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两天我的车被人追尾,警察出现场认定对方负全责,从来没有过类似经验的我当时有点手足无措,甚至肇事者也注意到了这一点,竟提出了一个违法骗保的主意来让我和他私了,幸亏有身边高人指点才得以识破并断然拒绝,由此,我提高了警惕,接下来对方依然在设局,能骗保则骗保,能少赔则少赔,对汽车无法行驶给我造成的额外经济负担以法律法规没有明文规定为由不予赔付,甚至请来专业人士佯装路人,隐蔽估算我的受损情况。一切都看在眼里,只是不愿与之钩心斗角,想尽快解决,尽快划上句号,受一点损失也无妨,吃亏是福。
因为没有经历所以不知道,通过这次我深刻的体会到交通事故处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还有很多需要完善的地方,受害者的很多权益无法得到制度法规的保护,而我们知道,当制度有缺陷的时候,就会滋生额外的矛盾。
因为没有经历所以不知道,通过这次我深刻的体会到交通事故处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还有很多需要完善的地方,受害者的很多权益无法得到制度法规的保护,而我们知道,当制度有缺陷的时候,就会滋生额外的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