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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820【观点】对待论据的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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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来这部分应该写在上篇感想中,但是我觉得似乎有必要单独写成一部分内容较好,因为这一点比较重要。
所谓的辩论,无外乎就是【论据】+【理解】,最终总结出一个具备说服力的观点。也因此出现了所谓的气宗和剑宗之分,其实我个人理解是侧重的方向。
所谓论据,这个初中生估计都学过,无外乎理论论据和事实论据两点,前者主要是一些理论上总结成果,后者自然是实实在在的东西。我这里首先谈一谈后者。


IP属地:辽宁1楼2018-07-20 00:24回复
    一、事实论据
    其实越是深入辩论,越是发现事实越是那么难以琢磨,往往我们眼前司空见惯的事实,其实仅仅是捕风捉影的假想,原因就是我们所有看见的,均为一种事实的投射,而实际上经过自身意识抽象后,形成理解,最终辅以表达才能赋予其意义。其实经历了这么多环节,到了辩论的对手耳朵里,实际上这个东西已经很难说他是事实了。所以,往往一个辩论,哪怕是同样一个事实,也会出现完全不同解读方式,最终双方均认为这是事实,最终比较的是一种【逻辑合理性】。
    当然,这种逻辑和理性有一个巨大的缺陷,因为其建立的条件是,【过往的事实不可重现】的基础上,所以,多数用于历史类相关的辩论之中,如果将其应用于一个现实辩论中,那么这种逻辑组织得天衣无缝,也不及对面一个客观存在得论据。
    所以,我下面以历史为例,举两个例子,两个例子均是我曾在辩论赛中遇到的情形。
    1、袁世凯、段祺瑞
    袁世凯是一个备受争议的历史人物,如果纯粹从教科书上来分析这个人,那么没什么可说的,当年我也是这么使用该论据,但是自从与某位高人辩论过一次之后,其对袁世凯的解读让我无话可说,尤其是在我观看了《建党伟业》之后,对袁世凯当时的历史进行仔细了解,了解了【杨度】之后,我对袁世凯的看法完全逆转,而与一些历史朋友交流后发现,当今的史学对袁世凯的评价也与之前大相径庭。
    就袁世凯称帝的国号最终确定为【洪宪】、以及日本人对待袁世凯恨之入骨的态度。我们可以推断,袁世凯不应该受到今天这样的评价,(PS:袁世凯的评价已经开始被平反,或者说在学界中已经被平反)
    段祺瑞就不多说了,跟袁世凯差不多。
    2、李世民宫门挂玉带
    这个例子是哪个辩论引用的,我已经记不清了,总之大体的内容应该也是类似大义灭亲之类的辩论,李世民宫门挂玉带这个历史属于正史,当时也是我引用的论据之一,但也是又遭到了专业人士的狙击(所以,我讨厌将辩论引入专业领域,嘻嘻嘻),对方通过一系列非常有逻辑性的论据,指出李世民这种行为并非如我们历史这么伟大,甚至一部分内容很可能是后期自己篡改,而偏偏李世民又是我国历史上屈指可数的明君,所以当时和后来的史学家似乎对李世民这部分历史赋以一个很宽容的态度。
    而我想说的就是,每一个辩手在辩论的时候,均相信自己的论据是准确无误的,因为这些论据都是他亲身所学、亲眼所见,但实际上就算是教科书这种权威性的论据,也不能保证100%的准确,那么,当别人在拿出与您所学完全不同的论据的时候,不要着急反驳。
    而我其实最头痛的就是,在辩论中,以论据对抗论据,因为这样就让辩论变得比较枯燥,而且结果容易失控,总怕万一对方釜底抽薪从哪搞出一个权威的论据,这种依据常识上的逻辑推理就直接可以被忽略。因为现实中不依据常识的情况每天都在发生。同时,常识这种东西就如同道德一样,人们普遍喜欢以自己的理解当成社会的常识。


    IP属地:辽宁2楼2018-07-20 0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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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以,辩论这种东西其实越研究越是矛盾的,的确如同马克思所述,矛盾无处不在。
      如果为了赢得辩论,就要对自己的论据深信不疑,并为之完善和予以辅证,但是某种意义上来说,十有八九自己的论据是错的,或者说是【浅的】,而这种浅的论据在高人面前,就可以轻易釜底抽薪,将其变成错的。而这个时候如果继续坚持,那么就是错上加错。
      这里又不得不再次提及法律。某种意义上来说,法条是最无解的论据,如果能论证对方观点与法条规定内容矛盾,那么这种方法的确是一个非常难以逆转的方法,但是我不止一次的反对以法律当论据,或者说辩论中引入法律,原因在于上述那种情况几乎不可能在辩论中遇到。而最终一定是辩着辩着将现实中的逻辑和常识,不经意间杂糅到法律当中。
      当然了,这种杂糅是不可避免的,哪怕是几十年的法律专家教授也不可能避免,只不过理解越深刻的人,分得相对较清澈,但是遇到更高明的对手后,这种深刻也变成一种浅薄,那么即出现了这种杂糅情况。到末尾就是一个不清不楚的状况,无非是把包袱甩给了看和评论辩论的人。
      这回我还是以我亲身经历举例说明:
      很早很早以前,早到我记不住什么时候了,我还是参加了一个辩论,貌似是一个诚信相关的辩论,也是辩论辩论就扯到了(当时再次被一位法学专业人士狙击,嘻嘻嘻),【签订合同可不可以单方面撕毁】,对方还举了一个例子,大概是东北大豆受冰雹袭击颗粒无收的情况下,这份和农民签订的期货合同可不可撕毁,当时的我和我估计现在看到这篇文章的大多数吧友,多半认为签订好的合同,怎么可以任何一方随意宣布无效呢?
      当然,虽然现在是很清楚当年是错误的。不过这还是给我留下一个教训,即不能以现实逻辑和常识去推测法律事实。
      然而,如同我上述所言,谁能将【现实逻辑】和【法律逻辑】分得一清二楚呢?何况法律逻辑本身就脱胎于于现实逻辑之上,所以,这是一个非常矛盾的难题,最终结论还是一句话,对于这种论据,要非常谨慎的使用,因为确定对手是什么样的水平,也许在您认为准确无误的论据,在对方眼中他就是浅薄和错误的。


      IP属地:辽宁3楼2018-07-20 0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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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偶继续补充一下哝。
        通过和上面吧友的交流,让我得到一个新的的看法。
        即假如辩论的一方是在客观世界存在的理论,而我就以此为出发点,按照符合现实常理的逻辑,来【编造】一个论据是否可以?
        显然,如果以这种方式编造,一般来说如果对方质询,也可以找到现实依据,因为我将其比喻门捷列夫推算元素周期表,门捷列夫完全不知道现实中存在人类尚未发现的元素,但是其依据一个切实的出发点,辅以严谨的逻辑,编出某些元素必然出现并描述其性状,那这该如何评价呢?
        为了解释这个问题,不得不再祭出我很久以前辩论的观点,【没发现就是没有】,也就是说,如果我这种编造方式,连对手都没发现,那就不属于编造,因为这种方式举证,以对手的角度来思考的话,他也会评估该论据的现实真实性,结果他按照现实逻辑评估无误的话,那就并不会质疑该论据的真实性,因为绝大多数情况双方均没亲眼所见,所以除非一方明确发现对方论据与现实严重矛盾,才会进行质证。如果您的论据完全以现实逻辑编造,自然找不到矛盾。
        不过,这段并非鼓励大家编造论据,因为上述做法只是一种纯粹理想化的设想,一般这种理想化的方式想用好,同样需要理想化的水平,确信自己具备这样理想化水平的人,其实用什么方式已经无所谓了。
        今天到这里,谢谢各位回复,有时间补上另外那部分【理论论据】。


        IP属地:辽宁4楼2018-07-20 0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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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理论论据
          首先理论论据是什么?我用自己的语言直观的描述下,他就是一些我们熟称的道理,诸如一些名人名言、各学科范围内理论成果等等。
          对于名人名言来说,我很少使用,最多也是用于结尾处让润色一下辩论的语言,让表达升华一下,属于可有可无的部分。(对了我这里多谈几句,其实大家辩论交流之中,均会提及一些可有可无的东西,尤其是一些贴吧非正式辩论,无需对这些部分过于纠缠。)
          我认为,之所以我们辩论中要利用理论论据,主要原因是为了【方便、省事】。
          比如很多情况下,我明摆着知道这个观点完全符合某理论,那么我把这个理论的名称拿出来,然后一个【通过该理论】,就可以直接得出我需要的结论,这样省去了大量复杂、繁琐的论证过程,这一点我是深有体会的。
          同时,这也暗含着一点,即当您依据一些【成型理论】进行推论的时候,一定要清楚了解这个理论的来龙去脉和论证过程,如果对方不懂、不想询问、不愿意在这个问题较真(我个人认为,即便我明知对方很多地方存在问题,但作为一个辩论来说,只要不关乎一下核心观点,无意义每个问题都去较真浪费时间)的时候,往往可以单靠这个理论的名称【唬住】对手。
          不过如果对方不同意的话,这里会出现几个分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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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种:
          对方说:“您论证依据的理论超越了今天辩论的所要求的知识水平,我不懂请解释这个理论的内涵”
          这个时候,就需要评估一下,这个理论论据是否适用得当,虽然说这是评委的工作,但是自己在使用之前,也应该预设假如自己是评委,能不能听懂。
          那么,如果提出理论的一方,坚持强调:“我认为这个理论是参加这个辩论的人都应该知晓的【常识性理论】,您不知道代表您无知,我无需解释。”
          OK,这一点到此打住,由评委来判定您这个理论是否得当,当然一旦让评委判定就有一点失败的风险性,而为了规避风险,在几率上做到最接近胜利,自己之前的预先评估一定要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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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种:
          对方说:“我认为您刚刚引用的理论被您引用得完全错误,依据您这个理论得出的推论完全与您的结论相反”
          出现这个局面,我估计八成是遇到专业人士了,这就涉及到对该理论论据自圆其说的问题了。显然,这个时候对方攻击的是您对提出理论论据的【理解】,那么就需要对该理论进行【解读】。如果解读的不好,那么抱歉,这个点基本上就全盘否定了。
          而【解读】理论论据,实际上是一个非常麻烦的事情,几乎辩论双方都不太愿意解读,所以这又扯到一个谁承担解读责任,或者说证明责任。一般来说,如果是A通过一个理论推理,得出一个结论,对方质询,那么自然是A负责解读,因为这跟B没什么关系,当然B主动去解读的话,杀伤力更大。
          所以,还是上面那句话,一定要确保自己很确实清楚自己提出的理论。
          当然,其实还是可以不解读,那么又把问题推给评委,让评委判定究竟这个理论该怎么解读。
          不过,这涉及另外一个问题,这个理论的高度和水平是否得当,如果您举出的理论过于高端,那评委解读不了,然后自己又不解读,那最终只能事实上判定依据该理论推理的结论无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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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故而,我觉得绕老绕去,其实就饶到究竟该在辩论中,引用什么样深度的理论来论证的问题。


          IP属地:辽宁5楼2018-07-20 0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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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所理解的辩论,无论到任何时候,都要有一颗谦卑之心。
            我理解辩论和评价是两个层面。
            第一个层面是辩论交流的高低胜负,第二个层面是依托于针对某些观点的驳斥后,展开对该观点和该人的否定。
            通常来说,我不建议辩论演变到第二个层面,当然,也不是不可以,最起码要完成第一个层面。
            而事实上,就贴吧的对辩来说,根本确定不了谁胜谁负的情况下,那么一方不可以依据一个【存疑的辩论结果】对一方展开批评,这种批评我从您很多用词上就能感受得到,当然,您不承认就全当我个人想法。
            现实中,我也遇到很多我一看就知道,这是绝对错误的观点。但是,我最多也就只能将这个这个交流发展至,我竭尽所能证明其是错误的。但是毕竟,这种错误仅仅是【我看起来是错的】。而凭借一个我看起来是错误的,就对对方进行一些言语上不屑的指责,或者假定这个错误为真,站在一种老师的高度去点评,这是不妥的。
            而实际上,如果您一定觉得自己很不屑,那一开始为何要展开一个讨论?
            任何讨论都是以平等角度展开才有意义,除非您一开始就以强者的姿态来否定和教育对方。
            所以,我认为您并非是过去教育对方,而是与对方进行一个交流,但交流的话,那么就不要在字里行间表露得那么绝对和强势。
            总之,这是我现实辩论和网辩的经验谈一下您与那位吧友的交流过程。以上观点如果您听着不顺耳就当没有看到。至于那位吧友,我对他并未有什么好感,在隔壁帖子直接误解我观点引发一些争论,其行为我个人是很讨厌的,所以,我完全没有您所谓的袒护、找借口的立场,而且我在后面吧友询问的时候,明确表述编造论据是不好的。只是辩论归辩论,对错归对错。


            IP属地:辽宁6楼2018-07-20 0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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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什么是对辩论的谦卑之心?
              我的理解是:不编造证据,不逃避问题,不自判输赢。
              做不到这三点,说实话我是不想与之辩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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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那么请问,就这个自判输赢问题上,您上面直接用【误人子弟】来评价我的观点,那么能得出误人子弟的观点,其必然代表我的观点错误,您的观点正确,某种意义上说,如果您当成是一种辩论或者说交流的话,岂不是已经早早自己判定自己赢了?
              退一步说,假如您我在这个问题是,我侥幸获胜,那么您的误人子弟的评价还成立吗?显然这种误人子弟的结论一定是依据一个已经有了分晓的观点上才能做出的评价,那么您认为您这个评价是否得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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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什么叫批评?
              如果做不到上面的三点,就没有辩论的基础,谈何辩论?你把这后面的讨论看作讨论也可,看作批评也行。有没有道理大家自己评判,
              这一点我同意。3,什么叫一个辩题?
              不是任何问题都是辩题的,在我看来“辩论中是否能编造论据”根本不能成为一个辩题。你让我为这辩论,辩个毛线团啊?
              答:这一点应该是您和我在这个看法上最大的分歧,我在上述明确表示了,我不支持编造论据,但是我仍旧要表达,如果谁水平到达【理想高度】,那么用什么方法无所谓,注意,我说的是【无所谓】,为什么我要这么说,因为这叫谦卑,因为我并非站在辩论顶点的人,我所提出的一切观点,均不具备全面性的约束力,最多我认为我的观点有效性是我的水平范围之内能企及到的人,而水平远远超越我,达到我所描述的【理想高度】,自然可以否定我一切观点,愿意怎么辩论,那都是他的自由。
              所以,我永远不去否定超越我认识范围的人和事。
              您可以翻阅我的一切观点,几乎都是有类似描述,没有也是我懒得一遍一遍写了。
              而这一点,您的看法却不一样,您一定认为您提出的观点,是一个普世皆准的观点,谁都不能违背,违背了就是毫不犹豫的错误,那么我想请问,就如同我上面所述的,如果一个人的水平深不可测远远在于您认知理解之外,那您这个理解还对其有约束力吗?——————————————————————————————
              4,如果您一定觉得自己很不屑,那一开始为何要展开一个讨论?
              我的10楼回复中的原话“本来不想死磕这一点,实在担心有些人误人子弟,搞坏了辩论的风气”
              答:上面回复可以解释清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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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任何讨论都是以平等角度展开才有意义,除非您一开始就以强者的姿态来否定和教育对方。对于一个对自己的道理不自信的人,才会觉得别人的反驳是在教育自己,正确的心态是,你们各自在表达自己——反正又没裁判。
              这一点我曾经表示过,贴吧的帖子中,如果仔细观察,会出现两类,一类是来辩论,一类是来评论,我多次表示,如果您是来辩论的,那么别说谁对谁错。如果您是来评论,您说完我看看不反驳。至于我完全是根据对方文字或者语气上表达的态度理解是辩论还是教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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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最后说一句题外话,自从跟你讨论过几次问题之后,发现很难跟你沟通,而我跟那些真正打过一些比赛的辩手讨论问题的时候,似乎很少有什么沟通问题,我曾经怀疑过是我自己表达的问题,然而别人告诉我不是,那么请你自己也反省一下,你是否具备我在第1点里说的对辩论有一颗“谦卑之心”?希望我们一起反省一下。
              答:
              我对您的评价是,您过于执着于一些语义上的问题,而忽视语义背后的含义,就比如上述争论的【编造】。这个词毫无疑问是错误的贬义词,根本无需反驳,但是我们所要关注的是,对方依据这个词所表达的意思,而词本身无非是一个代号而已。
              至于沟通这种行为,反正我在本贴吧一律不去做任何有关我现实情况的举证,因为这毫无意义,我也可以说我打过无数比赛,从未遇到沟通问题,但这话说完之后谁去验证呢?而且验证的行为本身也是挺2的,晒出来不会有人觉得如何。


              IP属地:辽宁7楼2018-07-20 0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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