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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不说蘅芜君(为宝钗正名!)
——辟狰狰《不可言说冷宝钗》
今日浏览凯迪,狰狰女士的一篇大作——《不可言说冷宝钗》,赫然出现在眼前。虽说狰狰女士的“红楼观”,笔者早有所接触。但乍一拜读此文,依然为文中所表现出的根深蒂固的偏见,而感到倒吸了一口凉气!《红楼梦》是两百多年以前,曹雪芹、脂砚斋们的心血结晶,承载着他们的思想,表达着他们的情感。然而,两百多年以来,真正理解《红楼梦》的真实用意的,又有几人哉?人们纷纷把形形色色的关于政治的、社会的观点,强加于这本小说,形成了各种各样的偏见。也难怪作者生前竟会发出所谓“都云作者痴,谁解其中味”的预告!毫无疑问,钗、黛问题正是这样一个被各种流行的偏见所盘踞的“重灾区”。这一点,在宝钗身上,表现得尤为突出。论者往往是根据其先入为主的偏见,先进行所谓“信息筛选”,然后再来评判这一人物形象的。观点先行,再戴着有色眼镜,到书中去找材料。勉强符合其观点的材料,便留下来,大张旗鼓地宣扬一番,不符合其观点的材料,甚至针锋相对的反证,便故意视而不见,存而不论。经过了这样一番取舍,其所分析的宝钗,还是原来曹雪芹笔下的那个宝姑娘么?然而,狰狰女士明知其陋,却依然采用了这种为任何一个严肃的评红者所不值的方法,创造了其大作《不可言说冷宝钗》,这就不能不引出笔者同狰狰女士,关于宝钗之真实性格的一段“不得不说”的话题来了。
狰狰女士在其大作中,一劈头就给钗、黛下了如此的定义:
黛玉感性,宝钗理性。
黛玉是性灵派,任情任性,不加掩饰。爱也罢,厌也罢,一切都摆在那里任人评说。
宝钗是智慧型,含而不露,游刃有余。褒也罢,贬也罢,却总是一时难以看清说透的。
——然而,仔细对照原著,这样的结论,即使不说是荒谬,也起码是极其片面的。宝钗“理性”?黛玉“感性”?对不起,如果阁下真是在用心解读《红楼梦》的话,就不难找到与这种结论完全相反,甚至针锋相对的事例!事实上,在曹雪芹的原著中,很多时候,特别是许多关键的时刻,宝钗反而更多地表现出了她的“感性”、她的“任情任性,不加掩饰”;黛玉反而更多地表现出了她的“理性”、她的“含而不露,游刃有余”!
首先,我们来看第22回,元宵节灯谜诗会,在那样合家欢聚的场合上,钗、黛二人到底有什么样的表现。按狰狰女士的说法,宝钗其人早就“与儒家的明哲保身,中庸之道融为一体,形成一种高度冷静,近乎完美的处世艺术”。可事实又是如何呢?我们看到,在那样合家欢聚的元宵节灯谜诗会上,宝钗的一首《更香谜》,却引发贾政的十分不悦。其诗如下:
朝罢谁携两袖烟,琴边衾里总无缘。
晓筹不用鸡人报,五夜无烦侍女添。
焦首朝朝还暮暮,煎心日日复年年。
光阴荏苒须当惜,风雨阴晴任变迁。
——按说,此时正值元宵佳节,合家欢聚。晚辈们应制作灯谜,无论如何,也应该添些吉利的话语才对。可宝钗却如此毫无顾忌地写下诸如“焦首”、“煎心”一类的悲愤之语,不仅远较前面元,迎、探、惜四人的灯谜更为不祥,而且字面上和情感上亦要露骨得多。她难道就不怕会因此而开罪于家长么?果然,贾政读了宝钗此迷心里便立即有了别的想法:
贾政看完,心内自忖道:“此物还倒有限,只是小小之人作此词句,更觉不祥,皆非永远福寿之辈。”想到此处,愈觉烦闷,竟大有悲戚之状,因而将适才的精神减去十分之八九,只垂头沉思。(第22回)
——“小小之人,作此词句,皆非永远福寿之辈”,你看,这个宝姑娘在家长心目中留下的,竟然是如此负面的印象!宝钗一落笔,便写了“焦首朝朝还暮暮,煎心日日复年年”这样令家长大感刺眼诗句,这难道就是狰狰女士所谓的“高度冷静,近乎完美的处世艺术”??贾政给予宝钗的评语:“小小之人,作此词句,皆非永远福寿之辈”。这也是所谓“明哲保身,中庸之道”所取得的成果?很显然,曹雪芹笔下的宝钗,从来没有与什么“儒家的明哲保身,中庸之道融为一体”,更谈不上什么“高度冷静,近乎完美的处世艺术”。是后世这些别有用心的论者,按照他们自己阴暗心理,制造了这种“高度冷静,近乎完美的处世艺术”,又把它强扣到宝钗的头上,作为用以论证“右黛左钗”的一条“证据”,反复挥舞。但偏见就是偏见,错误就是错误。只要读者稍微用心一点点,曹雪芹就这些别有用心的论者,显示出了他们的荒谬!


IP属地:江苏1楼2018-06-13 10:32回复
    如果以为以上一例为“孤证”的话,那么,就让我们再接下来看第二条,第40回,贾母携刘姥姥参观大观园时,钗、黛二人的表现。先来看贾母进入宝钗蘅芜苑时的情景。这一回,又恰恰是宝钗的个性偏好,引起了贾母的极度不悦!
    贾母因见岸上的清厦旷朗,便问“这是你薛姑娘的屋子不是?”众人道:“是。”贾母忙命拢岸,顺着云步石梯上去,一同进了蘅芜苑,只觉异香扑鼻。那些奇草仙藤愈冷愈苍翠,都结了实,似珊瑚豆子一般,累垂可爱。及进了房屋,雪洞一般,一色玩器全无,案上只有一个土定瓶中供着数枝菊花,并两部书,茶奁茶杯而已。床上只吊着青纱帐幔,衾褥也十分朴素。贾母叹道:“这孩子太老实了。你没有陈设,何妨和你姨娘要些。我也不理论,也没想到,你们的东西自然在家里没带了来。”说着,命鸳鸯去取些古董来,又嗔着凤姐儿:“不送些玩器来与**妹,这样小器。”王夫人凤姐儿等都笑回说:“他自己不要的。我们原送了来,他都退回去了。”薛姨妈也笑说:“他在家里也不大弄这些东西的。”贾母摇头道:“使不得。虽然他省事,倘或来一个亲戚,看着不象;二则年轻的姑娘们,房里这样素净,也忌讳。我们这老婆子,越发该住马圈去了。你们听那些书上、戏上说的小姐们的绣房,精致的还了得呢。他们姊妹们虽不敢比那些小姐们,也不要很离了格儿。有现成的东西,为什么不摆?若很爱素净,少几样倒使得。我最会收拾屋子的,如今老了,没有这些闲心了。他们姊妹们也还学着收拾的好,只怕俗气,有好东西也摆坏了。我看他们还不俗。如今让我替你收拾,包管又大方又素净。我的梯己两件,收到如今,没给宝玉看见过,若经了他的眼,也没了。”说着叫过鸳鸯来,亲吩咐道:“你把那石头盆景儿和那架纱桌屏,还有个墨烟冻石鼎,这三样摆在这案上就够了。再把那水墨字画白绫帐子拿来,把这帐子也换了。”鸳鸯答应着,笑道:“这些东西都搁在东楼上的不知那个箱子里,还得慢慢找去,明儿再拿去也罢了。”贾母道:“明日后日都使得,只别忘了。”说着,坐了一回方出来。(第40回)
    ——且看贾母对宝钗的评价:贾母一则曰“使不得”,二则曰“忌讳”,三则曰“不象”,四则曰“不要很离了格儿”,五则曰“我们这老婆子越发该住马圈去了”,青一色全是非常负面的词汇。如果你找遍曹雪芹的八十回本《石头记》全书,也再见不到贾母对其他女孩,有过如此负面的评说。这难道也是宝钗所谓的“高度冷静,近乎完美的处世艺术”所造成的后果么?所谓“明哲保身,中庸之道”,重在“保身”,道在“居中”,宝钗的蘅芜苑居室布置,朴素得竟然让贾母都感到“忌讳”、“不象”、“很离了格儿”,这还有什么“中庸”可言?有什么“保身”可言?于此,宝钗可谓是与“非儒家”的“任情忘害,个性之道”,融为了“一体”,形成一种高度的“不冷静”,一种近乎于失败的处世方式!
    再进一步,如果从狰狰女士所沉迷的“处世艺术”的角度来看,宝钗的处世也确实是失败了,而且还败得不小。贾母携刘姥姥参观大观园,其用心显然是要向农村亲戚炫耀自家的富贵气象。而宝钗蘅芜苑这种极其简朴的布置,不仅大大地违背了这种大户人家、侯门绣户的常规,也让人看了觉得甚不吉利,无法欢愉起来。这就让贾母在亲戚面前,丢了面子。所以,她才一再要鸳鸯把宝钗蘅芜苑的这种布置给换掉。很明显,宝钗此举的后果是严重的。虽然,在此之前,贾母也非常喜欢宝钗温婉、大度的为人,但此时宝钗骨子里所透出的个性和风骨,却使得她从此以后,失去了贾母的特别宠爱。这一点,非常突出地表现于原著第五十三、五十四两回之中。
    第53回,“荣国府元宵开夜宴”。贾母和众位小姐是怎么坐的呢?且看原文:
    贾母歪在榻上,与众人说笑一回,又自取眼镜向戏台上照一回,又向薛姨妈李婶笑说:"恕我老了,骨头疼,放肆,容我歪着相陪罢。"因又命琥珀坐在榻上,拿着美人拳捶腿。榻下并不摆席面,只有一张高几,却设着璎珞花瓶香炉等物。外另设一精致小高桌,设着酒杯匙箸,将自己这一席设于榻旁,命宝琴、湘云、黛玉、宝玉四人坐着。每一馔一果来,先捧与贾母看了,喜则留在小桌上尝一尝,仍撤了放在他四人席上,只算他四人是跟着贾母坐。故下面方是邢夫人王夫人之位,再下便是尤氏、李纨、凤姐、贾蓉之妻。西边一路便是宝钗、李纹、李绮、岫烟、迎春姊妹等。(第53回)


    IP属地:江苏2楼2018-06-13 1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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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中国古代的礼法,像这样隆重、正式的场合,如果不是贾母特别喜欢,小辈特别是未嫁的女孩子,是不可能与至高无上的长辈同坐主桌的。但请追风妹注意了,贾母要那些晚辈与自己同坐主桌?是宝琴、湘云、黛玉、宝玉四人,恰恰没有宝钗!宝钗在“西边一路”(按制,“西席”的地位比“东席”还要低一级),跟“李纹、李绮、岫烟、迎春姊妹等”,挤在一块儿呢!夜深以后,宴席挪进了里屋。在里屋,又是怎么坐的呢?
      贾母便说:“这都不要拘礼,只听我分派你们就坐才好。”说着便让薛李正面上坐,自己西向坐了,叫宝琴、黛玉、湘云三人皆紧依左右坐下,向宝玉说:“你挨着你太太。”于是邢夫人王夫人之中夹着宝玉,宝钗等姊妹在西边,挨次下去便是娄氏带着贾菌,尤氏李纨夹着贾兰,下面横头便是贾蓉之妻。(第54回)
      ——贾府亲戚中的四个贵家小姐,仍然是宝琴、黛玉、湘云三人“紧依贾母左右坐下”,惟独宝钗被冷落到“西边”,同李纹、李绮、岫烟这些小户人家的女儿为伍。一连两次,都是如此。何也?这显然不是贾母的一时疏忽。只能说明宝钗在贾母心目中的地位,已大不如从前了。
      与宝钗在贾母心目中逐渐“失宠”的过程相反,被狰狰女士恭维成“任情任性,不加掩饰”的那个林黛玉,却恰恰以自己心机世故和巧妙掩饰,巩固了自己在贾母心目中的位置。我们可以对照一下,第40回,贾母携刘姥姥参观大观园时,林妹妹的表现:
      贾母少歇一回,自然领着刘姥姥都见识见识。先到了潇湘馆。一进门,只见两边翠竹夹路,土地下苍苔布满,中间羊肠一条石子漫的路。……紫鹃早打起湘帘,贾母等进来坐下。林黛玉亲自用小茶盘捧了一盖碗茶来奉与贾母。王夫人道:“我们不吃茶,姑娘不用倒了。”林黛玉听说,便命丫头把自己窗下常坐的一张椅子挪到下首,请王夫人坐了。刘姥姥因见窗下案上设着笔砚,又见书架上磊着满满的书,刘姥姥道:“这必定是那位哥儿的书房了。”贾母笑指黛玉道:“这是我这外孙女儿的屋子。”刘姥姥留神打量了黛玉一番,方笑道:“这那象个小姐的绣房,竟比那上等的书房还好!”(第40回)
      ——很明显,这一段文字正集中地凸现了黛玉是如何表演自己的“知书达礼”的。且看那潇湘馆的室内陈设:“窗下案上设着笔砚”,“书架上磊着满满的书”,“竟比那上等的书房还好”。而“知书”,正是为了“达礼”。再瞧瞧黛玉此刻的行止表现:贾母等尚未进门,紫鹃便“早打起湘帘”,准备迎接。及至贾母等进屋坐下,“林黛玉亲自用小茶盘捧了一盖碗茶来奉与贾母”。王夫人道:“我们不吃茶,姑娘不用倒了。”“林黛玉听说,便命丫头把自己窗下常坐的一张椅子挪到下首,请王夫人坐了”。这一茶一椅,一招一式,都无不符合一个标准的大家闺秀、世府千金的风范。人谓黛玉“孤傲”、“叛逆”,但此时此刻,她的行止、作派,又何尝有一点点所谓的“孤傲”、“叛逆”的影子呢?相反,倒显出了十二分的谦卑和恭顺呵!果然,黛玉的恭敬守礼,就引得贾母颇为高兴。当刘姥姥惊叹于潇湘馆好似“那位哥儿的书房”时,贾母便不无自豪地指着黛玉笑道:“这是我这外孙女儿的屋子。”让黛玉在亲友及众人面前,露了一脸。
      狰狰女士口中“唯一获得完美名声”的宝钗,在贾母、贾政这样的家长口中,恰恰落下了所谓“忌讳”、“离格”、“非永远福寿之辈”的“名声”。所谓的“任情任性,不加掩饰”的黛玉,摆弄起心计,搞起掩饰来,却大得贾母的欢心!活脱脱一个“口齿伶俐,机谋深远,法力无边”的“小耗子精”的形象!说到此,任何一个不带偏见的读者恐怕都要质疑,宝钗和黛玉,到底谁是真正的“性灵派”,谁是真正的“智慧型”??


      IP属地:江苏3楼2018-06-13 1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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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嫌以上的例证还不够的话,我们再来对比第18回,元春省亲时,钗、黛二人写应制诗的情景。以下引拙作《红楼梦:钗黛形象的B面》第一章里的一段:
        ******************************
        我们不妨就钗、黛二人对于写应制诗的态度问题,再作一番深入的对比。第18回,元春省亲,众人皆作诗恭维、颂圣。宝钗和黛玉自然也不例外。然而,同样是写应制诗,钗、黛的主观态度,却又有明显的不同。不同在何处呢?我们先来看看宝钗的《凝晖钟瑞》:
        芳园筑向帝城西,华日祥云笼罩奇。
        高柳喜迁莺出谷,修篁时待凤来仪。
        文风已著宸游夕,孝化应隆归省时。
        睿藻仙才盈彩笔,自惭何敢再为辞?
        首、颔、颈三联可谓是字字句句都符合“应制”的规范了。可是,尾联的一句“睿藻仙才盈彩笔,自惭何敢再为辞”,虽表面上亦是谦逊恭维之语,骨子里却隐隐透出了一种敬而远之的态度!娘娘的诗风既然充盈了“睿藻仙才”,我等愚钝惭愧,又如何敢再提笔颂圣呢?联系到后文,宝钗不屑于元妃恩赏的心理来看,她内心的这种傲气,真可以说是一以贯之的了。同宝钗相反,黛玉却安心要在这些歌功颂德的辞藻上大展奇才,而没有半点“惭意”。原著写明“黛玉今夜安心大展奇才,将众人压倒”,因此她的《世外仙源》也就显出了一种别具一格的风貌:
        名园筑何处,仙境别红尘。
        借得山川秀,添来景物新。
        香融金谷酒,花媚玉堂人。
        何幸邀恩宠,宫车过往频!
        黛玉此诗别出心裁,她把俗世大富大贵的场景,竟比做了别离红尘的仙境!写背景的幽远奇幻,是“借得山川秀,添来景物新”。写近处的繁华奢糜,则是“香融金谷酒,花媚玉堂人”。这里的“金谷”二字,语出东晋著名富豪石崇的“金谷园”一名。“金谷”园中之酒,当然是只配“玉堂”之主人所享用了。然而,黛玉却丝毫没有忘记,这看上去远离红尘、绮丽奇幻的“仙源”,却完全是由这红尘世界中最世俗的一种力量——皇权所一手造成。于是,诗文又接下来,也就很自然地引出了“颂圣”的主题:“何幸邀恩宠,宫车过往频!”“世外”的“仙源”,归根到底,还是落实到了对世俗权力的盛赞和邀宠之上!一首写完,黛玉仍意犹未尽,接下来,她又越俎代疱,替宝玉完成那首有名的《杏帘在望》:
        杏帘招客饮,在望有山庄。
        菱荇鹅儿水,桑榆燕子梁。
        一畦春韭熟,十里稻花香。
        盛世无饥馁,何须耕织忙!
        《杏帘在望》仍袭用《世外仙源》之思路,却又较之更为新颖别致。它先为我们描绘出了一幅桃花源式的社会景象:这里看不见人与人之间尖锐的社会矛盾,更不闻民生疾苦,遍地哀号。有的只是“菱荇鹅儿水,桑榆燕子梁”的和谐,以及“一畦春韭熟,十里稻花香”的丰饶。然后,话锋一转,这样美好的世界,是由何而来呢?哦,正是明君创造了盛世。老百姓既然生活在这样一个明君治理的太平盛世里,还用得着为穿衣吃饭苦苦奔忙吗?是谓之“盛世无饥馁,何须耕织忙”!这正是对皇权的一种更为巧妙的赞颂。脂砚斋言其“以幻入幻,顺水推舟”,联系到后世许多所谓“新诗”、“新民谣”,诸如“千口猪来万头羊,今年亩产万斤粮”之类,黛玉此诗真可谓有异曲同工之妙!也难怪元妃读了此诗,会将其认定为四首颂圣辞之冠了。
        对于钗、黛写诗“颂圣”一事,脂砚斋有一段批语评得极妙。他(她)说:
        末二首是应制诗,余谓宝、林此作未见长,何也?盖后文别有惊人之句也,在宝卿有生不屑为此,在黛卿实不足一为。(庚辰本第17、18合回双行夹批)
        ——在他(她)看来,钗黛写应制诗,俱没有发挥到自己的最佳水平。然而,之所以如此的原因,却又各不相同:在宝钗是主观态度上的“不屑”;在黛玉却是客观能力上的“不足”!写应制诗,非同一般的吟风弄月。严格说来,它实在是有许多独特的规矩和讲究。一个人若是想把应制诗写到上佳,则除了必须具备基本的文采之外,更少不了要有饱满的热情,以及对这些规矩和讲究的熟悉。博览群书的宝姑娘,自然深悉这内中的许多壸奥。她的《凝晖钟瑞》看上去中规中矩,四平八稳,遣词用典都很合乎一首标准应制诗的要求。可是,合乎要求是一回事,力争上游却是另一回事。而事实上,我们看到,宝钗的《凝晖钟瑞》恰恰最缺乏“颂圣”的激情!相反,她那一句“睿藻仙才盈彩笔,自惭何敢再为辞”,倒时不时地透出一股子敬权势而远之的情绪。诚如脂批所言,宝钗之写应制诗,“此不过颂圣应酬耳,犹未见长,以后渐知”,“该后文别有惊人之句也”。——她的积极性根本就没有放在这些恭维奉承的词句之上,她的“别有惊人之句”,只留待于诸如《白海棠咏》、《螃蟹咏》这样清洁自励、讽时骂世的“绝唱”之中!也正如脂砚斋所称赞的那样:


        IP属地:江苏4楼2018-06-13 1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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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宝钗诗全是自写身份,讽刺时事。只以品行为先,才技为末。纤巧流荡之词,绮靡秾艳之语,一洗皆尽,非不能也,屑而不为也。最恨近日小说中一百美人诗词语气只得一个艳稿。(庚辰第37回双行夹批)
          反过来,黛玉就显然不及宝钗这样熟悉应制的规矩和讲究。她的《世外仙源》和《杏帘在望》,确切地讲,都并非完全合乎应制诗的标准。可是谁又能否认这两首诗中所倾注的黛玉的激情呢?“何幸邀恩宠,宫车过往频!”“盛世无饥馁,何须耕织忙!”这是何等的热烈!何等的高调!面对这样的“画龙点睛”之笔,只要不带偏见,恐怕任何人都不得不承认,黛玉在这些“邀恩宠”的方面所下的功夫之深吧!而事实上,黛玉诗“以幻入幻,顺水推舟”的巧妙构思,也的确在很大程度上弥补了她知识结构方面的缺陷。元春说:“终是薛、林二妹之作与众不同,非愚姊妹可同列者”,又指《杏帘》为四首“颂圣”诗题之冠。她能得到这样的褒美,自然是与她那种急欲出众邀宠的机心分不开的。尽管黛玉之写《仙源》、《杏帘》二首,还远不及她创作《葬花辞》、《秋窗风雨辞》那样得心应手,但毫无疑问,就其学力水平而言,此二首,尤其是第二首《杏帘在望》,已经是她竭尽全力的产物了。——一个是足能为之,却根本不屑为此;一个是本不足为此,却偏欲一为。很明显,对于写应制诗歌功颂德一类的事情,黛玉反比宝钗要积极得多!到关键时刻,二人相较,宝钗反比黛玉更能显出孤高傲世、不为俗利所羁绊的独立品格!——究竟孰为真正的清高?孰为真正的世俗?笔者以为,这里曹、脂诸人已经把钗黛各自的“B面”,表述得清清楚楚了。
          ******************************
          ——关于钗、黛二人对于写应制诗歌功颂德的情景,脂砚斋说得很清楚:宝钗是客观能力上足以为之,但她在主观上却根本“不屑”为此。黛玉是客观能力上“不足”一为,但她主观上却偏要为之,以便“邀恩宠”、“独立名”,“将众人压倒”。至此,我们已经看得很清楚了。宝钗和黛玉,到底谁是真正的“性灵派”,谁是真正的“智慧型”??谁都是,又谁都不是!
          黛玉看似感性,实则理性;宝钗看似理性,实则感性!
          宝钗实际上是世俗世界中的理想主义者。她由于家庭的原因,不得不接触到许多人情世故。然而,她的内心却是“不屑”于此的,她始终在追求着一种与黑暗现实截然对立的高洁之境。为此,她创作了《螃蟹咏》讽时骂世,欣赏有浓烈“愤世”、“出世”情绪的《山门·寄生草》,甚至不惜以自己的个性得罪家长。论者把种种高深莫测的“处世艺术”,强加于她,而事实上,她这个所谓的“智慧型”,却是一个不折不扣的处世失败者、失宠者,最终把自己在家长心目中的好印象,给丧失了大半!
          黛玉实际上是理想世界中的世俗主义者。她本可以避开种种世俗的纷争,但她偏偏热衷于此,热衷于“邀恩宠”、“独立名”,热衷于博得家长们的欢心,以成为所谓的“宝二奶奶”,来改变她寄人篱下的地位。论者说她“任情任性,不加掩饰”,可曹雪芹自己却把她比做了“口齿伶俐,机谋深远,法力无边”的“偷香玉”的“小耗子精”!而事实上,她这个所谓的“性灵派”,到了关键时刻,一点也不“性灵”,恰恰以自己的心计和狡黠,始终维持着贾母对自己的特别偏爱!
          所以,我们说,在《红楼梦》(脂评本原著)中:
          薛宝钗是身处“世内”,而心向“世外”!
          林黛玉是身处“世外”,而心向“世内”!
          ——这才是更符合原著实际情况的结论�


          IP属地:江苏5楼2018-06-13 1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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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训有方,保不定日后作强梁。
            此处,甲戌本有两条相关的脂批:
            言父母死后之日。(甲戌本第1回侧批)
            柳湘莲一干人。(甲戌本第1回侧批)
            第40回,作者交代柳湘莲出身时,说:“那柳湘莲原是世家子弟,读书不成,父母早丧,素性爽侠,不拘细事,酷好耍枪舞剑,赌博吃酒,以至眠花卧柳,吹笛弹筝,无所不为。”这么一个浪荡子,后来显然是做了“强梁”。“强梁”也就是强盗。如此,薛蟠遇盗一事,也就很可能另有蹊跷了。表面上看,是柳湘莲把贼人赶散,夺回货物,救了薛蟠的性命。然,稍作进一步的分析,柳湘莲就算有些武功,又如何能够轻而易举地将“一伙强盗”都打走赶散呢?更大的可能,他同那伙贼人原本相识,甚至干脆就是一伙。事先设好圈套,到时候只要假作打斗一番,那伙贼人自然就会归还财物,然后作鸟兽状散去。把薛家变成未来可以藏贼的场地,这可是比直接掠夺薛蟠财物更大的买卖!柳湘莲后来固然一走了之,而薛蟠却因为同江洋大盗拜过兄弟,直接受他那伙人的牵连,而导致了家族倾覆的后果。(参见拙作《试解薛家败亡之谜》)。
            对此,薛家难道就没有人对柳的身份提出异议么?有的,那就是宝钗。且看以下正文及脂批:
            宝钗听了,并不在意,便说道:“俗语说的好,‘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这也是他们前生命定。前**妈为他救了哥哥,商量着替他料理,如今已经死的死了,走的走了,依我说,也只好由他罢了。妈妈也不必为他们伤感了。倒是自从哥哥打江南回来了一二十日,贩了来的货物,想来也该发完了。那同伴去的伙计们辛辛苦苦的,回来几个月了,妈妈和哥哥商议商议,也该请一请,酬谢酬谢才是。别叫人家看着无理似的。”(第67回)
            ——包括狰狰女士在内的“拥林派”论者还尚未把这段文字读懂,便破口大骂,无非是说宝钗觉得这些人“不足介怀”,“比不上犒劳伙计来得重要”。又焉知宝钗的“并不在意”,却恰恰表明了她对于此事的一种独特的“在意”!且看以下脂批:
            宝卿不以为怪,实不然也。虽慰此言以其母,心非不疑也。不然,亦知何为“前生命定”、“祸福由贼”?宝卿苦心,余已(以)此又是一见。(据靖藏本第67回眉批、北师大本第67回侧批校对。)
            ——宝钗真的是觉得这些人“不足介怀”,“比不上犒劳伙计来得重要”,才说那一番话的吗?恰恰相反,她是心有苦衷的呵!很显然,早在薛氏母子争相把柳湘莲当“恩人”的时候,她早就隐隐约约地预感到了柳的强盗身份,以及那伙贼人可能的阴谋。但宝钗是厚道之人,现在三姐已死、湘莲已逃,薛姨妈正在伤心之际,她又如何把她的忧虑向母亲直说?只有用“犒劳伙计”稳住母亲的情绪,在慢慢查访得实以后,再来向母亲禀报。所以,脂砚斋才说是“宝卿苦心,余已(以)此又是一见”。柳湘莲是足以害得薛家家破人亡的“祸根”。宝钗对他稍微表示出一点怀疑,劝母亲不必为他们伤感。这居然也成了宝钗的一条“罪状”!什么“冰一般的冷”,什么“骨子里的冷”,一连串的恶语中伤,纷至沓来。也亏得这些拥林派的论者捏造得出来�


            IP属地:江苏8楼2018-06-13 10: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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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实,如果把狰狰女士用在宝钗身上的词汇,改换到黛玉身上,倒恐怕更为合适。以下我们就试着改它一改:
              偌大的荣国府,偌大的大观园,上上下下几百号人,种种微妙复杂的人际关系,恰如那柔软无形的蛛网,稍不留神,便是“拂了一身还乱”。谁能够既在世俗的世界里,始终维持权势者的宠爱,又能在诗词翰墨上独领风骚?八面玲珑的风姐,却是一个近乎于文盲的俗人。博古通今的宝钗,却因为自己的个性,招致了老太太的反感。而唯一两面光,既献媚讨好了家长,又博得了“才女”之名的,大概只有黛玉。不必说那大观园里的群芳,也不必说那一言九鼎的老太太,只看看两百多年来那些如痴如醉的读者,哪个不夸黛玉多情、才高呢?可知黛玉是成功了。而对于狰狰女士一类“拥林派”读者来说,这位林妹妹那情到深处的表现,更令她们如坠情网。
              可是,这情网,是真?是幻?
              晴雯被逐,羞愤而死,结束了一条如花的生命。但面对这样的悲剧,黛玉却“满面含笑”,她的一句“好新奇的祭文”,便判定了这死亡的可笑与无谓,抹去了宝玉心头残留的一点愧疚。
              刘姥姥二进大观园,装疯卖傻,供人取乐,写就一出穷苦人艰难求生的辛酸图。那贵公子贾宝玉犹自掬一把同情,把那茶杯送予贫婆度日,而到了黛玉口中,却丧失了最后一点起码的尊重:“他是那一门子的姥姥,直叫他是个‘母蝗虫’就是了。”——在她眼中,刘姥姥不过是供她取乐,并哗众取宠的工具。她想到的绝没有人的尊严,只是把人当作工具的快感!
              在这样的瞬间,我们感到的,只有极度的残忍,像恐怖分子割下人质头颅一般的残忍。
              这残忍,不同风姐, 风姐是残酷的,这残酷,源于自身的嫉妒与贪婪。
              这残忍,不同惜春, 惜春是漠然的,这漠然,基于对外界的绝望与恐惧。
              而黛玉的残忍,似乎与生俱来,是一种对人的生命和尊严,无所动心,也无所动情的残忍。
              晴雯被逐,刘姥姥艰辛度日……这些人的命运既与她黛玉无干,又何必为之太息?这种负气病亡,忍辱乞讨的底层人的举动,在她眼中原也不足取。何况死的死了,走的走了,太息又何曾能改变什么?重要的,还是将现实世界里的事情处理妥帖,她还有“木石姻缘”,要成就,还有“宝二奶奶”之位,等着她去夺取……
              一次“满面含笑”并不代表着她对晴雯的嫌恶,只是就事论事,就文论文的冷静分析。而这轻轻一句话,原也不是特特批评地下的晴雯,只在平服眼前宝玉心中的愧。那一句“好新奇的祭文”,又何曾包涵着多少对晴雯的同情?不过是为宝玉圆一个场子,相互吹捧两句。宝玉得到了满足与心安,她得到了宝玉的感激和器重。于是,接下来就轮到她劝宝玉去干“正紧事”、会见“正紧人”了:“我劝你把脾气改改罢。一年大二年小……”(第79回),如果能把宝玉诓上“正途”,自己便也夫贵妻荣起来,这就是圆满的结局。至于什么咒不咒紫鹃死,在“口齿伶俐,机谋深远,法力无边”的林姑娘心中,倒的确是不值一题的。
              至于刘姥姥、板儿,这些远在她生活之外的人,更是不足介怀的,比不上肆意嘲讽,拿来取乐来得重要。虽拿刘姥姥取乐,对她攀上“宝二奶奶”之位帮助不那么直接,但到底,哗众取宠,总能博得众人的一点好感。若林姑娘自己便是男儿身,争名夺利的事情,又哪里需要这些小事上下功夫?只可惜那糊涂的宝玉,分不清轻重缓急,呆做着与事无补的喟叹与寻觅,距离林姑娘心目中好丈夫的形象,实在相差得太远了!
              ——不知狰狰女士读后,又有何感受?在此一刻,笔者确实感到了一种冰冷的残忍——不是宝钗的“冷”,也不是黛玉的“冷”,而是狰狰一流“拥林派”论者的内心冷酷。对于她们喜欢的人物,别人稍有一点不恭,她们就要跳出来一辩再辩。可对于她们不喜欢的人物,她们从来不惮从最阴暗、最冷酷的角度去揣测她的想法,用最刻薄、最毒辣的文字去诋毁她的名声。只是她们从来没有想过,她们所百般护卫着的黛玉,其实远比宝钗,更适合这些最刻薄、最毒辣的文字。更确切地说,这些论者也像黛玉,明明是自己怀着阴暗的心理,自己心里“藏奸”,却怀疑别人也同自己一样龌鹾。但这些人同黛玉的区别在于,书中的黛玉,在宝钗的真诚的关怀面前,最终意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并作了深切的忏悔。而这些人则容不得这样的忏悔,继续使用着这些最刻薄、最毒辣的文字,以最龌鹾的心态,重复着谎言!


              IP属地:江苏9楼2018-06-13 10: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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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至于狰狰女士把宝钗给赵姨娘送礼物一事,硬说是出于所谓“宁得罪君子,不得罪小人”的算计,更是其“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的龌鹾心态的大暴露!如前所述,第67回,赵姨娘拿了宝钗分送的礼物,跑到王夫人那里夸奖宝钗。结果呢?竟然引得王夫人颇不耐烦,几句冷言冷语,就将其打发了出来。气得赵姨娘回到房中,将宝钗送的东西往边上一丢,说:“这个又算了个什么儿呢。”连赵姨娘这样的愚妇,都弄明白了,宝钗的礼物,不过是非常一般的礼节罢了,实在算不了什么。但狰狰女士却丝毫也不明白,偏偏要把它当多大的心计宣扬。岂不知,若真要防止小人暗算,那一点点礼物又能起多少作用?赵姨娘不是说了么?“这个又算了个什么儿呢。”且看原文:
                且说宝钗到了自己房中,将那些玩意儿一件一件的过了目,除了自己留用之外,一分一分配合妥当,也有送笔墨纸砚的,也有送香袋扇子香坠的,也有送脂粉头油的,有单送顽意儿的。只有黛玉的比别人不同,且又加厚一倍。一一打点完毕,使莺儿同着一个老婆子,跟着送往各处。(第67回)
                ——宝钗不过是按照走亲戚的惯例,各房都送了一份,并没有什么独特的盘算。连赵姨娘也承认“他挨门儿送到,并不遗漏一处,也不露出谁薄谁厚”,惟独狰狰女士却偏偏造出了一个“看不到她给周姨娘的礼”的谣言!“拥林派”为诋毁宝钗,造谣的水平,不可谓不高矣!只是这些论者始终没有弄明白曹雪芹为什么要写下赵姨娘的那一番碰了钉子的行为。你以为,作者真的是想表现宝钗的“会做人”么?恰恰相反,作者正以这种愚妾碰壁的行为,提醒读者注意王夫人同宝钗之间的裂痕,从而微妙地反映出了宝钗虽然“会做人”,却又不屑于在这种“做人”上费心机的真实品格!
                质真若渝,大直若诎,大白若辱……宝姑娘的不张扬,是因为她的内心中,有太多的不可张扬的愤懑。“不干己事不开口,一问摇头三不知”,这是王熙凤以自己的阴暗心理,对她的揣测。而事实上,她的“不开口”、“三不知”,正表明了她的一种“不合作”的态度。试想,宝钗的不张扬,若真是出于什么功利的目的,她又何至于给贾政、贾母留下那样负面的印象呢?“拥林派”似乎并不吝啬“赞扬”宝钗“聪明”,只是每当他们作这样的“赞扬”的时候,却显示了他们的极度不聪明。试想,若宝钗真要取得“宝二奶奶”之位,这究竟是拉下人重要呢,还是取悦于家长重要呢?“拥林派”在把宝钗的一些礼仪性的行为,夸大到什么“拉选票”的高度时,却惟独忘记了,宝钗是主动地丢掉了贾政、贾母这两张具有决定性作用的“乾坤票”!很显然,宝钗的性格中并没有什么“无所不包”的内容,她那看似“世故圆滑”的外表下,恰恰是一颗淡泊名利、愤世嫉俗的内心�


                IP属地:江苏10楼2018-06-13 10: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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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接下来,便是扑蝶那一桩公案,狰狰女士和几乎所有的“拥林派”论者一样,不假思索地给宝钗扣上一顶所谓的“有嫁祸的事实”的大帽。然而,宝钗真的“嫁祸”于黛玉了吗?这个所谓的“祸”,究竟是真的“转嫁”出去了,还是恰恰因为宝钗的随机应变而消弥于无形了呢?这些人却从不肯作一作深入的分析!以下转引拙作《红楼梦:钗黛形象的B面》第一章里的一段,我们不难窥破这些所谓“嫁祸”论的荒谬:
                  一百二十回本的《红楼梦》流行以来,人们渐渐习惯了一种颠倒性的阅读,论者往往爱把宝钗想象成一个时时企图谋害黛玉的角色。第27回,宝钗于滴翠亭边的“金蝉脱壳”,就曾被很多人不假思索地认定为宝钗试图“嫁祸”于黛玉的“铁证”。可宝钗真的“嫁祸”于黛玉了吗?这个所谓的“祸”,究竟是真的“转嫁”出去了,还是恰恰因为宝钗的随机应变而消弥于无形了呢?这些人却从不肯作一作深入的分析!其实,如果我们肯回到脂评本原著的立场上,用同样的逻辑去检点黛玉的行为的话,我们倒很容易发现黛玉试图“嫁祸”于宝钗的举动!——不,也许其性质比“嫁祸”还要“恶劣”。应该说是黛玉试图“构祸”于宝钗的举动!且看第29回,“清虚观打醮”中的一段文字:
                  且说宝玉在楼上,坐在贾母旁边,因叫个小丫头子捧着方才那一盘子贺物,将自己的玉带上,用手翻弄寻拨,一件一件的挑与贾母看。贾母因看见有个赤金点翠的麒麟,便伸手拿了起来,笑道:“这件东西好像我看见谁家的孩子也带着这么一个的。”宝钗笑道:“史大妹妹有一个,比这个小些。”贾母道:“是云儿有这个。”宝玉道:“他这么往我们家去住着,我也没看见。”探春笑道:“宝姐姐有心,不管什么他都记得。”林黛玉冷笑道:“他在别的上还有限,惟有这些人带的东西上越发留心!”(第29回)
                  好一句“她在别的上还有限,惟有这些人带的东西上越发留心”!只要不是傻子,任何人都不难听出其中的锋芒所向。且不要小看黛玉这句谗言所潜藏的威力!须知,在那个时代,类似于这样的指斥,一不小心就极有可能会给一个未婚的姑娘带来非常严重的伤害!在旧时的中国,人们极为看重妇女的贞节。对于未婚姑娘来说,“贞静”与否,在很多人看来,更是关乎名节,视同于生命的大事。如果一个女孩子成天想着某个男人,想着男女之间的事,那么,她就很有可能被视为“不守闺训”、“人欲”、“自媒” 的“淫佚女”,而遭到社会的鄙夷。现在,黛玉公然暗示宝钗对那些男男女女佩带的东西“越发留心”,而且还居然当看贾母等家长的面这样指责对方,究竟会造成怎样的后果呢?幸而,贾母还并不是那种非常苛刻的家长,宝钗只装作未听见黛玉的话,便将此事掩饰过去。但如果换一位严苛的家长,如像《牡丹亭》中杜丽娘的父亲杜宝那样的家长,那后果又会怎样呢?我们只要看看后世许多阅红、评红的道学夫子,在宝钗身上加了多少咬牙切齿的指责与恨语,便不难知悉了。到底是谁的心计更“阴险”,更“恶毒”?是宝钗的“金蝉脱壳”,还是黛玉的“冷笑进谗”?姑且不论宝钗的“金蝉脱壳”是否真的要“嫁祸”于人,但起码宝钗此举的出发点,还是要将“这件事遮过去”,是以“消祸”、“避祸”为第一原则的。而黛玉当众指责宝钗对男女之事上心,却完全是嫉妒心使然,是无中生有、无事生非的“构祸”。那么,在道义上,究竟是谁的行为更能站得住脚呢?宝钗的“金蝉脱壳”,充其量不过是让一个小丫头对黛玉一时有所疑心。而黛玉的“冷笑进谗”,却意在使众人,尤其是贾母这样的最高家长对宝钗心生恶感。那么,在为人上,又究竟是谁的心计更富于强烈的攻击性呢?如此说来,那林黛玉岂不更像是一个所谓“阴险”、“恶毒”、“虚伪”、“冷酷” 的女人?(注:这些词汇都是“拥林派”论者曾经用来诋毁宝钗的习惯用语。)——自然,如此说是太过份了。笔者也实在不愿将一个孤苦无依、惹人怜爱的女孩,想象成这副模样。这样的描绘,其实本来就不无夸大的倾向,无论是对宝钗,还是对黛玉,都是一样。但毫无疑问,黛玉在爱情方面,反比宝钗更喜欢施用心计,甚至滥用心计,却是一个不容忽视的事实!*[注10]*


                  IP属地:江苏11楼2018-06-13 1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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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接下来,在钗黛合好一事的评论上,以狰狰女士为代表的“拥林派”,再一次暴露了其习惯于从险恶的角度算计他人的阴暗心理。正如她的网名——狰狰,狰狞了又狰狞。狰狰说:“于是云丫头和林妹妹那单纯透明的心,都不加掩饰交付给了她。但宝姐姐的那一颗心,却不是她们所能看透的。”而事实上呢?到底是谁显示出了一颗“单纯透明的心”呢?原著给出的答案,正好与之相反:
                    第45回,“金兰契互剖金兰语”,作者让钗、黛二人作了一番推心置腹的长谈。那黛玉叹道:
                    “你素日待人,固然是极好的,然我最是个多心的人,只当你心里藏奸。从前日你说看杂书不好,又劝我那些好话,竟大感激你。往日竟是我错了,实在误到如今。细细算来,我母亲去世的早,又无姊妹兄弟,我长了今年十五岁,竟没一个人象你前日的话教导我。怨不得云丫头说你好,我往日见他赞你,我还不受用,昨儿我亲自经过,才知道了。比如若是你说了那个,我再不轻放过你的;你竟不介意,反劝我那些话,可知我竟自误了。”(第45回)
                    黛玉此话至少包含了三层意思:一是对宝钗教导她的感激。二是为自己曾经错怪了宝钗而感到惭愧。其三,小说也借此向我们透露了一个重要的信息:黛玉以前之所以疑心宝钗“藏奸”,却恰恰是因为她自己的心里“藏奸”!她自己怀着一种阴暗的心理去揣测别人,别人的一举一动也就似乎都包含了某种“阴谋”。而说到底,这些臆想中的所谓“阴谋”,却不过是她自己内心阴影的投射!——“若是你说那个,我再不轻放过你的,你竟不介意,反劝我那些话,可知我竟自误了。”可见,如果是宝钗一不小心,说错了话,或者有什么其它的的把柄,落在黛玉手上,那黛玉倒有十分的可能,凭此大肆攻击、要挟宝钗呢!而现在,是黛玉不小心说漏了嘴,宝钗不仅没有按照她的惯用逻辑,跑去揭发或者告密,反而私下里约上她,以身说法,倾心相告。这样的光明磊落之举,则不能不使她在大感意外的同时又悔愧万分了。可以说,是宝钗的真诚和坦荡,照亮了黛玉的内心,把她从疑虑重重、心计泛滥的阴影中解脱了出来。二人“金兰之契”式的友谊,正以此为契机而展开。明白了这一点,我们方能够理解为什么以黛玉心气高傲,不肯服输的个性,竟能在宝钗面前,深作自责,倾情若此了。而这正是宝钗以德服人的力量所在!
                    ——到底是谁显示出了一颗“单纯透明的心”呢?毫无疑问,正是宝钗的真诚关怀,才使黛玉充分看到了她“单纯透明的心”。相比之下,黛玉自己心中那种“时时在意,步步留心”的“丘壑”,就实在是显得太不光明,也太狭隘了。所以,她才会对着宝钗,作出如此深切的自我忏悔。第45回,黛玉自道:“我是一无所有,吃穿用度,一草一纸,皆是和他们家的姑娘一样,那起小人岂有不多嫌的。”宝钗半是开玩笑,半是安慰地说道:“将来也不过是多费得一副嫁妆罢了,如今也愁不到这里。”脂砚斋批云:
                    宝钗此一戏,直抵通部黛玉之戏宝钗矣。又恳切,又真情,又平和,又雅致,又不穿凿,又不牵强。黛玉因识得宝钗之后方吐真情,宝钗亦识得黛玉后方肯戏也。此是大关节,大章目,非细心看不出。细思二人此时好看之极,真是儿女小窗中喁喁也。(庚辰本第45回双行夹批)
                    ——这直是对宝钗品格的盛赞!而“恳切”和“真情”,也确实是宝钗为人的一个重要特点。这一回的目目,就叫做“金兰契互剖金兰语”。《易·系辞》有云:“二人同心,其利断金,同心之言,其臭如兰”,是谓之“金兰之契”。这正是曹雪芹对宝钗以诚待人,能与黛玉交心之品行的赞颂。奈何以狰狰女士为代表的“拥林派”,是根本听不进去的。如前所述,这些人与黛玉的共同点在于,她们明明是自己怀着阴暗的心理,自己心里“藏奸”,却怀疑别人也同自己一样龌鹾。而这些人同黛玉的最大不同,则是书中的黛玉,在宝钗的真诚的关怀面前,最终能够意识到自己的错误,并作出深切的自我忏悔。而这些人则容不得这样的忏悔,继续使用着这些最刻薄、最毒辣的文字,以最龌鹾的心态,重复着过去的谎言!呵呵,狰狰女士念念不忘的是什么“轻轻的把窃听的嫌疑转移到林妹妹身上”,说这是什么“一瞬间见出了内心的那一抹不甚高尚的阴影”,但这个狰狰女士为什么就不说一说黛玉的“冷笑进谗”呢?宝钗就算是“把窃听的嫌疑转移到林妹妹身上”,却也并没有对黛玉造成任何实质性的伤害。可这个林妹妹又干了些什么呢?她只一句话,便“轻轻的把‘人欲’、‘自媒’的嫌疑,丢到宝姐姐身上”,狰狰女士又为什么不说一说这个黛玉身上“一瞬间见出了其内心的那一抹自私、狭隘的阴暗”呢?!黛玉再自私,再狭隘,拥林派也要硬说她“纯洁无瑕”。宝钗再纯洁,再高尚,拥林派也要硬说她“别有用心”。这就是拥林派的思维定势�


                    IP属地:江苏15楼2018-06-13 1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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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后,狰狰女士再一次以“拥林派”式的狭隘心肠,龌鹾头脑,分析并诋毁了宝钗与宝玉之间的爱情。只是和前面所有的分析一样,这也不免是破绽百出,露尽洋相。我们来看,以下这一段煌煌高论:
                      远而示之近,近而示之远……这远近的关系原是那般微妙的艺术。更多的时候,她矜持的身影,总远着宝玉。 而她的目光,若有意,若无意,总不曾离开怡红院,连那粗使丫头小红,那不为人知的老叶妈都不曾逃过冷静的眼光。如果说黛玉的爱情是心灵的爱,那么宝钗的爱便是头脑的爱。虽说进府不久,但从风姐那露骨的玩笑,老太太那“两个小冤家”的抱怨里,她分明感到了什么。只是外表上,却仍然一副超然事外与己无干的模样。甚至,她还应和着风姐,开着林妹妹宝兄弟的玩笑。单纯的黛玉,要的只是宝玉的一句话,一颗心。但聪明的宝钗,却知道宝玉本人并不是关键,决策的权利,本不在他手中。于是,当黛玉的心一天天走进宝玉的心时,宝钗的身影,却一天天走进老太太太太的心。
                      ——是啊,“拥林派”真是了不起,真的也说成是假,假的也说成是真,无中生有,化有为无,竭尽颠倒黑白之能事。只是这世上凡是谎言,都必然会露出破绽。如果仔细对照原著,以上煌煌高论,也不免会再次现出其欺世盗名的原型。
                      破绽之一:宝钗知道怡红院有小红这个丫头,以及老叶妈这个仆妇,这就叫做“她的目光,若有意,若无意,总不曾离开怡红院”。按这种逻辑,李纨不仅知道怡红院有小红这个人,还知道她是林之孝的女儿。这是不是也意味着,李纨的目光,亦是“若有意,若无意,总不曾离开怡红院”??莫非这李纨竟然也暗恋宝玉不成?其实,小红和老叶妈哪里是什么“不为人知”的人物。其在大观园和薛家的知名度,还一点不小呢!宝钗不过是说出许多人都知道的事实,这就成了一种莫名其妙的所谓“冷静”!无也说它有,有也说它无……在狰狰女士口中,这有与无的关系,原是那般微妙的艺术,造起谣来,也丝毫不觉得脸红!
                      破绽之二:呵呵,所谓“聪明的宝钗,却知道宝玉本人并不是关键,决策的权利,本不在他手中”,但在曹雪芹的笔下,那宝钗又是如何“一天天走进老太太太太的心”的呢?前面,我们已经看到了,参观了宝钗蘅芜苑以后,贾母一则曰“使不得”,二则曰“忌讳”,三则曰“不象”,四则曰“不要很离了格儿”,五则曰“我们这老婆子越发该住马圈去了”,青一色全是非常负面的词汇。如果你找遍曹雪芹的八十回本《石头记》全书,也再见不到贾母对其他女孩,有过如此负面的评说。到第53回,“荣国府元宵开夜宴”,贾母要宝琴、湘云、黛玉、宝玉四人,与自己同坐主桌,却一连两次都独独把宝钗挤到“西边”,与李纹、李绮、岫烟等人坐在一起。截止八十回终,黛玉依然享受着贾母的荣宠,宝钗却遭到了贾母前所未有的冷落。到底是谁“一天天走进老太太太太的心”呢?聪明的黛玉,知道宝玉本人并不是关键,决策的权利,本不在他手中,所以贾母光临潇湘馆的时候,她是那样地殷勤和谦卑——“紫鹃早打起湘帘,贾母等进来坐下。林黛玉亲自用小茶盘捧了一盖碗茶来奉与贾母”。黛玉才真正是“一天天走进老太太的心”,而宝钗则可谓是“一天天淡出老太太的心”!至少,宝钗从来没有像黛玉这样亲自奉茶,殷勤接待!聪明的狰狰女士,显然知道,如果不颠倒是非,罔顾事实,把宝钗描绘成一个投机钻营者,便不足以诋毁她的名声。但她却料想不到,她的这种“聪明”,终有一天会被人戳穿。这又显示了她的不很聪明和很不聪明!
                      破绽之三:呵呵,所谓“她分明感到了什么。只是外表上,却仍然一副超然事外与己无干的模样”,但你真正了解了她的内心么?且看第28回,宝钗面对元春的赐礼,她心里的真实态度:
                      宝钗因往日母亲对王夫人曾提过,金锁是个和尚给的,等日后有玉的,方可结为婚姻等语,所以总远着宝玉;昨日见元春所赐的东西独他与宝玉一样,心里越发没意思起来,幸亏宝玉被一个黛玉缠绵住了,心心念念惦记着黛玉,并不理论这事。(第28回)


                      IP属地:江苏16楼2018-06-13 1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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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宝钗显然是打心底里爱慕宝玉的。但她的爱情,却仅仅停留在一个青春少女对异性知己的自然渴慕之上,而并没有像黛玉那样,把自己的爱情追求,同结一门亲,改变自己寄人篱下之地位这样的现实目的联系起来。宝钗的母亲固然有着让她成就“金玉姻缘”,来巩固家族的利益。但她内心对这种将其儿女真情,附着上许多世俗功利的目的事情,却是极为反感的。她之所以因母亲之言,便故意“远着宝玉”,正是对家长意志的一种无声的抗议。所以,当元春的赐礼“独她与宝玉一样”时,她不仅没有感到丝毫的庆幸,反而“心里越发没意思起来”,甚至反过来以宝玉被黛玉缠住为“幸”!若依狰狰女士的龌鹾想法,宝钗是表面上“一副超然事外与己无干的模样”,心里还是非常在意的,她又怎么可能“心里越发没意思起来”??又怎么可能反过来以宝玉被黛玉缠住为“幸”??显而易见,曹雪芹的落笔,再一次地彻底戳穿了狰狰女士的谎言!
                        ——宝钗与黛玉,究竟谁的爱情,是“心灵的爱”?谁的爱情,是“头脑的爱”?“林黛玉亲自用小茶盘捧了一盖碗茶来奉与贾母”,这样的讨好,有没有“头脑”?“宝玉挨打,宝钗送去医药,一时失语,在床头娇羞满面”,而这样的“娇羞”,又是不是发自“心灵”?黛玉“一天天走进老太太的心”,反说她“单纯”、“没头脑”,而宝钗“一天天淡出老太太的心”,反污蔑她有多少了不得的“丘壑”。这就是狰狰女士的逻辑!
                        再进一步,那宝钗又是否真的如狰狰女士所说“不曾得到爱情”呢?至少,曹雪芹生前的知己——脂砚斋的看法是与之截然相反的:
                        奇文!写得钗、玉二人形景较诸人皆近。何也?宝玉之心,凡女子前不论贵贱,皆亲密之至,岂于宝钗前反生远心哉?盖宝钗之行止,端肃恭严,不可轻犯,宝玉欲近之,而恐一时有渎,故不敢狎犯也。宝钗待下愚,尚且和平亲密,何反于兄弟前有远心哉?盖宝玉之形景已泥于闺阁,近之则恐不逊,反成远离之端也。故二人之远,实相近之至也。至颦儿于宝玉似近之至矣,却远之至也。不然,后文如何反较胜角口诸事皆出于颦哉?以及宝玉砸玉,颦儿之泪枯,种种孽障,种种忧忿,皆情之所陷,更何辩哉?此一回将宝玉、袭人、钗、颦、云等行止大概一描,已启后大观园中文字也。今详批于此,后久不忽矣。钗与玉远中近,颦与玉近中远,是要紧两大股,不可粗心看过!(庚辰本第21回双行夹批)
                        ——显然,在脂砚斋看来,宝玉和宝钗原本就具有“较诸人皆近”的本质。只是因为一些表层的隔膜,如宝钗行止,“端肃恭严,不可轻犯”,宝玉狎昵于闺阁,“近之则恐不逊”,才导致了二人表面的和暂时的疏远。但这种表面的疏远,又毕竟改变不了钗、玉在本性上的共通,“故二人之远,实相近之至也”。而黛玉与宝玉虽相爱之至,却反而缺乏这种共通的本性,以至于爱得越深,误解与冲突也就越大,“以及宝玉砸玉,颦儿之泪枯,种种孽障,种种忧忿,皆情之所陷,更何辩哉?”——读懂这一点,正是理解《红楼梦》的关键,故曰:“钗与玉远中近,颦与玉近中远,是要紧两大股,不可粗心看过!�


                        IP属地:江苏17楼2018-06-13 1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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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而脂砚斋的看法,也确实得到了原著中大量实证的支持:
                          且看第34回,宝钗怡红院探伤的一段文字:
                          只见宝钗手里托着一丸药走进来,向袭人说道:“晚上把这药用酒研开,替他敷上,把那淤血的热毒散开,可以就好了。”说毕,递与袭人,又问道:“这会子可好些?”宝玉一面道谢说:“好了。”又让坐。宝钗见他睁开眼说话,不象先时,心中也宽慰了好些,便点头叹道:“早听人一句话,也不至今日。别说老太太、太太心疼,就是我们看着,心里也——”刚说了半句又忙咽住,自悔说的话急了,不觉的就红了脸,低下头来。宝玉听得这话如此亲切稠密,大有深意,忽见他又咽住不往下说,红了脸,低下头只管弄衣带,那一种娇羞怯怯,非可形容得出者,不觉心中大畅,将疼痛早丢在九霄云外,心中自思:“我不过捱了几下打,他们一个个就有这些怜惜悲感之态露出,令人可玩可观,可怜可敬。假若我一时竟遭殃横死,他们还不知是何等悲感呢!既是他们这样,我便一时死了,得他们如此,一生事业纵然尽付东流,亦无足叹惜,冥冥之中若不怡然自得,亦可谓糊涂鬼祟矣。”
                          你看,宝钗一时性急,便说出了大有深意的话来:“早听人一句话,也不至今日。别说老太太、太太心疼,就是我们看着,心里也——”而宝玉呢?他竟然把宝钗对他的劝慰,同他与众女儿的“一生事业”联系了起来:“我不过捱了几下打,她们一个个就有这些怜惜悲感之态露出,令人可玩可观,可怜可敬。假若我一时竟遭殃横死,她们还不知是何等悲感呢!既是她们这样,我便一时死了,得她们如此,一生事业纵然尽付东流,亦无足叹惜,冥冥之中若不怡然自得,亦可谓糊涂鬼祟矣。”于是,“心中大畅”,“更觉比先时畅快”。这是何等的关心!何等的感动!
                          再来看第35回,“黄金莺巧结梅花络”一节:
                          宝玉一面看莺儿打络子,一面说闲话,因问他:“十几岁了?”莺儿手里打着,一面答话说:“十六岁了。”宝玉道:“你本姓什么?”莺儿道:“姓黄。”宝玉笑道:“这个名姓倒对了,果然是个黄莺儿。”莺儿笑道:“我的名字本来是两个字,叫作金莺。姑娘嫌拗口,就单叫莺儿,如今就叫开了。”宝玉道:“宝姐姐也算疼你了。明儿宝姐姐出阁,少不得是你跟去了。”莺儿抿嘴一笑。宝玉笑道:“我常常和袭人说,明儿不知那一个有福的消受你们主子奴才两个呢。”莺儿笑道:“你还不知道我们姑娘有几样世人都没有的好处呢,模样儿还在次。”宝玉见莺儿娇憨婉转,语笑如痴,早不胜其情了,那更提起宝钗来!便问他道:“好处在那里?好姐姐,细细告诉我听。”莺儿笑道:“我告诉你,你可不许又告诉他去。”宝玉笑道:“这个自然的。”正说着,只听外头说道:“怎么这样静悄悄的!”二人回头看时,不是别人,正是宝钗来了。宝玉忙让坐。宝钗坐了,因问莺儿“打什么呢?”一面问,一面向他手里去瞧,才打了半截。宝钗笑道:“这有什么趣儿,倒不如打个络子把玉络上呢。”一句话提醒了宝玉,便拍手笑道:“倒是姐姐说得是,我就忘了。只是配个什么颜色才好?”宝钗道:“若用杂色断然使不得,大红又犯了色,黄的又不起眼,黑的又过暗。等我想个法儿:把那金线拿来,配着黑珠儿线,一根一根的拈上,打成络子,这才好看。”宝玉听说,喜之不尽,一叠声便叫袭人来取金线。
                          ——以“金线”络配“宝玉”,这显然是对“金玉姻缘”的又一种暗示。可宝玉对此又为何会“喜之不尽”呢?作者的示意,尽在不言之中,读者不妨细细品之。
                          而前八十回中,最大、最明显的暗示,则莫过于第58回的一段文字。按这一回中叙,清明节这日,宝玉到园中散食。正值藕官点火烧纸,一婆子要拿她去见凤姐。宝玉便谎称是替自己烧祝赞,支走了婆子。回头又问藕官为谁烧纸。藕官感激之余,便告诉他:“我这事,除了你屋里的芳官并宝姑娘的蕊官,并没第三个人知道。……你只回去背人悄问芳官就知道了。”宝玉回到自己房中,询问芳官,二人便展开了一段议论:


                          IP属地:江苏18楼2018-06-13 1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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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芳官听了,满面含笑,又叹一口气,说道:“这事说来可笑又可叹。”宝玉听了,忙问如何。芳官笑道:“你说他祭的是谁?祭的是死了的菂官。”宝玉道:“这是友谊,也应当的。”芳官笑道:“那里是友谊?他竟是疯傻的想头,说他自己是小生,菂官是小旦,常做夫妻,虽说是假的,每日那些曲文排场,皆是真正温存体贴之事,故此二人就疯了,虽不做戏,寻常饮食起坐,两个人竟是你恩我爱。菂官一死,他哭的死去活来,至今不忘,所以每节烧纸。后来补了蕊官,我们见他一般的温柔体贴,也曾问他得新弃旧的。他说:‘这又有个大道理。比如男子丧了妻,或有必当续弦者,也必要续弦为是。便只是不把死的丢过不提,便是情深意重了。若一味因死的不续,孤守一世,妨了大节,也不是理,死者反不安了。’你说可是又疯又呆?说来可是可笑?”宝玉听说了这篇呆话,独合了他的呆性,不觉又是欢喜,又是悲叹,又称奇道绝,说:“天既生这样人,又何用我这须眉浊物玷辱世界!”
                            这一回的回目就叫做“杏子阴假凤泣虚凰,茜纱窗真情揆痴理”。读者试想,藕官的这番“得新不弃旧,恋旧不拒新”的“真情”、“痴理”,为什么会“独合了宝玉的呆性”?这不正是日后宝玉对待钗、黛的态度么?值得注意的是,此事的几位当事人和知情者恰为林姑娘房中的藕官、宝姑娘房中的蕊官和宝玉房中的芳官!很明显,宝玉后来对待钗、黛的态度,就如同这些女伶所演示的那样,宝玉一方面念念不忘死去的黛玉,但另一方面,这也并不妨碍他与宝钗的夫妻恩爱、患难与共。一切均如藕官所行动、所表白的那样,既要同新补的知己“一般的温柔体贴”,又要年年烧纸祭奠逝去的故知。“一味的不续”,是“妨碍了大节,死者反倒不安”,“便只是不把死的丢过不提,便是情深意重了”。
                            与此同时,脂批在其它地方也为我们暗示了宝玉、宝钗成婚后的情感状况:且看以下两条批语。庚辰本第20回夹批:
                            妙极!凡宝玉、宝钗正闲相遇时,非黛玉来,即湘云来,是恐洩漏文章之精华也。若不如此,则宝玉久坐忘情,必被宝卿见弃,杜绝后文成其夫妇时无可谈旧之情,有何趣味哉!(庚辰本第20回双行夹批)
                            庚辰本第45回,写黛玉灯下愁思,宝玉衷心劝慰:“你想什么吃,告诉我,我明儿一早回老太太,岂不比老婆子们说的明白?”此处,又有一条批语云:
                            直与后部宝钗之文遥遥针对。(庚辰本第45回双行夹批)
                            显然,在《红楼梦》的后半部中,宝玉对宝钗的关爱、体贴,也并不在他原先对待黛玉的态度之下。二者还正好构成了“遥遥针对”的两幕。而在前半部中作者刻意描写宝玉、宝钗相互疏远的情景,却正是在为后文中二人的相合、共通蓄造声势。“凡宝玉、宝钗正闲相遇时,非黛玉来,即湘云来,是恐洩漏文章之精华也。”而宝玉与宝钗的爱情精华,正体现于二人“成其夫妇”之后!
                            ——宝钗婚后到底有没有“得到爱情”?曹、脂等人早就为我们交代得一清二楚了。只可怜狰狰女士之流,自己心爱的黛玉,没有得到朝思暮想的“婚姻”,没有做成所谓的“宝二奶奶”,便恶毒地诅咒宝钗“得不到爱情”,丝毫不理会作者在“杏子阴假凤泣虚凰,茜纱窗真情揆痴理”一回中作出的暗示。典型的“一林障目而不见红楼”!


                            IP属地:江苏19楼2018-06-13 1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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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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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再来看狰狰女士以下的高论:
                              其实,从理性上说,宝玉并不是她理想中的完美男性,对他,她时不时,露出一缕嘲讽轻视。也或许,她对宝玉的爱中本来就有有些母性的成分。她相信时间会消磨宝玉的孩子气,相信自己可以将宝玉领上正途,就像古代的那些贤德的妻子。可是,她不了解宝玉,宝玉的“乖张”,不是孩子的稚气,而是骨子里的东西,即使她如何努力,也是改变不了的。更不用说他与黛玉的那一段情,那不是死亡可以带走的,也不是理性的她可以了解的事情。
                              ——论者这么说,无非是想强调,宝钗不理解宝玉,黛玉才是宝玉合适的配偶。但事实却很残酷,因为在曹雪芹的原著中,更不了解宝玉,更不能理解宝玉的“乖张”,是“骨子里的东西”的,恰恰不是宝钗,而是黛玉!我们来看小说第79回,黛玉是如何试图把宝玉领上“正途”的:
                              ……黛玉听了,忡然变色,心中虽有无限的狐疑乱拟,外面却不肯露出,反连忙含笑点头称妙,说:“果然改的好。再不必乱改了,快去干正经事罢。才刚太太打发人叫你明儿一早快过大舅母那边去。你二姐姐已有人家求准了,想是明儿那家人来拜允,所以叫你们过去呢。”宝玉拍手道:“何必如此忙?我身上也不大好,明儿还未必能去呢。”黛玉道:“又来了,我劝你把脾气改改罢。一年大二年小,……”一面说话,一面咳嗽起来。(第79回)
                              ——林黛玉要贾宝玉遵循官场礼规,去拜会已成贾府亲家的孙绍祖这些人。对此,宝玉自然是极端厌恶的,想找借口推脱不去。可黛玉是怎么告诫他的呢?“又来了,我劝你把脾气改改罢。一年大二年小,……”看见宝玉如此不落教,她一面说话,一面还急得咳嗽了起来。到底是谁想效仿“古代的那些贤德的妻子”,将宝玉领上“正途”呢?恰恰不是宝钗,而是黛玉!很明显,正是黛玉自己“相信时间会消磨宝玉的孩子气,相信自己可以将宝玉领上正途,就像古代的那些贤德的妻子”。但她显然不了解宝玉,宝玉的“乖张”,不是孩子的稚气,而是骨子里的东西,即使她如何努力,也是改变不了的。在她的眼中,宝玉厌恶功名的行为,只是不懂事的淘气。“我劝你把脾气改改罢。一年大二年小……”——对宝玉“时不时露出一缕嘲讽轻视”的,也不是宝钗,而是黛玉!但宝玉却是不可能按照黛玉的意志,来改变自己的“脾气”的!考诸《红楼梦》全书,小说中那些赞美皇权、渴慕功名的诗句,其实最多的就出自黛玉及其恩师贾雨村之手:
                              “天上一轮才捧出,人间万姓仰头看。”(第1回)
                              “何幸邀恩宠,宫车过往频。”(第18回)
                              “盛世无饥馁,何须耕织忙。”(第18回)
                              “双瞻御座引朝仪”。(第40回)
                              “主人指示风雷动,鳌背三山独立名。”(第50回)
                              “色健茂金萱,蜡烛辉琼宴。”(第76回)
                              ——而宝玉却显然不可能有黛玉这种“邀恩宠”、“独立名”的思想!别说安安静静地做贾雨村的学生,跟他学习,只怕连见上贾雨村一面,他也是极不情愿的吧!宝玉与黛玉的那一段情,固然不是死亡可以带走的,但二人思想上的差距,却足以将它撕裂。这是宝钗可以理解的事情,却不是“一林障目而不见红楼”的狰狰女士所能理解的事情!
                              其实,真要说理解,宝钗和宝玉倒反而更具有思想上的一致性。在小说中,除了宝玉之外,最为愤世嫉俗,而且对那些读书做官之人抨击最力的,恰恰就是这个宝钗!那宝钗对于“峨冠博带”之徒的的憎恶,也丝毫不在宝玉之下!譬如,第32回,宝钗对贾雨村的尖刻讽刺,即为明显的一例。这一回中叙,贾雨村升任“兴隆街大爷”之后,又跑到贾政那里去投机钻营,名为作客,实为巴结讨好。宝钗听说以后,她便立即开口讥讽道:
                              “这个客也没意思,这么热天,不在家里凉快,还跑些什么!”(第32回)
                              此处,反感之情,鄙夷之态,已经溢于言表。在《红楼梦》中,贾雨村这一人物,正是当时整个官场形象的一个典型、一个缩影。对贾雨村的反感,实际上也就代表了对整个官僚阶级的现状的否定。宝钗不仅没有“入了禄鬼国贼之流”,相反,她在思想言行上,还恰恰表现出了与这些“禄鬼国贼之流”形如水火、势同冰碳的价值取向。而相比之下,黛玉作为贾雨村的学生,她对于她的老师,又何尝有过如此明确的非难呢?那么,钗、黛于宝玉,究竟孰近、孰远?这倒是很耐人寻味的了。
                              第42回,宝钗向黛玉表示:
                              “男人们读书明理,辅国治民,这便好了。只是如今并不听见有这样的人,读了书倒更坏了。这是书误了他,可惜他也把书遭塌了,所以竟不如耕种买卖,倒没有什么大害处。”(第42回)
                              ——在她看来,那些读书做官的男人,读书既不能明理,只一味地祸国殃民,“竟不如耕种买卖,倒没有什么大害处。”正是基于这种对现实的负面认识,宝钗写下了全书中那首骂世最狠、刺贪讥俗最毒的《螃蟹咏》:
                              桂霭桐阴坐举觞,长安涎口盼重阳。
                              眼前道路无经纬,皮里春秋空黑黄。
                              酒未敌腥还用菊,性防积冷定须姜。
                              于今落釜成何益?月浦空余禾黍香。
                              宝钗此诗,将官场上如贾雨村一流的贪酷之辈,比做横行无忌的螃蟹,进行了一番酣畅淋漓的嘲骂。尤以一句“眼前道路无经纬,皮里春秋空黑黄”,把此类贪官污吏的丑态,刻划得入木三分。众姐妹看毕,都说:“这方是食螃蟹的绝唱!这些小题目,原要寓大意,才算是大才,只是讽刺世人太毒了些。” 连宝玉看过,也不禁高呼:“写得痛快!我的诗也该烧了。”有心的读者还记得宝玉是如何称呼贾雨村之流的吧?他把这些人称为“禄蠹”。“蠹”者,蛀虫也。“禄蠹”,就是食国家俸禄的蛀虫。而现在,宝钗又把这些人比做了横行的螃蟹,并预言其虽猖獗一时,却最终会落入釜盘,受到正义的惩罚(“于今落釜成何益?月浦空余禾黍香”),这与宝玉的“禄蠹”之喻,不也具有异曲同工之妙么?不言而喻,要说什么“共同的思想基础”,至少在反对世俗官僚的问题上,宝玉与宝钗反而有着更为接近、一致的立场�


                              IP属地:江苏20楼2018-06-13 1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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