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7年保定市大气污染治理“十大工程”减排措施有关要求,我县继续实施常态化2个尾号限行,并与北京市、天津市、保定市同步轮换限行尾号。
2017年10月9日至2018年1月7日,工作日周一至周五分别限行1和6、2和7、3和8、4和9、5和0,以车辆号牌最后一位阿拉伯数字为限行依据。
限行区域为县城冲之大街、德成路、遒城街、向阳路以内区域(不含以上道路)。工作日限行时间:7:00—20:00,节假日不限行,特殊时段及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限行措施另行通知。
县城主城区黄牌照货车、拖拉机、农用车、燃油三轮车禁行措施继续执行。
限行期间,电子警察将对违反限号规定的车辆进行电子抓拍,公安交管部门依法处罚。
2017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