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开发银行大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国家助学贷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开发银行等金融机构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发放的、在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县市办理的助学贷款。生源地贷款为信用贷款,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不需要担保或抵押,但需要承诺按期还款,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在校期间的利息由政府财政全额承担,毕业后利息由借款人自己承担。介休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秉承 “全心全意为贫困生服务”的宗旨,在协助学校做好贫困生各项基础工作的同时,用热情和真诚服务同学、努力为贫困生营造一个属于自己的“温馨家园”。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具体受理流程
1.高校贷款学生于每年4月开始在资助在线系统
http://www.csls.cdb.com.cn下申请注册《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下载打印2份、新生携同录取通知书信件内的《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复印到A4纸)到各乡镇民政局或者街道办事处民政部门或者村委会(居委会)进行审查和加盖公章,于每年8月份到资助管理中心提交申请,审查通过后现场办理贷款学生贷款申请。学生申办贷款时必须通过学生在线服务系统进行在线阅读《承诺书》并点击确认同意后,方可进行后续申请操作。
2.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组织借款学生及其共同借款人签订助学贷款合同,并向借款学生提供合同受理单,用于借款学生到高校报到时证明其已经取得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资格,以及用于高校填写借款学生学费、住宿费(签订合同金额免收)。
3.当年9月——10月借款学生持生源地信用助学借款合同及受理证明到录取高校报到,由各高校填写电子回执及具体学费住宿费金额,网络传输给县资助中心。确认该借款学生报到,并按高校学费、住宿费收费额度填写要求划款额度。学费、住宿费贷款合同总额如超过高校填写的回执额度,谢绝贷款!合同取消!不足部分由学生自己补足高校。
4.当年11月——12月高校收到国家开发银行山西省分行打入的贷款款项之后,高校应该向借款学生出具相应的证明收据。
5. 严禁已经交了高校学费和住宿费的同学和家长贷款,否则和中心签订了电子合同的同时,银行系统会自动将贷款金额打到高校账户上,中心不可控制追回,借款人需还贷款金额,某些高校则收取了双份学费不会承诺退款,部分高校要求生活费提前打给高校,和贷款中心没有任何关系,但学费和住宿费已经交了高校的家庭,中心谢绝办理贷款。高校会及时给中心反馈电子回执金额,贷款金额必须是学费和住宿费的合计,否则省里审核签了合同还得打回作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