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尼德兰,弗兰德斯,荷兰的联系与差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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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楼2018-02-06 18:38回复
    先说尼德兰和荷兰。
    我们经常把“尼德兰”这个概念跟“荷兰”相混淆,其实也情有可原,因为尼德兰本身就包含两个意思,广义的“尼德兰地区”和狭义的“尼德兰国家”。
    狭义上讲,今天荷兰这个国家的全名叫“尼德兰王国”(The Kingdom of Netherlands),官方的简称本就应该是“尼德兰”(Netherlands)。那“荷兰”(Holland)这个称呼是怎么来的?


    2楼2018-02-06 18: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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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荷兰”(Holland)其实尼德兰王国的两个省的名字,分别是北荷兰省(North Holland)与南荷兰省(South Holland),历史上这里是一个伯爵领地,可以称作“荷兰伯国”(County of Holland)。由于今天我们所熟知的几个大城市,比如阿姆斯特丹(Amsterdam)、鹿特丹(Rotterdam)和海牙(Hague)都位于这两个省,所以人们就直接用“荷兰”这个名字指代整个国家。
      事实上在英语中“荷兰”(Holland)是个非正式的叫法,但在汉语翻译中,我们却把“荷兰”定为它的官方国家名称。


      3楼2018-02-06 18: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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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天的荷兰区划中,北荷兰省与南荷兰省位置)


        4楼2018-02-06 18: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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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在英国读书的时候,班里就有一个荷兰妹子。我曾经专门求证了这个问题,“你们那个国家到底应该叫尼德兰(Netherlands)还是荷兰(Holland)?”
          妹子非常严肃地回答我,“随便”。
          所以从狭义上看,“尼德兰”跟“荷兰”其实就是一个意思。然而在广义上,它们俩可就完全不是一回事了,所以在使用“尼德兰”一词的时候必须多加小心。


          5楼2018-02-06 18: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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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尼德兰的英文是Netherlands,意思等于Lower Countries,也就是我们所说的“低地国家”。如果实在记不住,就把它理解为“非常low的几个国家”。当然了,说这几个国家“low”不是因为它们土,而是地势比较低,不少地区甚至在海平面以下。到这里已经很明显,广义上“尼德兰”所指的不是一个国家,而是好几个。那么这几个比较“low”的国家都是谁呢?实际上就是今天的荷兰、比利时和卢森堡。在文艺复兴时期之前,这个地区没有形成任何统一的国家,名义上算是神圣罗马帝国的一部分。因此,当我们从历史角度上提到尼德兰时,我们使用的是它广义上的含义,这里的尼德兰并不是指代某一个国家,而是描述一个大片的区域


            6楼2018-02-06 18: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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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由于卢森堡是个弹丸之地,历史上就是个打酱油的。所以简单理解的话,广义上的尼德兰所包括的最重要的两个地方,其实就是今天的荷兰和比利时。
              然而在19世纪之前,“比利时”这个国家和地名是不存在的,那里只有大大小小的公爵和伯爵领地。在它们当中,唯有一个名字称得上是享誉世界,那就是“佛兰德斯”。


              7楼2018-02-06 18: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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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楼2018-02-06 18: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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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楼层疑似违规已被系统折叠 查看此楼


                  9楼2018-02-06 18: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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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简单来说,佛兰德斯是现在比利时的一部分,自然也就是当时尼德兰的一部分,是“low国”中的一员。
                    既然历史上的“尼德兰”包括了荷兰与比利时两部分,那后来为什么又单指荷兰一国呢?为什么不带比利时玩了呢?其实是想带的,可惜队友不给力实在带不动。
                    自从勃艮第公爵“作死”了之后,整个尼德兰地区就处在西班牙王国的暴力统治之下。后来尼德兰人忍无可忍,在1568年发起了反抗,也就是历史上的“八十年战争”。在这场战争中,北方的七个省比较果断,坚决要和西班牙分手,于是组成了“联省共和国”(Republic of the Seven United Provinces),也就是今天荷兰的前身。但是南部的几个省表现得犹豫不决,在西班牙的淫威胁迫之下,决定先凑合过着。这几个“不给力”的省,也就是比利时的前身


                    10楼2018-02-06 18: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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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于是从那时起,尼德兰就分裂成了资产阶级新教派的“北尼德兰”,和天主教贵族统治的“南尼德兰”。“北尼德兰”发展迅猛,一度成为了海洋霸主,殖民地不断扩张。而“南尼德兰”则继续遭受封建领主的压迫,西班牙、奥地利和法国先后对他们施加蹂躏。因此,佛兰德斯昔日的辉煌就再也未能重现。
                      到了十九世纪,虽然南北尼德兰曾重新合并为“尼德兰联合王国”(United Kingdom of the Netherlands)。但由于两地的文化传统已经大为不同,复合也不可能过上幸福的生活。于是在1830年,南尼德兰爆发了革命,并建立起新的国家,那就是“比利时王国”(Kingdom of Belgium)。


                      11楼2018-02-06 18: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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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从比利时“离家出走”之后,“尼德兰”这个概念通常就只用来指代今天的荷兰。
                        而佛兰德斯作为比利时这块土地上最美好的记忆,依然保留了它的称谓。今天,在比利时仍有两个省直接以它命名,分别是东佛兰德斯(East Flanders)和西佛兰德斯(West Flanders)。另外还有一个省被称作“佛兰芒布拉班特”(Flemish Brabant)。这三个省加上林堡(Limburg)和安特卫普(Antwerp),共同组成了比利时的“佛兰芒地区”(Flemish Region),大概占据了国家一半的领土。


                        12楼2018-02-06 18: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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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天的比利时北部,佛兰芒语地区五省划分图,红点为安特卫普市。深色黑线以下的南部为说法语的瓦隆地区。)


                          13楼2018-02-06 18: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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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看了这么多介绍你已经彻底崩溃了,那我们最后再把它们梳理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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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尼德兰=荷兰
                            佛兰德斯≈东佛兰德斯省+西佛兰德斯省+佛兰芒布兰班特省+林堡省+安特卫普省≈比利时北部地区
                            历史上:
                            尼德兰=今荷兰+今比利时+今卢森堡
                            荷兰=荷兰伯国≈今荷兰西部沿海地区
                            佛兰德斯=佛兰德斯伯国≈今比利时西部沿海地区
                            其实也可以这么理解,“佛兰德斯”就是今天比利时最“高大上”的地区,“荷兰”就是今天尼德兰最“高大上”的地区,二者地位很相似。不过,人们今天用“荷兰”来称呼整个“尼德兰”,却并没有用“佛兰德斯”来称呼整个“比利时”,这就是它们的差异。


                            14楼2018-02-06 18: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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