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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薇无错,是祥源文化(万家文化)在继续欺骗股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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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说明万家文化已经改名为祥源文化。为便于说明原先情节, 所以仍然用万家文化名称来澄清事实。
首先看请证监会的决定:
“万家文化董事长孔永德全程组织,策划并参与控股权转让,融资过程,股权转让的变更等事项,是对万家文化上述行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闹得风风火火的龙薇传媒收购万家文化以至万家文化股价大起大落之事,经过证监会清查,结果是万家文化董事长孔德永全程组织,策划并参与控股权转让,融资过程,股权转让的变更等事项,是万家文化上述行为直接负责的主管日语人员。这就是说,这个万家文化骗局是孔永德一手炮制的。孔永德是始作俑者和全程骗局的罪魁祸首。骗局责任全部是万家文化。
在证监会明确裁决是祥源文化(万家文化)全部责任后,祥源文化仍然恶意断章取义地抛出证监会对赵薇的附带判罚决定来混淆视听,避开万家文化是真正的骗局组织者和获利者,却把舆论引向赵薇, 造成网上纷纷以为全是赵薇的错。
欺骗全程如下:
一. 在万家文化和龙薇传媒商谈收购意向时,万家文化故意错误发布休息,把龙薇传媒收购意向宣传为高价收购决定,从而大肆哄抬股价。骗取了股民几十亿的投资。实际上意向是可以有许多先决条件的,最主要的是如果资金筹措不到就可以取消意向, 没有任何违约责任。 而万家文化没有向股民大众说明任何情况, 造成股民以为是收购事实,纷纷投资万家文化。从而造成股价飞涨,万家文化大股东利用内部消息大量高价套现。 不良媒体也无知地宣称赵薇从中获利几十亿,尽管赵薇一股都没有,或者明白说,赵薇没有在此骗局中得到一份钱。万家文化股价和赵薇没有一毛钱的关系。
二. 万家文化在以后的过程中明知收购没有可能进行和实现,却从不向股民通告,从而延续骗局。
三. 在证监会明确判决万家文化是全程骗局的罪魁祸首后,万家文化仍然散步误导信息,逃避骗局责任。
有关赵薇和她所拥有的龙薇传媒,任何一个企业或个人都可以有商业行为。龙薇传媒有收购万家文化的意向完全是两家企业间的自主行为。合理合法。龙薇传媒自有资金6000万, 需金融机构贷款才能收购。这是公开的信息。 所以龙薇传媒与万家文化商谈的是一个意向,只有金融机构发放贷款后才能进行收购行为。 反过来说,就是如果贷款无着,意向自动失效,龙薇传媒没有任何责任。 从龙薇传媒不用付一毛钱的保证金就可以证明他们没有任何经济责任。
至于杠杆贷款,这在中国是路人皆知的以小博大的金融手段。(科普一下:金融杠杆原本应该是金融机构严格掌管高风险的一种融资方法,只有在非常了解和明确风险的个人和机构才能运用。而在中国成了人人可用的撬石棒棒,任何人都可以获得几倍,几十倍的杠杆融资)。真正能获得几倍的杠杆融资, 完全取决于放款的金融机构。只要申请者没有用虚假资信去骗贷,申请者就没有任何错误。 是否获得融资完全是放款机构的决定和责任。所以龙薇传媒申请融资收购,合理合法,根本不存在什么空手套白狼的嫌疑。
龙薇传媒与万家文化的收购意向,原本应该只是在两个企业间商谈。龙薇传媒没有向媒体宣布任何决定。 而万家文化却蓄意大肆将一个内部意向渲染成一个高价收购现实,从而极大地误导了股民,骗取投资,飞速推高股价,让万家文化的大股东以高价位套现。所以空手套白狼的人是有, 就是万家文化的董事长孔永德和万家文化的套现大股东, 他们用一个虚假信息就从股民身上骗取了几十亿的真金实银。
一言以蔽之,在这个骗局中龙薇传媒没有任何责任。一切责任都是万家文化。至于龙薇传媒和赵薇一起被罚款那只是陪斩了。
由于这个万家文化自编自演的骗局,造成许多股民经济损失。现在股民唯一能做的就是查清万家文化的大股东们,特别是孔永德在高价位时套现的金额, 立即要求他们以当时的价位赎回股权,不然就用内部信息操作, 恶意操纵股价来起诉他们并要求惩罚性赔偿。
至于所谓就此事向赵薇索赔,那是天大笑话,。龙薇传媒在此事中合理合法, 没有任何法律和经济责任,所以没有任何理由向赵薇索赔。这也是万家文化在误导持股股民。
万家文化董事长和万家文化制造了这个彻头彻尾的骗局,造成股民巨额损失。 这样的企业还能有存在的理由吗?股市还能有让这种骗子公司存在的土壤吗?退市倒闭是祥源文化唯一的谢罪方法。 而孔用德, 就是一个有文化的骗子,从今以后只要看见孔用德,就两个字:骗子。


1楼2017-11-14 13:47回复
    赵薇太冤了吧


    IP属地:河南来自Android客户端3楼2017-11-14 16: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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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万家文化肯定不干净,问题是龙威能否真的全身而退。


      IP属地:山东来自Android客户端4楼2017-11-14 1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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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龙薇传媒在对决定申诉,但是要改变很难,至于收购案是解除了,没有任何经济责任。


        5楼2017-11-15 07: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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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差佬出来洗地了


          IP属地:山东9楼2017-11-16 1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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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个洗的 苍白无力,强行给赵薇洗白?


            10楼2017-12-07 1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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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政处罚已经做出,相关责任人员需要承担行政责任,然而跟着万家文化坐过山车的股民,受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及重大遗漏”影响买卖万家文化的股票并遭受损失的股民的权益如何保护呢?这是作为法律人的笔者第一个想到的问题,笔者依据公开信息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股民朋友们一起梳理一下维权思路,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股民维护合法权益的法律依据什么
              目前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法律依据主要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
              1、《证券法》第69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六十九条规定:发行人、上市公司公告的招股说明书、公司债券募集办法、财务会计报告、上市报告文件、年度报告、中期报告、临时报告以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发行人、上市公司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发行人、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以及保荐人、承销的证券公司,应当与发行人、上市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但是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发行人、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有过错的,应当与发行人、上市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证券法》第69条是股民面对信息披露违法行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最根本的法律依据。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
              2002年12月26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261次会议通过,2003年2月1日开始施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是我国法院审理相关案件的主要依据。
              二、股民在什么情况下可以提起民事诉讼
              和其他类型的民事案件不同,因虚假陈述提起民事诉讼需要具备一定的前置条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第六条第一款规定投资人以自己受到虚假陈述侵害为由,依据有关机关的行政处罚决定或者人民法院的刑事裁判文书,对虚假陈述行为人提起的民事赔偿诉讼,符合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规定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也就是说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或刑事判决书)是股民提起民事诉讼的前提,就万家文化案件来讲,股民自处罚决定做出之日起才可以通过民事诉讼的方式主张自己的权利。
              三、股民诉讼维权应当准备什么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的要求,股民提起诉讼时除了正常准备起诉书之外,还要准备三样东西:
              1、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刑事判决书);
              2、身份证明原件;
              3、进行交易的凭证等投资损失证据材料。
              四、股民维权应当注意什么
              虚假陈述行为本质是一种侵权行为,股民因责任人的虚假陈述行为侵害遭受损失,因此在民事诉讼过程中不但要确定侵权行为的存在和损害后果的发生,还要确定侵权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的是否存在因果关系,而这一点往往是此类诉讼案件的争议焦点。股民在提起民事诉讼时一定要注意举证证明因果关系的存在,具体来说包括三点:
              1、股民所投资的证券必须是与虚假陈述直接关联的证券,就本案来说虚假陈述的证券是万家文化,股民不能就买入的与万家文化无关证券而主张损害赔偿,也不能就买入的和赵薇、万家文化有关联的其他证券而主张损害赔偿,仅仅能就万家文化主张赔偿;
              2、股民买入证券的时间必须是在虚假陈述实施日开始至揭露日(或者更正日)之前这一个固定的时间段,在这个时间段以前或以后买的证券都不在主张赔偿的范围;
              3、投资人在虚假陈述揭露日或者更正日及以后,因卖出该证券发生亏损,或者因持续持有该证券而产生亏损。
              五、股民的哪些损失可以赔偿
              虚假陈述行为人在证券交易市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范围,以股民因虚假陈述而实际发生的损失为限,实际损失包括:
              1、投资差额损失;
              2、投资差额损失部分的佣金和印花税损失。
              3、利息损失。这里的利息损失要注意,并不是是全部交易资金的利息损失,而是上述1、2差额损失、利息损失所涉及的资金对应的利息损失,利息按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率计算。
              六、股民应该向哪个法院提起诉讼
              一例虚假陈述证券民事赔偿案件可能涉及到发行人、上市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其他人员等等,这些人大江南北都有,股民应该向哪个法院提起诉讼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对此做了特别规定,在级别管辖方面,虚假陈述证券民事赔偿案件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在地域管辖方面,以发行人或者上市公司所在地法院管辖为原则,兼被告住所管辖为补充。通俗的说就是只要被告之中有发行人或者上市公司,就应当由发行人或者上市公司所在地中级人民法院管辖,就本案来讲管辖法院应当为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作者简介:王斌,律师,北京海征诚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长期致力于公司股权、股票证券、私募基金、信托理财领域的法律实践与研究,联系电话:13701380352,个人邮箱:wbin313@163.com。
              公司名称:浙江万好万家文化股份有限公司(现名浙江祥源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600576
              买入时段:
              1、在2017年01月12日至2017年02月16日期间买入,在2017年02月16日后卖出或持有。
              2、在2017年02月16日至2017年04月01日期间买入,在2017年04月01日后卖出或持有。
              损失要求:遭受实际损失。
              联系电话:13701380352(王律师),13910169644(张律师)。
              工作邮箱:wbin313@163.com。


              IP属地:北京14楼2018-04-18 1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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