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楼主说的属实,那么力丰这样做完全就是流氓做法,完全失去了一个大企业应有的肚量,表面看似企业暂时扣发了离职员工的工资,赚了离职员工的便宜,其实这样做的后果对公司的信誉是致命的打击,对企业以后的招工工作更是毁灭性的打击,试想力丰这样对待离职员工,谁还敢再去力丰上班,难保自己离职后也会被不发工资,估计全惠民县的企业也就是力丰把在职员工和离职员工分开发工资,再就是大家会通过不按时给离职员工发放工资这一件事,联想到力丰在其他事上是不是按规矩办事。再就是力丰也算是不小的公司,杨总作为老板做出这种离职员工和在职员工不同步发工资的决定的可能性不大,应该是企业相关工资发放职能部门做的决定。恰不知这个看似对公司有利的决定背后,是陷公司和老板于不仁不义,对公司带来的无形损失不可估量。个人观点仅就事论事,如有不妥请回复留言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