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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光伏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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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目地点及内容
1.1.地点:移民后扶光伏发电扶贫项目位于湖北省宜昌市宜都市红花套镇南桥村马家店小学。
1.2.内容:装机容量80.73KWP的光伏发电设备采购及全系统设备、设施的安装调试及售后服务。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2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是合法运营三年以上的成熟新能源企业,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能力。
2.3供应商须为主要光伏设备(光伏组件或逆变器)制造商 。
2.4供应商需提供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已办理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开户许可证。
2.5提供投标人工商注册所在地的人民检察院犯罪预防部门出具的有效期内投标人及项目负责人近2年 (自2015年10月8日以来)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须无行贿犯罪记录)。
2.6投标人具有近两年光伏工程项目成功应用的业绩,光伏项目建设总装机容量业绩超过500KWp,并提供业绩证明文件原件(相关文件参与现场开标资质后审)。
2.7投标人在宜昌市范围内设立有售后服务机构,具有良好的售后服务体系和保障能力,所投产品在当地具备提供长期技术支持的能力,能及时解决产品在使用中出现的问题。
2.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且工程中标单位不得转包或分包。
2.9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对资格审查条件提交相应的原件供评标委员会核查,投标人提供的原件必须与投标文件里面的复印件一致,否则招标人将不予采信。
3. 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实行现场发放招标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7年7月7日至2017年7月14日17:00(北京时间)通过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投标报名。
4、投标保证金缴纳
4.1.投标保证金¥:20000元(大写:贰万元整),投标保证金进账截止时间为2017年7月14日上午9时00分,未在进账截止时间前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做废标处理。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在采购人与中标单位签订合同后5日内不计利息原额退还。
4.3.未按4.1/4.2 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拒绝接收,不得参与本次投标。
5.开标时间及地点
5.1开标时间:另行通知
5.2开标地点:宜都市红花套镇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开标大厅。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宜都市红花套镇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发布。招标公告发布起始时间为2017年7月7日至2017年7月14日。
7.联系方式 采购人:宜都市红花套镇南桥村民委员会
联系人:汪** 电话:1387256****


1楼2017-07-10 09:41回复
    一、项目编号:WHXD201706019
    二、项目内容:光伏扶贫电站接网工程材料一批。
    三、预算金额:本次招标共分6个标包:
    一标包:10kv变压器采购,预算金额:69.182万元;
    二标包:金具采购,预算金额:23.638685万元;
    三标包:水泥制品采购,预算金额:41.638万元;
    四标包:铁采购,预算金额:18.7452万元;
    五标包:线缆采购,预算金额:52.392606万元;
    六标包:配电箱采购,预算金额:24.248万元。
    四、供应商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并提供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一年(至少三个月)的会计报表);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证明材料依国家税务部门出具的企业经营纳税税票和社会保险费缴纳税票);
    (5)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取得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具有相应经营范围;
    (6)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项目实施所必须的许可资质证明材料);
    (8)投标人(1-6标包)必须是经湖北省电力公司审核的有效期内合格供应商且与供货范围相适应,且近两年在本系统没有不良供货记录;
    (9)投标人须提供近2年的类似供货业绩,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为准;
    (10)一标包:投标人须是变压器的生产厂家或授权经销商,如是授权经销商须提供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出具的唯一授权书和售后服务承诺函。
    五、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后审不合格的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六、是否接受进口产品:不接受。
    七、投标事项:
    1、领取谈判文件时间及地点:有意向的合格供应商可在2017年8月1日至2017年8月3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节假日除外),携带①投标企业营业执照副本、②税务登记证、③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④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且提供以上资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到我公司报名并购买谈判文件。谈判文件售价300元(一律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2、报名截止时间:2017年8月3日下午18:00
    采购单位:十堰巨能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竹溪分公司
    联 系 人:张主任
    联系电话:1587269****
    代理机构:武汉新地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竹溪办公地址:竹溪县城关镇长安大道新气象局对面
    联 系 人:严先生
    联系电话:0719-285****


    2楼2017-08-02 08:56
    回复
      一、采购项目名称:荆门市漳河狄家塝光伏发电基地配套工程
      二、采购项目编号:HBTZ(CG)-20170810
      三、采购内容:荆门市漳河狄家塝光伏发电基地配套工程,具体内容详见谈判文件。
      四、计划工期:30日历天;质量目标:合格。
      五、采购预算价:34.43万元(投标报价超过预算价的报价为无效报价,按废标处理)。
      六、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的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投标人在中国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并取得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市政公用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项目经理应具备市政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证;
      4、投标人须自行进行现场踏勘后再报名,并出具现场踏勘确认函原件。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获取招标文件方式:
      1、报名时间:2017年8月10日起至2017年8月14日止,每日上午8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5时00分至18时00分。报名地点:湖北天正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荆门市塔影路20号,漳河工程管理局四干渠管理处院内)。
      2、报名方式:法定代表人须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身份证原件或委托人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来报名。报名时须提供的以下资料: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项目经理资格证、五大员证(施工员、质检员、材料员、预算员或造价工程师、安全员)、公司近一年财务报表(2016年年度)、纳税证明(2017年1月至2017年7月)及拟投入本项目人员社保证明(2017年1月至2017年7月)、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等及“第六条”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所有复印件须胶装成册并加盖本单位公章(不得出现活页)。
      3、招标文件售价:200元/份(招标文件售后不退)。领取地址:湖北天正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荆门市塔影路20号,漳河工程管理局四干渠管理处院内)。
      八、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址: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7年8月18日9:00时,过期不予受理。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湖北天正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荆门市塔影路20号,漳河工程管理局四干渠管理处院内)。
      采购单位:荆门市漳河狄家塝光伏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湖北天正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3楼2017-08-10 09: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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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招标条件
        孝南区5.6MWP集中式光伏扶贫电站建设项目(一期)已由孝感市孝南区发展和改革局批准建设,项目编号:XGXNZTB-2017-080,招标人为孝感光兴扶贫开发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且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 项目名称:孝南区5.6MWP集中式光伏扶贫电站建设项目(一期);
        2.2 建设地点:孝感市孝南区肖港镇马鞍村内;
        2.3 招标内容:一期建设3MWp包括方案设计、材料采购、安装、调试、并网、检测、试运行、验收、培训、质保期内全包维保服务等费用;
        2.4 招标范围:光伏电站的前期工作包括方案设计、材料采购、安装、调试、并网、检测、试运行、验收、培训、质保期内全包维保服务等全过程的“交钥匙”工程,具体内容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三章。
        2.5 质量要求: 国家验收合格标准;
        2.6 财政预算价:2000万元。
        2.7 工期:须在2017年12月31日前实现并网发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 22条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2投标人(若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各方应满足该要求)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能力的独立法人;
        3.3同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和电力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如投标人不能同时具备设计和施工资质条件,可与其他投标人组成符合本项目资质要求的联合体,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3.4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拟派项目经理应具备电力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5财务要求:(若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各方应满足该要求)近三年有实现盈利,提供近三年(2014年、2015年、2016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且具备良好信誉,未被责令停业;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近三年(从投标截止日往前推算)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事故;
        3.6业绩要求:(若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各方应满足该要求)近三年(从投标截止日往前推算)至少完成一项1MWP及以上光伏发电业绩。须同时提供合同和并网验收报告(并网验收报告以电网公司并网验收时出具的报告格式及内容为准);
        3.7投标人须承诺“拟任项目经理确保能够驻现场管理本工程且同时不再担任其他工程的项目经理(提供承诺书)”,拟任项目经理签字确认;
        3.8投标人(若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各方应满足该要求)应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相关主体(企业、法定代表人及项目经理)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并提供相关查询记录和查询结果;
        3.9投标人(若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各方应满足该要求)须具备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自出具之日起2个月内有效】(查询时间为近两年,查询对象为企业、法定代表人及项目经理);
        3.10投标人(若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各方应满足该要求)近三年(从投标截止日往前推算)未因拖欠农民工工资受到孝南区有关部门通报或目前正处于处罚期内(投标人应自行出具本款承诺书);
        3.11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必须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或电力工程设计资质,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单位及各方的权利、义务。
        联合体各方必须授权牵头单位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等工作,并应当向招标人提交由所有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次招标项目中的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工程的资格审查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
        5. 投标报名时间及招标文件获取:
        5.1本项目投标报名时须由投标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本人到场并带齐以下所有资料原件(并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或法人证明及法人身份证;②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③资质证书;④联合体协议书(不是联合体的此项不需要提供)。
        5.2投标人可于2017年9月26日至2017年9月30日(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5时00分至18时00分,在孝感市孝南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6.投标保证金
        6.1投标人须将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贰拾万元整在开标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从投标企业的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形式汇至以下指定账户,并注明标段名称:
        6.2投标人在汇入投标保证金后,须在孝感市孝南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下载投标保证金缴纳单,并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到孝感市孝南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投标保证金缴纳手续(凭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未办理投标保证金缴纳手续的投标人,视为未缴纳投标保证金处理。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10月16日9时30分,地点为:孝感市孝南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开标厅。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本工程的开标时间将于上述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在孝感市孝南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开标室公开进行,本工程的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项目经理本人必须参加开标会,并带齐以下资料:①投标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或法人身份证原件及法人证明原件;②密封完好的投标文件;③文件中要求携带的其他文件。
        招 标 人:孝感光兴扶贫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天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5楼2017-09-27 0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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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大悟县村级光伏扶贫电站项目建设工程监理服务已由县人民政府关于大悟县村级光伏扶贫电站项目建设的批复》(悟政函[2018]14 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招标人为大悟县兴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高达建设管理发展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招标项目的概况:项目总装机容量为3.2万千瓦,其中:多村联建集中电站2.175万千瓦,分布于芳畈、吕王、彭店、四姑、新城和宣化店等6个乡镇;单个村级光伏扶贫电站30个,装机容量1.025万千瓦。 2.2本招标项目的范围:主要含3.2万千瓦的地面光伏区建设施工、采购全过程监理服务,(具体以项目合同为准)。 2.3建设地点:分布于芳畈、吕王、彭店、四姑、新城和宣化店等乡镇。 2.4 监理工作的具体内容:投资控制、进度控制、质量控制、安全控制、文明施工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组织协调等。 2.5 监理服务期要求:与项目建设同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格要求: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名共和国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监理单位 3.2 资质条件:投标人应具备电力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具有监理综合资质。 3.3拟派总监理工程师要求:必须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且注册专业为电力工程,在本单位注册。 3.4财务要求:提供近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如果公司注册成立不满3年,则提供自注册之后的财务报表。 3.5业绩要求:具有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业绩是指:2015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内有承监过类似光伏发电项目工程监理的业绩(证明材料为合同协议书或中标通知书)。 3.6 信誉要求:(1)未被责令停业的: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的;近3年(2015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以来,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在经营过程中信誉良好,无违法经营和不正当竞争行为。投标人须对此进行承诺,否则按否决投标处理。(2)投标人须提供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查询告知函,开具时间应在招标公告发布时间后。(3)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满12分(招标投标违法违规信息发布平台查询)和失信被执行人(全国法院被执行人信息查询)期间的企业和个人不允许参加投标。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投标保证金 4.1本项目采用新交易系统运行,凡有意参加该项目潜在投标人,在孝感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完成网员注册,并领取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照新系统会员注册指南(投标单位可在孝感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下载中心自行下载查询)。各投标人如对电子招投标存在软件使用方法的疑问,。完成网员注册后,投标人须在2018年 2月 26日8:30至2018年3 月 2 日17:30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孝感市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项目并报名。未按规定从“孝感市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4.2报名成功后,应将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以银行到帐时间为准)
          5. 投标文件的提交 5.1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8年3月 2 日9时00分。 5.2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大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一室(大悟县城关镇长征南路59号大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7楼)。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或者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5.4 有效投标人不足3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5 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身份证原件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原件全程参加投标活动。(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本项目的项目总监)
          招 标 人:大悟县兴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高达建设管理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大悟县建设局7楼 地 址:大悟县长征南路科技局二楼


          8楼2018-02-26 08: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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