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年明月说过这么一段话,哥以前是不信的:
多年前,我曾研习过社会学,并从中发现了这样一条原理:社会垃圾(俗称混混),是从来不会自卑的。虽然在别人眼中,他们是当之无愧的人渣、败类、计划生育的败笔,但在他们自己看来,能成为一个混混,是极其光荣且值得骄傲的。因为他们从不认为自己在混对于这些人而言,打架、斗殴、闹事,都是美好生活的一部分,抢小孩的棒棒糖和完成一座建筑工程,都是人生意义的自我实现,没有任何区别。做了一件坏事,却绝不会后悔愧疚,并为之感到无比光辉与自豪的人,才是一个合格的坏人,一个纯粹的坏人,一个坏得掉渣的坏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