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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楼2017-06-17 12:20回复
    支持政府监管,但坚持拒绝T+5,政府监管部门不要让无辜者蒙受损失!这也是国家的应有之义!
      一、T+5交易规则将使得文化产品现货行业名存实亡
      “T+5传言”引起的震动仍在发酵中,因为业内、业外人士已经形成共识,无论后续行政措施是否接踵而至,只要真的实行了T+5交易规则,文化产品现货行业最终将会名存实亡。
      绕不开的问题是,巨幅损失谁来承担?从现在的情况来看,T+5交易规则以及可能的后续行政措施、是要投资者“自动离开”这个市场——有关方面显然无意为投资者承担损失。
      二、让这个行业名存实亡是正当的吗?
      首先,文化产品现货行业是无辜的
      如果和大宗商品现货行业相比较,大宗商品现货的做市商制度一直有个“对赌”的嫌疑,文化产品现货行业不存在这个嫌疑。不仅如此,文化产品现货行业种种积极正面因素不容被忽视,它是中华民族文化复兴浪潮的重要产物。
      在这个行业中,如果有个别单位或者个人违法违规,那么应该承受不利后果的应该是违法违规的单位或者个人,而不是因为有人违法违规而将一个行业毁灭,行业本身是无辜的,不应该无端被毁灭。
      第二、投资者是无辜的
      如果要处罚社会中的个体,应遵循“违法原则”,既只有在违法的情况下才受到处罚;如果让社会中的个体承担经济上的不利后果,应遵循“过错原则”,即只有在个体存在过错时候才承担经济上的不利后果。这是各国法律和行政都在普遍遵循的基本准则,中国也不例外,长期遵循这一准则。可是这一次,有关方面如果真的要无辜的投资者因为莫名其妙的行政措施承担巨幅经济损失,可以说,有关方面开了一个极坏的先河。
      三、不让无辜者蒙受损失,是国家的应有之义
      也许正是因为有关方面已经意识到这种正当性的缺失,才将事情处理的很“巧妙”——“温水”干掉现货行业,又不想承担责任。可是,巧妙的前提是正当性,没有正当性的“巧妙”就成了“投机取巧”,这种投机取巧解决眼前问题的同时,必然冒犯一个更高的国家使命问题——不让无辜者蒙受损失,是国家的应有之义。
      如果以国家名义、以缺乏正当性的“巧妙”手段,造成无辜者承担不利后果的局面,那就陷国家于不义境地,使得国民对于国家的“确定性”和“正当性”的期待双双落空。这是从最高层领导到最基层民众都不愿意面对的局面。
      所以,建议有关方面放弃在文化产品现货行业推行T+5交易规则的计划。而是对行业加强监督管理,拿出切实可行的办法,让整个行业长期健康的发展。


    2楼2017-06-17 1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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