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高校招生改革 促进高招公平公正
——解读我省2009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四项改革”
为落实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贯彻教育部的要求,积极稳妥地推进我省普通高校招生工作改革,使我省的高招工作更科学、更规范、更公平、更公正,省高招办通过认真调查研究,在借鉴外省先进经验的同时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密切联系我省普通高考工作的实际进行了认真研究,并报省高招委、省教育厅批准,在江西省2009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工作中进行以下四项改革:
一、在第一批本科实行平行一志愿改革
第一批本科设4个平行一志愿,不设二志愿,且只进行1轮平行投档,对未完成招生计划院校的剩余计划向社会公布,符合条件的考生可以参加缺额院校填报。其余批次暂不进行平行一志愿改革。
(一)实行平行一志愿的意义
平行一志愿相当于考生一次选择了多个第一志愿,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考生填报志愿的风险,扩大了考生选择范围,减轻了压力,减少了博弈成分,给了考生更多的录取机会,撞车概率更小,高分考生落选数量将减少。
1、平行一志愿在客观上增加了考生填报志愿的选择范围,由以往的只能填报一个第一志愿改为可以选择多个第一志愿,有利于降低考生填报志愿的风险,提高了志愿填报的有效性和针对性。这样不仅维护了考生的合法受教育权,也维护了考生的合理选择受教育权。
2、有利于妥善处理分数与志愿之间的矛盾,减少高分考生落榜。实行院校平行一志愿,遵循的是“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投档原则,严格按照考生的总分顺序,依次检索考生所填四所院校志愿进行投档,减少了以往高分考生因填报志愿不当而落榜的问题。减少了传统志愿填报中出现的“考得好不如报得好”的博弈性。
3、有利于避免高校生源“撞车或断档”(即“大、小年”)现象,提高投档满足率。从外省平行一志愿的投档情况看一志愿投档满足率达96%,达到了考生志愿匹配性提高、录取透明度提高、群众满意度提高的显著成效。
(二)平行一志愿四大特点
1、每个平行一志愿都相当于“第一志愿”
所谓“平行一志愿”,是相对传统志愿而言的,指在第一批本科录取批次设置的学校志愿中,考生可以分别填报A、B、C、D 4个平行院校志愿,各平行院校志愿之间没有分数级差。
平行院校志愿的投档原则是“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具体地说,在第一批本科投档时,计算机投档系统将严格按照考生的高考总分从高到低顺序逐个检索、投档。检索到某个考生时,再依次检索该考生所填报的A、B、C、D院校志愿,只要被检索的4所院校中,出现符合投档条件的院校,不管考生把这个院校填在哪一格,都相当于“第一志愿”,即向该院校投档,由高校决定该生录取与否及所录取的专业。如果经检索未出现符合投档条件的院校,也完成了该考生的投档过程。
2.高分考生先于低分考生投档
“平行一志愿”投档时分两步进行:
第一步,根据高校最终确定的招生计划及投档比例,先对考生按总分从高到低排序,分数高的考生先投档。比如一位考生成绩排在全省理科第10000名,需要前面9999人投过了,才轮到这位考生。
第二步,投档时按照排序逐个对考生的“平行一志愿”从A院校到D院校的顺序进行检索,被检索的志愿中一旦出现符合投档条件的院校,即向该院校投档。比如,先看A学校,如果A学校招200人,按照1:1.05的投档比例,假设A学校已经投档210人,A学校投不进,则往B学校投;假设B学校招500人,目前只投了400人,则投到B学校,依次类推。如果考生均未达到其所报4所院校的投档线,则考生的4个平行一志愿无法被投档,只能参加缺额志愿的补报。档案投出则完成该考生的投档,然后再处理下一位考生。
与往年填报志愿的第一志愿、第二志愿相比,平行一志愿的A、B、C、D只是检索顺序而非位次,考生投出档案的先后取决于高考成绩的高低,而不是哪个志愿在先哪个在后。在“分数优先”的原则下,永远是高分考生先于低分考生投档。
——解读我省2009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四项改革”
为落实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贯彻教育部的要求,积极稳妥地推进我省普通高校招生工作改革,使我省的高招工作更科学、更规范、更公平、更公正,省高招办通过认真调查研究,在借鉴外省先进经验的同时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密切联系我省普通高考工作的实际进行了认真研究,并报省高招委、省教育厅批准,在江西省2009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工作中进行以下四项改革:
一、在第一批本科实行平行一志愿改革
第一批本科设4个平行一志愿,不设二志愿,且只进行1轮平行投档,对未完成招生计划院校的剩余计划向社会公布,符合条件的考生可以参加缺额院校填报。其余批次暂不进行平行一志愿改革。
(一)实行平行一志愿的意义
平行一志愿相当于考生一次选择了多个第一志愿,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考生填报志愿的风险,扩大了考生选择范围,减轻了压力,减少了博弈成分,给了考生更多的录取机会,撞车概率更小,高分考生落选数量将减少。
1、平行一志愿在客观上增加了考生填报志愿的选择范围,由以往的只能填报一个第一志愿改为可以选择多个第一志愿,有利于降低考生填报志愿的风险,提高了志愿填报的有效性和针对性。这样不仅维护了考生的合法受教育权,也维护了考生的合理选择受教育权。
2、有利于妥善处理分数与志愿之间的矛盾,减少高分考生落榜。实行院校平行一志愿,遵循的是“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投档原则,严格按照考生的总分顺序,依次检索考生所填四所院校志愿进行投档,减少了以往高分考生因填报志愿不当而落榜的问题。减少了传统志愿填报中出现的“考得好不如报得好”的博弈性。
3、有利于避免高校生源“撞车或断档”(即“大、小年”)现象,提高投档满足率。从外省平行一志愿的投档情况看一志愿投档满足率达96%,达到了考生志愿匹配性提高、录取透明度提高、群众满意度提高的显著成效。
(二)平行一志愿四大特点
1、每个平行一志愿都相当于“第一志愿”
所谓“平行一志愿”,是相对传统志愿而言的,指在第一批本科录取批次设置的学校志愿中,考生可以分别填报A、B、C、D 4个平行院校志愿,各平行院校志愿之间没有分数级差。
平行院校志愿的投档原则是“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具体地说,在第一批本科投档时,计算机投档系统将严格按照考生的高考总分从高到低顺序逐个检索、投档。检索到某个考生时,再依次检索该考生所填报的A、B、C、D院校志愿,只要被检索的4所院校中,出现符合投档条件的院校,不管考生把这个院校填在哪一格,都相当于“第一志愿”,即向该院校投档,由高校决定该生录取与否及所录取的专业。如果经检索未出现符合投档条件的院校,也完成了该考生的投档过程。
2.高分考生先于低分考生投档
“平行一志愿”投档时分两步进行:
第一步,根据高校最终确定的招生计划及投档比例,先对考生按总分从高到低排序,分数高的考生先投档。比如一位考生成绩排在全省理科第10000名,需要前面9999人投过了,才轮到这位考生。
第二步,投档时按照排序逐个对考生的“平行一志愿”从A院校到D院校的顺序进行检索,被检索的志愿中一旦出现符合投档条件的院校,即向该院校投档。比如,先看A学校,如果A学校招200人,按照1:1.05的投档比例,假设A学校已经投档210人,A学校投不进,则往B学校投;假设B学校招500人,目前只投了400人,则投到B学校,依次类推。如果考生均未达到其所报4所院校的投档线,则考生的4个平行一志愿无法被投档,只能参加缺额志愿的补报。档案投出则完成该考生的投档,然后再处理下一位考生。
与往年填报志愿的第一志愿、第二志愿相比,平行一志愿的A、B、C、D只是检索顺序而非位次,考生投出档案的先后取决于高考成绩的高低,而不是哪个志愿在先哪个在后。在“分数优先”的原则下,永远是高分考生先于低分考生投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