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辖区道路行车秩序,提高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水平,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五条、《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十五条、十六条之规定,确山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决定从2017年5月20日零时起启用107未来大道铁路平交道口、爱民路领秀城铁路平交道口等3处固定测速设备:
1、107未来大道铁路平交道口处,限速30公里/小时;
2、爱民路领秀城铁路平交道口处,限速30公里/小时;
3、西环路铁路平交道口处,限速30公里/小时;
确山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将对机动车辆超速行驶道路违法行为信息进行采集,并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录入道路交通违法信息管理系统,作为对交通违法行为的处罚证据。望广大机动车驾驶人和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规,安全文明驾驶,做到珍爱生命,平安出行。
特此公告
确山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17年5月15日
1、107未来大道铁路平交道口处,限速30公里/小时;
2、爱民路领秀城铁路平交道口处,限速30公里/小时;
3、西环路铁路平交道口处,限速30公里/小时;
确山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将对机动车辆超速行驶道路违法行为信息进行采集,并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录入道路交通违法信息管理系统,作为对交通违法行为的处罚证据。望广大机动车驾驶人和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规,安全文明驾驶,做到珍爱生命,平安出行。
特此公告
确山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17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