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4月至10月,湖北工商组织开展了集中整治公用企业限制竞争和垄断行为突出问题专项执法行动。各地围绕案件查处、引导行业自律、规范企业经营行为等方面积极开展工作,在降低企业经营成本、维护消费者权益、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经济环境上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专项行动期间,全省工商系统共结案18起,案值852.14万元。
行动围绕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行业、领域及社会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重点查处供水、供电、供气、公共交通、殡葬、供暖、有线电视、通信、金融等行业经营中存在的不正当竞争、垄断及其他损害竞争秩序和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
行动通过查处一批扰乱市场竞争秩序、损害经营者和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案件,使我省公用行业普遍存在的限制交易、滥收费用、搭售、附加不合理交易条件等突出问题得到有效治理,为我省经济又好又快发展认真履行好监管职责。
行动围绕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行业、领域及社会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重点查处供水、供电、供气、公共交通、殡葬、供暖、有线电视、通信、金融等行业经营中存在的不正当竞争、垄断及其他损害竞争秩序和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
行动通过查处一批扰乱市场竞争秩序、损害经营者和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案件,使我省公用行业普遍存在的限制交易、滥收费用、搭售、附加不合理交易条件等突出问题得到有效治理,为我省经济又好又快发展认真履行好监管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