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愿者吧 关注:60,081贴子:215,530
  • 14回复贴,共1

国内首支雷锋志愿禁毒大队成立

只看楼主收藏回复


毒品是毁灭自己、祸及家庭、危害社会的毒瘤,毒品问题事关国家安全和民族兴衰,党和国家历来高度重视。受国际毒潮泛滥和国内多种因素影响,我国毒情形势也在悄然发生变化,吸毒人员逐步向年轻化、多元化发展,吸毒群体和场所更加隐蔽,形成禁毒盲区。
高密市禁毒办认真贯彻国家禁毒办和公安部指示精神,与时俱进,积极协同社会爱心力量,积极推进禁毒工作社会化进程,在市禁毒委的指导下,在市志愿者协会的积极支持和参与下,国内首支“雷锋志愿禁毒大队”在高密成立。


1楼2017-06-22 21:08回复

    在第30个“国际禁毒日”来临之际,6月22日下午,高密市雷锋志愿禁毒大队成立大会在市文体广场举行。参加成立大会的领导和嘉宾有: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市委老干部局局长、市关工委副主任王启运同志,市委宣传部副部长王丽萍同志,市文明办主任王勇同志、市司法局局长王庚同志,共青团高密市委书记周发家同志,市妇联主席刘玉梅同志,市委机关工委主任科员刘瑞全同志、市禁毒办副主任、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于志松同志,市公安局禁毒大队大队长李冰同志,市志愿者协会党委书记、《雷锋》杂志社常务理事单政达同志。

    市公安局禁毒大队大队长李冰同志向大会汇报全市禁毒情况。

    市禁毒办副主任、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于志松同志宣读“雷锋志愿禁毒大队”成立决定。


    2楼2017-06-22 21:10
    回复

      市文明办主任王勇同志、市禁毒办副主任、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于志松同志为“雷锋志愿禁毒大队”授牌,高密市妇联副主席、市志愿者协会党委成员、雷锋志愿禁毒大队大队长宋扬同志接牌。

      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市委老干部局局长、市关工委常务副主任王启运同志为“雷锋志愿禁毒大队”授旗。高密市公安局禁毒大队教导员、市志愿者协会理事、雷锋志愿禁毒大队教导员施慧莲同志接旗。


      3楼2017-06-22 21:11
      回复


        代表全市15000名“禁毒志愿者”上台接受聘书。


        5楼2017-06-22 21:13
        回复

          高密市志愿者协会党委书记、《雷锋》杂志社常务理事单政达代表全市学雷锋禁毒志愿者向社会发出禁毒倡议。


          6楼2017-06-22 21:14
          回复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王丽萍同志受市委常委、市委宣传部徐方吉部长委托,代表市委宣传部向放弃工作和休息时间参加这次“斩粟断毒”集中行动启动仪式的志愿者们表示崇高的敬意,向参与组织、策划这次会议的相关单位表示由衷的感谢。


            7楼2017-06-22 21:14
            回复


              11楼2017-06-23 16:21
              回复



                12楼2017-06-23 16:27
                回复



                  13楼2017-06-23 16:28
                  回复



                    16楼2017-06-23 16:38
                    回复
                      不错,加油


                      IP属地:山西来自iPhone客户端19楼2017-06-24 09:54
                      回复
                        哈哈哈 好久不见了 真的挺想念您的 有机会来坐坐


                        20楼2017-06-28 07:47
                        回复
                          高密志愿者在行动


                          来自iPhone客户端21楼2017-06-29 20:06
                          回复
                            有这个活动的策划书吗 跪求


                            来自Android客户端22楼2017-07-01 00:30
                            回复
                              活动靠干 不是靠策划!!


                              23楼2017-07-06 16:53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