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在上海歆禺房屋租赁平台上租住宝山区某小区一间卧室,签有租赁合同(图一),合同上有一不起眼条款:2.支付方式平安好房,先付后用,每月付款日期为7日前。乙方逾期支付的,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逾期付款部分的5%另行向甲方支付违约金。歆禺中介公司没有对这一条款做过说明,诱导说只是通过这一平台支付房租便捷。实事上,歆禺公司与平安好房互相勾结,在租客不知情的情况下,以租客的身份信息向平安好房贷出租客一年的房租(图二图三),租金转到歆禺公司账户,由歆禺公司按月支付房东,而利息部分会分摊到租客的每月房租。然而事情总有破败的一天,租客每月给平安好房转房租,毫不知情在平安好房网贷平台上有贷款,而且此贷款在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有记录,直到房东本月未按时收到房租电话询问才得知,歆禺租赁平台公司将众多租客的房租套现后,又将大额资金(多达千万级)投资亏本,资金链断裂,房东们收不到房租。已经爆料出上海各区有200多名房东没收到歆禺公司应当付的资金(图四图五),于2018年2月7日去歆禺公司维权,公司员工已空,已报警(图六图七),但警方只能维持治安,没有更好的处理方法,料想后面会有更多的房东爆出被坑租金。而被坑惨的租客找歆禺退租,而歆禺只退租,搬出租住房屋,但是在平安好房上面的贷款不予消贷,也就是说即使退租了也得每月还贷款,不然征信系统就有违约记录,可恨的是平安好房以此为威胁,不停的催促租客还钱。从欣禹公司的电脑上得知受害租客可能多达数千人(图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