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7年学生宿舍部分调整的通知
校属各学院: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学生住宿管理的通知》精神,实现按学院相对集中住宿,便于各学院加强宿舍文化建设,形成与专业相结合的特色育人文化,培育公寓环境育人功能,提高教育实效和管理服务质量,促进学生成长成才,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及《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安全教育及管理暂行规定》,在征求广大师生意见的基础上,结合学校实际,现将学生宿舍部分调整情况通知如下:
一、调整原则
(一)按学院相对集中安排住宿。
(二)分步骤、分批次,逐步调整,力争通过2—3年时间,逐步实现集中住宿的目标。
(三)条件成熟的学院学生宿舍先行搬迁。
(四)改善学生住宿条件,结合公寓房源情况和学生住宿意愿,合理安排4人间、5人间、6人间。
二、具体安排
(一)农生学院女生:集中调整到古城校区公寓15栋。
(二)医学类2016级学生:集中调整到下关校区住宿。
(三)下关校区公卫学院本科男生:集中安排到公寓4栋住宿。
(四)下关校区研究生男生:集中安排到公寓2栋住宿。
(五)以上涉及的宿舍除外,其余宿舍学校将通过毕业生毕业和新生入住的合理安排,有序调整到位。
三、搬迁时间
(一)下关校区涉及搬迁的各学院适时自行组织搬迁涉及调整的宿舍。
(二)期末考试结束后,2016级医药类学生以学院为单位,6月28日内,自行组织搬迁到下关校区。
(三)6月29日,农生学院女生宿舍进行搬迁。
四、工作要求
(一)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本次宿舍调整工作,精心安排搬迁细节,认真解决搬迁过程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按期完成调整任务。工作中有问题请及时沟通学生处,及时解决困难和问题。(责任人:李松、各学院党委书记)
(二)6月26日内对毕业生宿舍进行全面清扫、检修、消毒,确保学生宿舍的顺利调整。(责任人:李海光、白为大、杨丽珠、常谢红)
(三)学校保障学生在宿舍调整中的合理权益,将根据实际情况帮助和支持同学搬迁宿舍,并给予一定的经费用于包车、购买搬迁用品等。
学生工作处
2017年6月13日
校属各学院: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学生住宿管理的通知》精神,实现按学院相对集中住宿,便于各学院加强宿舍文化建设,形成与专业相结合的特色育人文化,培育公寓环境育人功能,提高教育实效和管理服务质量,促进学生成长成才,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及《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安全教育及管理暂行规定》,在征求广大师生意见的基础上,结合学校实际,现将学生宿舍部分调整情况通知如下:
一、调整原则
(一)按学院相对集中安排住宿。
(二)分步骤、分批次,逐步调整,力争通过2—3年时间,逐步实现集中住宿的目标。
(三)条件成熟的学院学生宿舍先行搬迁。
(四)改善学生住宿条件,结合公寓房源情况和学生住宿意愿,合理安排4人间、5人间、6人间。
二、具体安排
(一)农生学院女生:集中调整到古城校区公寓15栋。
(二)医学类2016级学生:集中调整到下关校区住宿。
(三)下关校区公卫学院本科男生:集中安排到公寓4栋住宿。
(四)下关校区研究生男生:集中安排到公寓2栋住宿。
(五)以上涉及的宿舍除外,其余宿舍学校将通过毕业生毕业和新生入住的合理安排,有序调整到位。
三、搬迁时间
(一)下关校区涉及搬迁的各学院适时自行组织搬迁涉及调整的宿舍。
(二)期末考试结束后,2016级医药类学生以学院为单位,6月28日内,自行组织搬迁到下关校区。
(三)6月29日,农生学院女生宿舍进行搬迁。
四、工作要求
(一)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本次宿舍调整工作,精心安排搬迁细节,认真解决搬迁过程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按期完成调整任务。工作中有问题请及时沟通学生处,及时解决困难和问题。(责任人:李松、各学院党委书记)
(二)6月26日内对毕业生宿舍进行全面清扫、检修、消毒,确保学生宿舍的顺利调整。(责任人:李海光、白为大、杨丽珠、常谢红)
(三)学校保障学生在宿舍调整中的合理权益,将根据实际情况帮助和支持同学搬迁宿舍,并给予一定的经费用于包车、购买搬迁用品等。
学生工作处
2017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