吒在县城的东北角准备了一间屋子,并引诱敖丙前来,当时在屋内只哪吒本人,在敖丙进屋后,哪吒将其打倒在地并抽其龙筋致其当场死亡。哪吒的行为已经触犯了《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之规定。应当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其罪行。”
      裁判长看向站在被告席上的哪吒:“被告人,你对检察方刚才所陈诉的案情是否有异议?”
      “有的有的。”哪吒小鸡啄米般的点起了头:“我确实是杀了敖丙没错,但是我没有设计引诱他。我当时正好在那间屋子里休息,是敖丙自己进来,并想对我实施绑架,于是我奋力反抗和敖丙扭打在一起,不曾想最后失手打死了敖丙。”
      “辩护方的意见呢?”
      辩护方点了点头:“就如被告人所说,辩方认为哪吒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应当判其无罪。”
      证人询问
      敖丙之父东海龙王敖广
      “请问,你是怎么发现自己的儿子出了事情呢?”检察官开始询问。
      “那天我在家里打扫卫生,当在我儿子的房间里打扫时,发现了他放在桌上的备忘录,我就随手拿起来翻了翻。看到最新的一条写的是,在县城的东北角那有一家民房,在那里有一对被人遗弃的童男童女。我当时完全不明白这条备忘录的意思,然后当我等到晚上也没见敖丙回来,我突然感觉事情不对,就赶紧去备忘录上写的地方去,结果……结果……呜呜呜……”敖广用手捂住了脸,眼泪顺着他的眼角流下来。
      “请节哀,人死不能复生。”检察官安慰着敖广。
      “是他!是他!”敖广用手指着哪吒,抽泣着说:“就是他散布出的这个消息!把我儿子引去那间房间,然后把他……把他……”敖广按闹不住内心的悲伤,再次痛哭起来。
      这时,旁听席上议论纷纷。
      “咚咚。”
      裁判长用力地敲着木槌。
      “肃静,肃静。鉴于证人的情绪,现在休庭5分钟,等证人的情绪安定下来再开庭。”
      5分钟之后。
      裁判长坐正了身子:“那么我们继续刚刚的审理,检察方,你还有问题吗?”
      检察官摇了摇头:“没有了。”
      裁判长点了点头:“那么请辩护方开始询问。”
      “好的裁判长。首先,我想请问证人,你是否知道自己的儿子有绑架和拐卖儿童的行为?”
      “什么?有这回事?“敖广楞了一下,然后愤怒起来:”我儿子已经死了,请你不要污蔑他!”
      “这并不是污蔑。“辩护方义正言辞地说着:”在陈塘关发生过好几次儿童被人抢走的事情,有些家庭富裕的,在支付了大量的赎金后赎回了他们的孩子。而那些家庭贫困的,则再也没见到过自己的孩子了。在调查中,综合了种种证据表明犯下这些事情的,就是您的儿子敖丙!”
      敖广盯着辩护人沉默了一会,突然提高了嗓门冲他大喊:“就算我的儿子犯下这种大错,那自然会有法律来审判他,那是他咎由自取。但是哪吒却设计诱骗我子,还对他动用私刑,用残忍的手段致其死亡,他就应该受到法律相应的惩罚!而你,却帮着杀人凶手进行辩护,假若哪吒杀的是你的儿子,你还会冷静地站在这吗?!”。
      敖广话音刚落,旁听席上又开始吵闹起来。
      “肃静肃静。”
      裁判长再次敲着木槌示意现场秩序。
      “辩护方,请你继续询问。”
      辩护人扯了扯领带:“请问证人,你说在敖丙的备忘录上发现了你儿子写下的话。但是你也无法证明这就是哪吒为了引诱你儿子前来而放出的消息对吗?”
      敖广向辩护方喊着:“这还用说吗?我儿子前往那间屋子,而哪吒又刚好在里面,若不是哪吒估计引诱,这世上哪有这么巧的事情?!”
      辩护人明显被敖广的情绪带动了,用高于敖广声音的嗓门向他喊着:“说到底,这也只是你自己的猜测,你也并没有证据来证实对不对!法庭之上,如果你没有证据却胡说,那你是要为你所说的话负责任的!!”
      检察官也激动的站了起来,向裁判长抗议:“裁判长!辩护方在威吓证人!”
      “抗议有效,辩护方,请你注意自己的情绪。”
      辩护人深吸了一口气,然后向裁判长示意。
      “对不起,我没有问题了。但是!”辩护人面向陪审员们:“各位陪审员,鉴于证人的情绪问题,我认为敖广的证言并不能全然相信。”
      敖广听了之后瞬间激动起来,挥舞着拳头要冲向辩护人,庭警赶紧上前将其拦下。
      “你这个**!如果死的是你的儿子,你还会冷静地站在那吗!”
      旁听席上议论的声音也越来越大了。不得已裁判长只好再次休庭。
      被告人询问
      敖广已经被请出了庭外,等大家安静下来之后,庭审再次开始。
      裁判长:“检察官,请你开始询问吧。”
      “好的裁判长。”检察官点了点头:“请问被告人,你当时怎么会在那间屋子里?”
      哪吒以一种毫不在意的口气说着:“之前我就在那附近玩,玩累了正好看见那间屋子门开着,就进去睡了一觉。我以前都是这样的,你可以去陈塘关打听打听,我不知道在多少人家里睡过了。”
      检察官站起了身,用手撑着桌子:“敖丙得到消息,去那找童男童女,而你也正好在里面睡觉,这世上会有这么巧的事情吗?”
      哪吒笑了起来:“无巧不成书,我不认为有什么不正常的。”
      检察官面向陪审员们:“请各位想一想,人在危急情况下与他人扭打在一起。情急之下失手打死人是有可能的,但是将他人的筋抽出来是正常情况吗?只有一种可能,那就是哪吒当时是在屋子里等着敖丙前来,只有在这种有准备的情况下,才能在敖丙进门之后迅速的将其放倒在地,然后把他的筋给抽掉。”
      哪吒用一种嘲讽的口气对检察官说着:“但就是这么巧,我就是个遇事冷静的人。虽然当时看见敖丙时我也是吃了一惊,但只能说是他太倒霉。因为我从小就接受太乙真人的培养,可以说是训练有素了。当时我非常冷静的攻其要害将其打倒,然而他还想站起来继续实施犯罪,我在不得已的情况下才抽掉了他的筋,而他的死亡我只能说是他太倒霉了。这件事从头到尾就只能用一个巧字来形容了吧?”哪吒说着就笑了起来。
      检察官看着哪吒,静了许久才缓缓的说:“我没有问题了。”
      ”接下来请辩护方开始询问。“
      “我并没有问题。”
      辩护人双手围胸微笑地说着。
      这次不仅旁听席,连陪审员们也开始交头接耳起来。
      裁判长只得一次又一次地敲着木槌,过了好久现场才安静下来。
      最终辩论
      检察官向陪审员们鞠了个躬:“尊敬的各位陪审员,现实显而易见。抽筋这种残忍的行为绝对不是人在危急的情况下会想到并实施的自保手段,哪吒从头到尾都想用巧合这种莫须有的东西来说明情况,但他根本就是明显的私刑,是故意杀人!应当判其有罪!”
      辩护人站起了身面向陪审员们:“各位陪审员。人在危急情况下会做出的事情是谁也预想不到的,而敖丙的死是纯属巧合,哪吒是为了保护自身的安全不受到侵犯才实施的正当防卫,所以哪吒是无罪的。”
      那么各位陪审员们,这一切究竟是蓄意的故意杀人呢,还是说世上真有这等巧合之事?一切都在各位的决定之中……


      IP属地:浙江9楼2017-04-29 20: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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