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膛手杰克。
浓浓的迷雾堪堪掩盖周匝富丽堂皇的建筑。几近凌晨,街上的行人如雾般缓缓消散。我靠在白教堂的柱廊上,敏锐的双眼紧紧地盯着一个女人,一个即将为我所戮的妓女。
她站在教堂前,昔日里蔑视上帝的眼神被隐藏,虔诚流露出来,然后纠缠她的眼仁,如我对她的憎恶,久久不褪色。她没有资格得耶和华垂青,却依旧在口中喃喃自编的祷文。末了不忘加一句:“Amen。”
我冷笑。紧紧地攥住刀柄,不让分毫的杀气泄漏。
行人归巢,整条街上仅有我、她和游魂。黑色大衣在浓雾中投下黑影,像是死神。刀在我手中打了个旋,我压低帽檐竖起衣领,一脚踢在毫无防备的她的小腹,她“呃”了一声,我扼住她的喉咙,她只能从嘴里发出含混不清的音节。
她看着我,虔诚逃窜,恐惧蔓延。
“I tried to kill you, protect you,forget you, me...... I remember you.”
我恨她,我要杀她。她何曾保护过我?从小到大,她将我弃置于房屋一隅,看着她跟人颠鸾倒凤。然后她娇笑着将我送到男人面前,为了钱,仅仅是为了多付的几个钱。
“I need it……money.”
她需要钱。生下我怕也是为了那些个脏钱。为了钱,为了钱可以设计杀死丈夫,尔后投身于窑子;为了钱也可以杀死婆婆,得到一笔颇丰的家产。为了钱,那真是个极好的借口。
我的刀锋划过她的皮肤,粗糙的皮肤,龌龊的皮肤,她不住的叫喊,我盯着她,在她身上,缓慢、决绝地划下一刀。
“For my farther.”
雾气渐浓,遮挡住野蛮的杀戮。血光乍开,浓墨渲染的雾也似染上鲜血。我在她身上划了三十九刀,刀刀见血,喷在我的脸上,似是从阿鼻爬出,来尘世寻仇。
起身离开白教堂。我开始诵起自编的歌谣,这歌谣要成为每个欺我之人的噩梦,我誓要让他们慢慢偿还。
“Jack, Jack, please call me Jack the ripp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