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巴彦淖尔市临河区检察院首次以检察官办案组的办案组织形式,对公安机关提请逮捕的涉嫌非法生产制毒物品的张某某等16人予以审查办理。
8月29日,临河区公安局提请临河区检察院逮捕涉嫌非法生产制毒物品的张某某等16人。因涉案制毒物品高达近1吨,案情十分复杂,且部分涉案人员不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为了防止串供,公安机关将张某某等16名犯罪嫌疑人分别羁押在3个旗县的看守所里。而审查逮捕的法定期限仅7天,提审讯问、审查案卷、文书制作等办案任务繁重。为了最大程度提高办案效率,保证案件质量,临河区检察院检察长张文博、副检察长邢露带领侦查监督部门的4名员额检察官及辅助人员成立了办案组,审查办理此案。
在办案过程中,办案组成员分工协作,分赴三地提讯犯罪嫌疑人,并对案件证据进行了严格审查。审查中发现,刘某某等4名犯罪嫌疑人的涉案证据有疑点。为此,办案组邀请公安机关侦办此案的3名负责人召开了检察官联席会议。会上,检、警双方就本案的关键证据、疑难问题、法律适用、需补充完善的证据等展开了热烈讨论。最后,检、警双方达成共识:刘某某等4名犯罪嫌疑人涉嫌非法生产制毒物品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
会后,办案组参考了联席会议的意见,以涉嫌非法生产制毒物品罪批准逮捕张某某等12名犯罪嫌疑人,对刘某某等4名犯罪嫌疑人作出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来源:掌上巴彦淖尔(ID:zsbynr 记者 贾君莲 通讯员 戴荣洁)
内蒙古日报社融媒体编辑:马骏驰
校对:刘玉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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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9日,临河区公安局提请临河区检察院逮捕涉嫌非法生产制毒物品的张某某等16人。因涉案制毒物品高达近1吨,案情十分复杂,且部分涉案人员不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为了防止串供,公安机关将张某某等16名犯罪嫌疑人分别羁押在3个旗县的看守所里。而审查逮捕的法定期限仅7天,提审讯问、审查案卷、文书制作等办案任务繁重。为了最大程度提高办案效率,保证案件质量,临河区检察院检察长张文博、副检察长邢露带领侦查监督部门的4名员额检察官及辅助人员成立了办案组,审查办理此案。
在办案过程中,办案组成员分工协作,分赴三地提讯犯罪嫌疑人,并对案件证据进行了严格审查。审查中发现,刘某某等4名犯罪嫌疑人的涉案证据有疑点。为此,办案组邀请公安机关侦办此案的3名负责人召开了检察官联席会议。会上,检、警双方就本案的关键证据、疑难问题、法律适用、需补充完善的证据等展开了热烈讨论。最后,检、警双方达成共识:刘某某等4名犯罪嫌疑人涉嫌非法生产制毒物品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
会后,办案组参考了联席会议的意见,以涉嫌非法生产制毒物品罪批准逮捕张某某等12名犯罪嫌疑人,对刘某某等4名犯罪嫌疑人作出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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