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亲属在贵阳旅游期间于2017/07/09在贵阳天豪花香村酒店19楼顶楼坠亡,死因蹊跷。
事情经过如下:
2017/07/08早上,其用贵阳一个陌生的手机号给自己的母亲打电话,让母亲转告妹妹帮买一张贵阳-武汉的火车票,期间其妹妹问他怎么去了贵阳,其回答到贵阳玩。其妹妹便在手机上订购了一张当天14:50从贵阳发车直达武汉的火车票。后下午15:00左右,其再次用陌生贵阳手机号打来电话说交通拥堵导致自己误点,没有赶上这趟火车,让妹妹再帮订一张车票。其妹妹手机没电,便用其母亲的手机操作购票事宜,下午16:30左右其妹帮订购另一张当天18:31从贵阳发车直达武汉的火车票,但是打其电话一直不通,联系之前要求订票的手机号,是火车站等车的一个普通市民。
2017/07/09早上10:30左右,其再次致电母亲询问昨天怎么没有帮自己购买火车票,其母解释了缘由后,他说自己昨天以为家人没有帮买票,身上现金所剩无几,让其母过去接他。于是,其母乘坐中午12:47从武汉火车站出发的动车到达贵阳,18:21其母抵达贵阳后在贵阳火车站周边查找其下落,但是由于本人手机号联系不上,无法找到他,而其再也没有打电话给其母亲。
2017/07/10早上,其母在朋友的陪同下找到其最后打来电话的手机号主,对方介绍其为商铺,每天很多人来来往往,想不起来。并同时说了对面酒店昨天有人赤身裸体跳楼身亡,为一年轻男子,由于其失联的时间和地点以及年龄与身亡死者非常吻合,其母在朋友的陪同下去了当时出警的贵阳市市西派出所,看了事发现场的照片后,其母认为相似度高达80%,顿时悲痛欲绝,并第一时间联系死者妹妹和家中重要亲属。其妹和几个亲属于当天晚上凌晨左右赶至贵阳。
2017/07/11,其众亲属去贵阳市公安局云岩分局找负责遗体检验的法医查看现场照片,并去青山园殡仪馆辨认遗体,确定遗体身份后,众亲属痛哭失声,其母更是几度晕倒。家属在网上搜索相关信息,无任何只言片语,并可见有些视频信息已经提前被和谐。
2017/07/12,众亲属在酒店门口公交站台死者坠亡处祭奠,由于不清楚死亡原因,众亲属并没有对酒店采取过激行为,只是摆了遗像和烧纸,在此期间,其母再次晕倒,但是酒店及相关责任方无一人出面说明或者安抚家属,只有热心的围观市民提供线索并对家属进行安慰,根据市民提供的相关信息,酒店临近的一栋住宅楼在死者坠亡之前曾有人报警说出现小偷,后在同一时间段死者坠亡。在祭奠期间,市西路派出所的民警过来阻拦,并厉声呵斥其妹:“要烧纸去殡仪馆!”,还驱赶家属,围观群众纷纷指责他们的粗暴执法行为。家属在愤怒之下现场拉起横幅:“19楼高空坠落惨死,天理真相何在?”;“草菅人命,给我一个说法!”。后其妹和妹夫被带到派出所,派出所表示正在调查,对其妹做了相关笔录,并承诺晚上八点左右告知家属整个事件经过及给家属查看相关视频。同时,将家属在坠亡地祭奠的相关物件全部拖走,并拒绝归还死者遗像。
当天晚上,其妹和妹夫听取了市西路派出所所长口头介绍事情经过:2017/07/09早上10:30左右,死者进入贵阳天豪花香村酒店入住1005房间,下午14:00左右,其乘坐电梯进入酒店18楼,随后步行至19楼酒店平台,并通过酒店攀爬至邻近的住宅楼的18楼,再从18楼进入17楼一户人家的阳台,并对户主说开门,只是想从这边过去,户主没有开门,后死者用脚踢了下阳台玻璃门。户主说要报警,其说不用报警,我自己爬回去好了。便再次攀爬至18楼,然后继续攀爬至住宅楼顶楼20楼,并从住宅顶楼进入酒店19楼楼顶平台上的一层小天台。与此同时,住宅楼的保安下至一楼并进入酒店,追赶至酒店楼顶的小天台并劝说死者下楼,但是死者不听劝阻,在脱光全身衣物后跳楼身亡。最后得出结论:这个坠楼事件就是死者的自杀行为。讲完整个经过后,死者妹夫对整个过程提出了几点质疑。
1.请对其攀爬住宅楼的细节进行解释。
答:死者进入住宅18楼(据派出所人员说明为仓库)后被反锁在里面,里面一个工作人员问他干什么,此时住宅物业已经上到18楼,但是没有钥匙进不去,而后死者自行爬上住宅楼顶。
2.死者并无自杀动机并买了回家车票,要求其母来接他,怎会无故自杀?
答:这个我们也很疑惑。
3.如果死者要自杀,为何要这样自杀?为何不从住宅楼楼顶或其它楼层直接跳楼自杀?
答:这个我也不知道为什么。
4.死者跳楼前为何要脱光衣服,是否想证明自己的清白,没有偷东西?为何要不断向后张望?
答:这个我也觉得很蹊跷。
5.根据酒店顶楼楼梯出口的监控视频,死者坠楼前极有可能有小区物业人员和酒店工作人员在场,是否有对他们进行询问,相关笔录是否能给我们查看。
答:他们在对死者进行劝说,笔录不能提供。
6.能否对这个事情提供一个书面答复。
答:这个问题只是个事件,不确定是否有相关书面回复的文件,如果有,会补充。
在问问题的时候,反复表示会对自己提出的结果负责,如果有疑问可以向贵阳公安局云岩分局刑侦大队和检查机构上诉。死者妹夫只能表示无奈:这么多问题都不能解答为何还断定为自杀,并决定上诉贵阳市公安局云岩分局。
2017/07/13,家属到派出所要求派出所工作人员带领着去酒店顶层和住宅楼查看。到达酒店后,酒店相关负责人有的说当天出差不知情,有的说当天没有值班,除了承认死者入住酒店,没有回答死者家属任何问题。死者家属上到19楼酒店平台后发现平台上都是违章建筑,修建有员工宿舍,更有梯直达宿舍上的小天台,无任何防护措施。后家属进入临近酒店的花香上海城住宅区,物业负责人本来答应找一个当天在现场的保安陪同上楼查看,让家属先上楼。后借故有事走开,也并未找人陪同家属。家属进入17层住户家,证实死者确实有攀爬进入阳台并向18楼攀爬,但是对于后面的事毫不知情。根据17层住户的阐述也能说明死者并无自杀动机。
当天下午,家属在疑问重重之下将此事报至贵阳公安局云岩分居,负责的同事答应会在第二天2017/07/14下午两点之前给家属一个回复,让家属第二天到市西派出所面谈。同时家属为了保留相关证据,去酒店开具死者入住酒店的发票。
2017/07/14上午,家属提前来到市西派出所,负责此事的派出所所长询问家属有什么疑问可以先对他们讲。家属提出了以上其中一个疑问,其再次回答不知道为什么。并开始改口说此事件是跳楼后身亡,否认说过死者是自杀。家属对于这种前后不一致的行为非常气愤,双方发生争吵后,派出所所长将家属请至楼道,家属愤而离开派出所。
2017/07/14中午,派出所给家属电话,家属过去后,负责调查的另一个中队长说事情确实很蹊跷,间接推翻了自己之前的结论,并说之前的结果只是一个初步结果,死者家属情绪非常激动,并让其解释初步结果是什么意思,据回忆当天说的可是最终结果,就缺一个书面回复。人命关天的大事拿初步结果当作最终结果。后中队长说明云岩分局正在调查,2017/07/17早上会给家属答复。双方不欢而散。
由于家属是千里迢迢从湖北赶至贵阳处理后事,死者已经在殡仪馆躺了好几天,不能入土为安,而之前市西派出所武断草率的调查结论让家属非常悲愤,为了敦促派出所重启调查,拿出证据清晰,逻辑清楚的结论,家属无奈在无任何媒体敢采访报道的前提下求助于网络,希望早日得到真相,给死者讨一个公道!


事情经过如下:
2017/07/08早上,其用贵阳一个陌生的手机号给自己的母亲打电话,让母亲转告妹妹帮买一张贵阳-武汉的火车票,期间其妹妹问他怎么去了贵阳,其回答到贵阳玩。其妹妹便在手机上订购了一张当天14:50从贵阳发车直达武汉的火车票。后下午15:00左右,其再次用陌生贵阳手机号打来电话说交通拥堵导致自己误点,没有赶上这趟火车,让妹妹再帮订一张车票。其妹妹手机没电,便用其母亲的手机操作购票事宜,下午16:30左右其妹帮订购另一张当天18:31从贵阳发车直达武汉的火车票,但是打其电话一直不通,联系之前要求订票的手机号,是火车站等车的一个普通市民。
2017/07/09早上10:30左右,其再次致电母亲询问昨天怎么没有帮自己购买火车票,其母解释了缘由后,他说自己昨天以为家人没有帮买票,身上现金所剩无几,让其母过去接他。于是,其母乘坐中午12:47从武汉火车站出发的动车到达贵阳,18:21其母抵达贵阳后在贵阳火车站周边查找其下落,但是由于本人手机号联系不上,无法找到他,而其再也没有打电话给其母亲。
2017/07/10早上,其母在朋友的陪同下找到其最后打来电话的手机号主,对方介绍其为商铺,每天很多人来来往往,想不起来。并同时说了对面酒店昨天有人赤身裸体跳楼身亡,为一年轻男子,由于其失联的时间和地点以及年龄与身亡死者非常吻合,其母在朋友的陪同下去了当时出警的贵阳市市西派出所,看了事发现场的照片后,其母认为相似度高达80%,顿时悲痛欲绝,并第一时间联系死者妹妹和家中重要亲属。其妹和几个亲属于当天晚上凌晨左右赶至贵阳。
2017/07/11,其众亲属去贵阳市公安局云岩分局找负责遗体检验的法医查看现场照片,并去青山园殡仪馆辨认遗体,确定遗体身份后,众亲属痛哭失声,其母更是几度晕倒。家属在网上搜索相关信息,无任何只言片语,并可见有些视频信息已经提前被和谐。
2017/07/12,众亲属在酒店门口公交站台死者坠亡处祭奠,由于不清楚死亡原因,众亲属并没有对酒店采取过激行为,只是摆了遗像和烧纸,在此期间,其母再次晕倒,但是酒店及相关责任方无一人出面说明或者安抚家属,只有热心的围观市民提供线索并对家属进行安慰,根据市民提供的相关信息,酒店临近的一栋住宅楼在死者坠亡之前曾有人报警说出现小偷,后在同一时间段死者坠亡。在祭奠期间,市西路派出所的民警过来阻拦,并厉声呵斥其妹:“要烧纸去殡仪馆!”,还驱赶家属,围观群众纷纷指责他们的粗暴执法行为。家属在愤怒之下现场拉起横幅:“19楼高空坠落惨死,天理真相何在?”;“草菅人命,给我一个说法!”。后其妹和妹夫被带到派出所,派出所表示正在调查,对其妹做了相关笔录,并承诺晚上八点左右告知家属整个事件经过及给家属查看相关视频。同时,将家属在坠亡地祭奠的相关物件全部拖走,并拒绝归还死者遗像。
当天晚上,其妹和妹夫听取了市西路派出所所长口头介绍事情经过:2017/07/09早上10:30左右,死者进入贵阳天豪花香村酒店入住1005房间,下午14:00左右,其乘坐电梯进入酒店18楼,随后步行至19楼酒店平台,并通过酒店攀爬至邻近的住宅楼的18楼,再从18楼进入17楼一户人家的阳台,并对户主说开门,只是想从这边过去,户主没有开门,后死者用脚踢了下阳台玻璃门。户主说要报警,其说不用报警,我自己爬回去好了。便再次攀爬至18楼,然后继续攀爬至住宅楼顶楼20楼,并从住宅顶楼进入酒店19楼楼顶平台上的一层小天台。与此同时,住宅楼的保安下至一楼并进入酒店,追赶至酒店楼顶的小天台并劝说死者下楼,但是死者不听劝阻,在脱光全身衣物后跳楼身亡。最后得出结论:这个坠楼事件就是死者的自杀行为。讲完整个经过后,死者妹夫对整个过程提出了几点质疑。
1.请对其攀爬住宅楼的细节进行解释。
答:死者进入住宅18楼(据派出所人员说明为仓库)后被反锁在里面,里面一个工作人员问他干什么,此时住宅物业已经上到18楼,但是没有钥匙进不去,而后死者自行爬上住宅楼顶。
2.死者并无自杀动机并买了回家车票,要求其母来接他,怎会无故自杀?
答:这个我们也很疑惑。
3.如果死者要自杀,为何要这样自杀?为何不从住宅楼楼顶或其它楼层直接跳楼自杀?
答:这个我也不知道为什么。
4.死者跳楼前为何要脱光衣服,是否想证明自己的清白,没有偷东西?为何要不断向后张望?
答:这个我也觉得很蹊跷。
5.根据酒店顶楼楼梯出口的监控视频,死者坠楼前极有可能有小区物业人员和酒店工作人员在场,是否有对他们进行询问,相关笔录是否能给我们查看。
答:他们在对死者进行劝说,笔录不能提供。
6.能否对这个事情提供一个书面答复。
答:这个问题只是个事件,不确定是否有相关书面回复的文件,如果有,会补充。
在问问题的时候,反复表示会对自己提出的结果负责,如果有疑问可以向贵阳公安局云岩分局刑侦大队和检查机构上诉。死者妹夫只能表示无奈:这么多问题都不能解答为何还断定为自杀,并决定上诉贵阳市公安局云岩分局。
2017/07/13,家属到派出所要求派出所工作人员带领着去酒店顶层和住宅楼查看。到达酒店后,酒店相关负责人有的说当天出差不知情,有的说当天没有值班,除了承认死者入住酒店,没有回答死者家属任何问题。死者家属上到19楼酒店平台后发现平台上都是违章建筑,修建有员工宿舍,更有梯直达宿舍上的小天台,无任何防护措施。后家属进入临近酒店的花香上海城住宅区,物业负责人本来答应找一个当天在现场的保安陪同上楼查看,让家属先上楼。后借故有事走开,也并未找人陪同家属。家属进入17层住户家,证实死者确实有攀爬进入阳台并向18楼攀爬,但是对于后面的事毫不知情。根据17层住户的阐述也能说明死者并无自杀动机。
当天下午,家属在疑问重重之下将此事报至贵阳公安局云岩分居,负责的同事答应会在第二天2017/07/14下午两点之前给家属一个回复,让家属第二天到市西派出所面谈。同时家属为了保留相关证据,去酒店开具死者入住酒店的发票。
2017/07/14上午,家属提前来到市西派出所,负责此事的派出所所长询问家属有什么疑问可以先对他们讲。家属提出了以上其中一个疑问,其再次回答不知道为什么。并开始改口说此事件是跳楼后身亡,否认说过死者是自杀。家属对于这种前后不一致的行为非常气愤,双方发生争吵后,派出所所长将家属请至楼道,家属愤而离开派出所。
2017/07/14中午,派出所给家属电话,家属过去后,负责调查的另一个中队长说事情确实很蹊跷,间接推翻了自己之前的结论,并说之前的结果只是一个初步结果,死者家属情绪非常激动,并让其解释初步结果是什么意思,据回忆当天说的可是最终结果,就缺一个书面回复。人命关天的大事拿初步结果当作最终结果。后中队长说明云岩分局正在调查,2017/07/17早上会给家属答复。双方不欢而散。
由于家属是千里迢迢从湖北赶至贵阳处理后事,死者已经在殡仪馆躺了好几天,不能入土为安,而之前市西派出所武断草率的调查结论让家属非常悲愤,为了敦促派出所重启调查,拿出证据清晰,逻辑清楚的结论,家属无奈在无任何媒体敢采访报道的前提下求助于网络,希望早日得到真相,给死者讨一个公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