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范科军,男,现年37岁,现供职于“神龙汽车有限公司”,电话:13971457766。在一次家庭纠纷调解中,我被早有准备的警察在混乱中的重脚踢成骨折,花去巨额医疗费,后经鉴定为轻伤II级。事情发生后,维权一直未果,义愤填膺。作为一名教师家庭出生的我,一直相信党,相信公平正义。基于这种认识,才斗胆以实名方式,借助网络平台,寻求正义之声。
一、事情缘由:
因我与妻子婚后感情一直不和,多次吵闹。为了增加感情,弥合分歧,我将妻子的户籍从农村迁到武汉,转成城市户籍,并为她办齐了上岗所需的证件。但妻子对家人出口伤心、出手伤人、侮辱人格的行为不断,到了是男人皆无法容忍的地步。但为了给孩子一个完整的家,我只得对妻子采取冷处理,一忍再忍。然而,妻子对此视若罔闻,以为我好欺负,仗着她从事物流管理工作,与武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安分局沌阳派出所关系密切的优势,肆无忌惮地提出与我离婚。2016年7月21日一大早,妻子为一点小事与我发生争执,她提着电脑包往外跑,边跑边喊“救命”。我连忙追了出去。随着她的喊声小区的众多邻居陆续地围了上来。当我去拉开她的包,发现里面并不是电脑,而是满满一包衣服时,就质问她:“我又没把你怎么样,你还喊救命,你背这么多衣服上哪去?!”这时她抓住我的胳膊狠狠地咬了,当时楼上602号的老两口在场亲眼目睹,他们气愤地指责她道:“你还喊‘救命’,他又没打你,你还把他身上咬得到处都是伤。”妻子并不理睬,拿出手机就给他的主管和李副总打电话。主管到场后,她接着报了警,说我对她施以家暴。警察把我们带到派出所,随后,李副总也赶到了派出所。民警看到李副总,立即上前热情地与他打招呼,并把主管和妻子召集拢去。民警小声对他们说:“就按着我们的计划办!”我听了不由得心里一紧,觉得事情不妙:他们的关系不一般哪!他们要搞什么鬼呢?我本能地拿出手机调到录音状态,放在桌子上。此时民警装模作样地说来跟我们调解,没说到两句话,就一把抢过桌上的手机,说:“你还想录我的音哪?”我说:“难道你们民警办案是偷偷摸摸的吗?老百姓不能监督吗?”民警指挥道:“三楼的,下来!把他的手机数据调出来!”我强烈地遣责道:“为什么不调对方的数据,非要调我的?”我要求他还我手机,他却拿着我的手机走到大厅的监控下面,大声地威胁道:“这有摄像头,你想干什么?”我说:“我什么也不会干,我只是想请你归还我的手机。你今天如果调了我的数据,我马上拨打市长热线!你已经严重侵犯了我的隐私!”听我这样说,他好像是让一步,实际上是将我的军,他说:“你要手机可以,但你要当着我的面把你录的音删除。”在这种不得以情况下,我只好当着他的面删掉录音。
2016年8月15日的晚上22时左右,我妻子带着妻姐和妻姐的两个女儿及她公司的李副总一行几人来到我在居住地(武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金荷花园小区)要求我签离婚协议书,因为离婚协议书的内容我不能认同,并且我不愿意私下与她签订协议。她们见我不签、要走,他们拦着我的车不让我走,我只好报了警。其实在拉扯的过程中妻子也报了警。随后负责本辖区的沌阳派出所两名警察出警,让我们双方都到派出所进行调解。在调解过程中,妻姐夫李卫熊冲进调解室用矿泉水瓶扔打本人未中,紧接着他堵在派出所门口大声吼叫,要我出去,扬言要打死我。见对方人多势众,我有些紧张,我便请求调解警察对我给予保护。这个时候,我站到了大厅,随后在场警察全部站在门口,其中有一名警察顺着妻姐夫话说:“你出来!”我害怕,没有出去。接着妻子扬言要烧我的车,情急之下,我便跟了出去,结果被等在派出所大厅外的妻姐夫对我施以拳脚,我也试图防卫。在混乱中,趁我不注意,一名警察向我左腿的膝关节部位猛踢一脚,顿时,剧烈疼痛的使我站立不稳,只得忍着痛坐到了地上。当时,我看到刘立军副所长站在大厅外台阶上离我不足2米远处,竟然无动于衷,这不得不让我匪夷所思。这时妻姐的两个女儿用手机对我进行拍摄,随后妻姐夫带的一个人和妻子上来抢我的手机、车钥匙等物品。有一名警察拿着执法记录仪对我进行拍摄,在拍摄中我看见好几名年轻警察幸灾乐祸地在大厅演示踢打我的过程。当时我整个人都懵了,不知道该怎么办?随后我在50分钟内连续拨打了3次市长热线请求帮助,才有救护车把我拖走。后经武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协和医院西区检查,这一脚已造成本人左侧胫骨平台外侧骨折(注:上述过程,派出所院内的监控设施应该记录了全部过程)。
二、维权经过:
其一、想还原当时我被脚踢的过程一直得不到回应。就在我被踢伤住进武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协和医院西区医院后,我母亲和几个亲友一行5人于8月16日凌晨3时左右赶到了事发地,武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沌阳派出所,一名姓杨的警察接待了我母亲一行,我母亲询问杨警官现场有无视频监控,杨警官明确告诉我母亲说有视频监控,让我母亲早上8:30去看监控,并给了杨警官的电话号码。我母亲接着又问:“如果你们将监控视频毁了怎么办?”杨警察说:“谁毁谁负责。”我母亲这时才放心地离开了派出所,(当时还有我的姨爹及我表兄的同事在场)。因我要转院,我母亲没有及时查看视频。几天后,当我的律师再到派出所想调取视频监控时,派出所民警刘登奎说有监控视频,但要开发区公安局同意才能查看。结果后来律师和我母亲一起去武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安分局找到纪委罗警官,罗警官说:“没有监控视频,监控当时没有启用。”他们说话办事竟是这样前后自相矛盾,层次不清,目的不就是想掩盖事实真相吗?
其二、8月16日上午在我转院到同济医院以后,两名警察跟了过来,我问他们是哪个派出所的,他们说是武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安分局派来的,并带着执法记录仪,故意引导我,问是否是她姐夫哥踢伤的?我一直回答说是警察踢的。过了几天后沌阳派出所和武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安局说是我自己摔断的,当天是晴天,并且地上很平整,裤子上也没擦痕,事后我也特意照了腿部相片。医院和法医出具的报告,均无外伤出血,请问我是怎么摔断的?我一个完好的人进的派出所,却被救护车拖出来,请“人民的好警察”给解释解释吧!
其三、我们多次要求开发区公安局立案调查,他们总是口头说证据不足,不予立案。我们随后上访到武汉市信访办,武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安局才要求沌阳派出所调查,后出具了书面的不予立案通知书,通知书上称“现有证据不能证实有故意伤害的犯罪事实”!
其四、我多次要求尽快地做伤情鉴定,但是武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安分局一直不给我做。后刑事复议到武汉市公安局,在武汉市公安局的建议下,于2016年12月27日由武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安分局沌阳派出所出具了伤情鉴定聘请书,做了伤情鉴定,鉴定结果为轻伤二级。
三、我的诉求
作为一介平民,我确实感到眼前一片迷茫,已到了欲哭无泪、投诉无门的境地。气愤、忧伤、反思、绝望各种情绪在心中交织,不过我还是相信党的领导,相信正义的力量,相信真正的青天大老爷……面对维权路上的死结,我想到了网络,还请正义的声音为我呼吁,请真正的共产党员们向邪恶亮剑,请上级权威部门深度解剖。
这起警察与妻子一方合伙行凶伤人事故,我觉得完全是妻子方与部分警察暗中勾结,龌龊报复,恶意行凶所致。可是在事实非常清楚的情况下,我们老百姓告警察怎么就这么难?要不就没有监控,要不就是临时工干的……有这样的人民警察存在,老百姓还有活路吗?他们这是再挖中国共产党执政的墙角呀!
所以必须对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安分局沌阳派出所责任警察的这种肆意践踏法律,公然亵渎正义,随意蹂躏善良的行为进行彻查;同时对沌阳派出所相关领导掩盖真相,欺骗善良的行为进行查处。还人民警察的光辉形象,让人民群众心中的保护神真正成为人民大众的保护神。(注:派出所装置了规范的监控系统,如果当天没有监控记录,说明派出所心中有鬼,怕真相大白;如果确实监控不正常,说明这家派出所工作失职,与人民警察的要求极不相符,也应承担渎职责任)。
在此,我也亮明我的态度,为了维护自己的权益,为了让这些深藏在人民警察队伍里的害群之马能有效清除,为了让更多的老百姓不被他们无端殴打,我一定会告到底!恳请得到公众的支持和相关部门及领导的关注!
以上所述:其真伪,我愿意用人格担保,并全力无条件接受相关部门的调查取证,誓为自己讨个公道的说法,公正地处理!
一、事情缘由:
因我与妻子婚后感情一直不和,多次吵闹。为了增加感情,弥合分歧,我将妻子的户籍从农村迁到武汉,转成城市户籍,并为她办齐了上岗所需的证件。但妻子对家人出口伤心、出手伤人、侮辱人格的行为不断,到了是男人皆无法容忍的地步。但为了给孩子一个完整的家,我只得对妻子采取冷处理,一忍再忍。然而,妻子对此视若罔闻,以为我好欺负,仗着她从事物流管理工作,与武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安分局沌阳派出所关系密切的优势,肆无忌惮地提出与我离婚。2016年7月21日一大早,妻子为一点小事与我发生争执,她提着电脑包往外跑,边跑边喊“救命”。我连忙追了出去。随着她的喊声小区的众多邻居陆续地围了上来。当我去拉开她的包,发现里面并不是电脑,而是满满一包衣服时,就质问她:“我又没把你怎么样,你还喊救命,你背这么多衣服上哪去?!”这时她抓住我的胳膊狠狠地咬了,当时楼上602号的老两口在场亲眼目睹,他们气愤地指责她道:“你还喊‘救命’,他又没打你,你还把他身上咬得到处都是伤。”妻子并不理睬,拿出手机就给他的主管和李副总打电话。主管到场后,她接着报了警,说我对她施以家暴。警察把我们带到派出所,随后,李副总也赶到了派出所。民警看到李副总,立即上前热情地与他打招呼,并把主管和妻子召集拢去。民警小声对他们说:“就按着我们的计划办!”我听了不由得心里一紧,觉得事情不妙:他们的关系不一般哪!他们要搞什么鬼呢?我本能地拿出手机调到录音状态,放在桌子上。此时民警装模作样地说来跟我们调解,没说到两句话,就一把抢过桌上的手机,说:“你还想录我的音哪?”我说:“难道你们民警办案是偷偷摸摸的吗?老百姓不能监督吗?”民警指挥道:“三楼的,下来!把他的手机数据调出来!”我强烈地遣责道:“为什么不调对方的数据,非要调我的?”我要求他还我手机,他却拿着我的手机走到大厅的监控下面,大声地威胁道:“这有摄像头,你想干什么?”我说:“我什么也不会干,我只是想请你归还我的手机。你今天如果调了我的数据,我马上拨打市长热线!你已经严重侵犯了我的隐私!”听我这样说,他好像是让一步,实际上是将我的军,他说:“你要手机可以,但你要当着我的面把你录的音删除。”在这种不得以情况下,我只好当着他的面删掉录音。
2016年8月15日的晚上22时左右,我妻子带着妻姐和妻姐的两个女儿及她公司的李副总一行几人来到我在居住地(武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金荷花园小区)要求我签离婚协议书,因为离婚协议书的内容我不能认同,并且我不愿意私下与她签订协议。她们见我不签、要走,他们拦着我的车不让我走,我只好报了警。其实在拉扯的过程中妻子也报了警。随后负责本辖区的沌阳派出所两名警察出警,让我们双方都到派出所进行调解。在调解过程中,妻姐夫李卫熊冲进调解室用矿泉水瓶扔打本人未中,紧接着他堵在派出所门口大声吼叫,要我出去,扬言要打死我。见对方人多势众,我有些紧张,我便请求调解警察对我给予保护。这个时候,我站到了大厅,随后在场警察全部站在门口,其中有一名警察顺着妻姐夫话说:“你出来!”我害怕,没有出去。接着妻子扬言要烧我的车,情急之下,我便跟了出去,结果被等在派出所大厅外的妻姐夫对我施以拳脚,我也试图防卫。在混乱中,趁我不注意,一名警察向我左腿的膝关节部位猛踢一脚,顿时,剧烈疼痛的使我站立不稳,只得忍着痛坐到了地上。当时,我看到刘立军副所长站在大厅外台阶上离我不足2米远处,竟然无动于衷,这不得不让我匪夷所思。这时妻姐的两个女儿用手机对我进行拍摄,随后妻姐夫带的一个人和妻子上来抢我的手机、车钥匙等物品。有一名警察拿着执法记录仪对我进行拍摄,在拍摄中我看见好几名年轻警察幸灾乐祸地在大厅演示踢打我的过程。当时我整个人都懵了,不知道该怎么办?随后我在50分钟内连续拨打了3次市长热线请求帮助,才有救护车把我拖走。后经武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协和医院西区检查,这一脚已造成本人左侧胫骨平台外侧骨折(注:上述过程,派出所院内的监控设施应该记录了全部过程)。
二、维权经过:
其一、想还原当时我被脚踢的过程一直得不到回应。就在我被踢伤住进武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协和医院西区医院后,我母亲和几个亲友一行5人于8月16日凌晨3时左右赶到了事发地,武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沌阳派出所,一名姓杨的警察接待了我母亲一行,我母亲询问杨警官现场有无视频监控,杨警官明确告诉我母亲说有视频监控,让我母亲早上8:30去看监控,并给了杨警官的电话号码。我母亲接着又问:“如果你们将监控视频毁了怎么办?”杨警察说:“谁毁谁负责。”我母亲这时才放心地离开了派出所,(当时还有我的姨爹及我表兄的同事在场)。因我要转院,我母亲没有及时查看视频。几天后,当我的律师再到派出所想调取视频监控时,派出所民警刘登奎说有监控视频,但要开发区公安局同意才能查看。结果后来律师和我母亲一起去武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安分局找到纪委罗警官,罗警官说:“没有监控视频,监控当时没有启用。”他们说话办事竟是这样前后自相矛盾,层次不清,目的不就是想掩盖事实真相吗?
其二、8月16日上午在我转院到同济医院以后,两名警察跟了过来,我问他们是哪个派出所的,他们说是武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安分局派来的,并带着执法记录仪,故意引导我,问是否是她姐夫哥踢伤的?我一直回答说是警察踢的。过了几天后沌阳派出所和武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安局说是我自己摔断的,当天是晴天,并且地上很平整,裤子上也没擦痕,事后我也特意照了腿部相片。医院和法医出具的报告,均无外伤出血,请问我是怎么摔断的?我一个完好的人进的派出所,却被救护车拖出来,请“人民的好警察”给解释解释吧!
其三、我们多次要求开发区公安局立案调查,他们总是口头说证据不足,不予立案。我们随后上访到武汉市信访办,武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安局才要求沌阳派出所调查,后出具了书面的不予立案通知书,通知书上称“现有证据不能证实有故意伤害的犯罪事实”!
其四、我多次要求尽快地做伤情鉴定,但是武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安分局一直不给我做。后刑事复议到武汉市公安局,在武汉市公安局的建议下,于2016年12月27日由武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安分局沌阳派出所出具了伤情鉴定聘请书,做了伤情鉴定,鉴定结果为轻伤二级。
三、我的诉求
作为一介平民,我确实感到眼前一片迷茫,已到了欲哭无泪、投诉无门的境地。气愤、忧伤、反思、绝望各种情绪在心中交织,不过我还是相信党的领导,相信正义的力量,相信真正的青天大老爷……面对维权路上的死结,我想到了网络,还请正义的声音为我呼吁,请真正的共产党员们向邪恶亮剑,请上级权威部门深度解剖。
这起警察与妻子一方合伙行凶伤人事故,我觉得完全是妻子方与部分警察暗中勾结,龌龊报复,恶意行凶所致。可是在事实非常清楚的情况下,我们老百姓告警察怎么就这么难?要不就没有监控,要不就是临时工干的……有这样的人民警察存在,老百姓还有活路吗?他们这是再挖中国共产党执政的墙角呀!
所以必须对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安分局沌阳派出所责任警察的这种肆意践踏法律,公然亵渎正义,随意蹂躏善良的行为进行彻查;同时对沌阳派出所相关领导掩盖真相,欺骗善良的行为进行查处。还人民警察的光辉形象,让人民群众心中的保护神真正成为人民大众的保护神。(注:派出所装置了规范的监控系统,如果当天没有监控记录,说明派出所心中有鬼,怕真相大白;如果确实监控不正常,说明这家派出所工作失职,与人民警察的要求极不相符,也应承担渎职责任)。
在此,我也亮明我的态度,为了维护自己的权益,为了让这些深藏在人民警察队伍里的害群之马能有效清除,为了让更多的老百姓不被他们无端殴打,我一定会告到底!恳请得到公众的支持和相关部门及领导的关注!
以上所述:其真伪,我愿意用人格担保,并全力无条件接受相关部门的调查取证,誓为自己讨个公道的说法,公正地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