贾是通过内部股东会议达成的套现协议,股东认为他能退股就能贾的股份稀释事实上从法律角度上看是合法的!所以整个问题是他与乐视内部的纠纷,某监真的是管不了因为无法可依,现在某监只能查贾的行为是否存在恶意上市骗市值套现,但是这点也不好查,也最难查,为什么要让他上老赖名单,说白了是他有嫌疑,他有义务配合有关部门调查,可是他不配合,所以才上的老赖名单,通常犯经济案是不止上老赖这么简单的,但是定不定的了罪另说。贾能做到合法稀释股份退股要通过股东决议这点是非常蹊跷的,首先他要达到绝对控股这招才玩得了,但是那些股东能走到今天发这么大的财都不会是SB当然要是SB能发财那也只能说人家祖坟埋得好了,按照常理来讲个人稀释股份退股等于退场拿钱不玩了,乐视当时处于现金流短缺状态,没有股东会会傻了吧唧的牺牲那么大一笔钱的,因为贾一旦股份稀释退股成功,等于他合法化拿钱走人了,至于什么自己稀释股份救公司签什么协议之类的就算贾要坑你不借不给,你也没办法告他因为股份稀释退股成功这钱本身就是他的,他不借法律也制裁不了他。所以贾能成功通过股东会达成股份稀释退股协议成功这事是最蹊跷的。要么就是股东会议里面贾有内线,要么至少2个人加上贾家族股份能达到绝对控股直接拍板,那么这次贾套现那股东会里面除了贾家族获益至少还有1-2人获益。要么就是贾学马云的找人代持股控制一个控股集团公司(马云是几个公司控股蚂蚁金服由蚂蚁金服控制阿里巴巴的股份),表面看起来贾股份离绝对控股有些远实际上一步之遥。所以说乐视基本上是被贾家族跟至少一个集团或者1-2个乐视内部股东搞垮的,而且是在法律的监控下合法搞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