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码中心审批;对初审合格的申请资料,编码中心会自收到申请人交纳的有关费用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程序。对符合要求的,编码中心向申请人核准注册厂商识别代码,并发给《中国商品条码系统成员证书》,取得中国商品条码系统成员资格,对其厂商识别代码、商品代码和相应的商品条码享有专用权。对不符合规定要求的,由编码中心将申请资料退回编码分支机构并说明理由。 对初审不合格的,编码分支机构应当将申请资料退给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8 收费标准及依据
中国物品编码中心按照国家物价局和财政部[1991]价费字270号文件以及国家计划委员会和财政部计价[1997]2500号文件规定,收取申请注册厂商识别代码的费用。
企业注册EAN/UCC-8商品条码时,应向编码中心交纳一次性加入费400元。以后再申请EAN/UCC-8商品条码时,不再另收此项费用。
企业注册位置码(GLN)时,应先成为系统成员。系统成员申请位置码(GLN)不再收取费用。
按照国家物价局和财政部[1991]价费字270号文件以及国家计划委员会和财政部计价费[1997]2500号文件的规定,系统成员按表格所示交纳续展费用。
申请费用:
单位类型 两年系统维护费 一次性加入费 A.单个生产企业 2000 1000 B.集团公司 3200 1000 C.进出口企业 6200 1000 备注:如某些城市深圳等还需另收登报费990元,故费用因地不一。
中国物品编码中心按照国家物价局和财政部[1991]价费字270号文件以及国家计划委员会和财政部计价[1997]2500号文件规定,收取申请注册厂商识别代码的费用。
企业注册EAN/UCC-8商品条码时,应向编码中心交纳一次性加入费400元。以后再申请EAN/UCC-8商品条码时,不再另收此项费用。
企业注册位置码(GLN)时,应先成为系统成员。系统成员申请位置码(GLN)不再收取费用。
按照国家物价局和财政部[1991]价费字270号文件以及国家计划委员会和财政部计价费[1997]2500号文件的规定,系统成员按表格所示交纳续展费用。
申请费用:
单位类型 两年系统维护费 一次性加入费 A.单个生产企业 2000 1000 B.集团公司 3200 1000 C.进出口企业 6200 1000 备注:如某些城市深圳等还需另收登报费990元,故费用因地不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