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近日从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经过我市两级法院审理,蔡猛虎等9人恶势力犯罪集团强迫交易、寻衅滋事案9名被告人均被判处有期徒刑。
偃师市人民法院审理查明,自2017年9月以来,时任偃师市城关镇后庄村9组组长的蔡猛虎纠集其妻杨春桃、其子蔡阳阳、其侄蔡建平及多名后庄村村民,以偃师市“水岸绿洲”小区的3、9、10号楼占用了后庄村9组的土地,故业主装修所用的沙、水泥等建筑、装修材料只能由9组群众提供为由,多次纠集本组群众到该小区门口阻拦业主从其他经营者处购买、运输建筑和装修材料,迫使其他经营者放弃在该小区门口经营水泥、沙、砖等生意。该小区3、9、10号楼业主所用沙、水泥等建筑、装修材料被蔡猛虎等人垄断经营,200余户业主不得已从蔡猛虎等人处高价购买水泥、沙、砖等建筑、装修材料。至2018年春节后,蔡猛虎等人非法获利共计人民币19万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