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风阁吧 关注:15贴子:202
龙树(sanskrit: Nāgārjuna) ,或龙树菩萨,大乘佛教理论弘扬者,中观派创始人,生于佛灭度七、八百年左右(二世纪),南印度维达婆国婆罗门家庭。 龙树菩萨奠定大乘佛教的基础,被中国佛教几个宗派奉为祖师,在佛教史上具崇高地位。
天聪奇悟,事不再告。弱冠驰名,独步诸国。世学艺能,天文地理,图纬密谶,及诸道术,无不悉练。
与契友三人,亦是一时之杰,共学隐身术,纵意自在,常入王宫,宫中闰美人,皆被侵凌;事闻于王,王令力士数百人宫,挥刀空斩,斫死三人,唯龙树得脱。是时始悟:“欲为苦本,众祸之根,败德危身,皆由此起。”厌欲心生,发出家愿。
入山诣佛塔,出家受戒,九十日中,诵三藏尽,通诸深意,又入雪山深处,从一老比丘授大乘经典,穷尽大乘义蕴。更蒙大龙菩萨接其入海,于宫殿中,开七宝藏,以诸方等深奥经典无量妙法受之;深入无生,二忍具足。龙还送出,于南天竺,大弘佛法,摧伏外道,广明大乘。后世推崇为八宗祖师,释尊第二。
着作甚多,据藏传为122种,汉译为22种。有“千部论主”之称。其主要大着如次:
    《十住毗婆沙论》    十五卷    姚秦 鸠摩罗什译
    《大智度论》    一百卷    姚秦 鸠摩罗什译
    《中论》    四卷    姚秦 鸠摩罗什译
    《十二门论》    一卷    姚秦 鸠摩罗什译
    《菩萨资粮论》    六卷    隋 达摩及多译
    《龙树菩萨为禅陀迦王说法要偈》    一卷    宋 求那跋陀罗译
    《十二礼》    一卷    禅那崛多译 
其中《大智度论》乃注释《大般若经》之书,与《中论》、《十二门论》同属大乘教之空门。《十住毗婆沙论》是注释《华严经》之《十地品》,属大乘教之有门。龙树菩萨广学空有二门,最后安住于净土他力之教;亦即《大智度论》中多处赞扬弥陀净土,而后在《十住论》之《易行品》中告白自已归于弥陀本愿之救度。
又释尊在世时曾在楞伽山向大众宣告,当来南印度有龙树菩萨出世,继承其大乘教法,催破外道邪见;此事《楞伽经》卷九释尊悬记之文曰: 
大慧汝谛听 有人持此法 于南天国中 有大德比丘 名龙树菩萨
能破有无见 为人说我乘 大乘无上法 证得欢喜地 往生安乐国
龙树菩萨乃是现生“证得欢喜地”(初地)之菩萨,其出世本怀,一则为他人宣说“大乘无上法”以利他,二则为自已“往生安乐国”以利已。而“大乘无上法”即是“往生安乐国”之弥陀本愿法门,以此自利利他之“弥陀本愿”为中心所宣说的即是此《易行品》。



1楼2009-06-18 15:08回复
    虽然尊者已证得空性,但由名字的典故便知道菩萨亦是依缘起而安立的,“龙”是因为在龙宫悟道,“树”是因为在树下所生,所以以龙树为名,不仅如此:龙树菩萨是我们十四代的法藏传人,他的老师是比罗比丘,比罗的上师就是马鸣菩萨是法藏传人第十二代祖师,那么马鸣菩萨的名字又是由何而来呢?
      有一次马鸣菩萨在说法的时候,连饿了六天的马,在第七天给它吃食物时,它竟不急著吃,很注意的在听马鸣菩萨说法且非常入神,甚至感动的哀鸣落泪,因此得名为“马鸣“
           关于师之入寂,据龙树菩萨传载,有一小乘法师,以嫉恨之故,不愿师久住于世,师知晓后,即入静室,行蝉蜕而去。另据大唐西域记卷十憍萨罗国条载,该国国王娑多婆诃归依师,师以妙药赠之,二人俱长寿不衰。王子欲早登王位,故乞请师自尽,师即以干茅叶刎颈,王因哀愁之故,不久亦命终。至于师之年寿,依十二门论宗致义记卷上、法苑珠林卷五十三等所说,皆谓师之年寿达于数百,其说实难采信;然若依南海寄归内法传卷一朝嚼齿木条及其他诸书所说师擅长药术之言,推测其年寿亦应在百岁以上。


    3楼2009-06-18 15:17
    回复
      中论观去来品第二(二十五偈)
      问曰。世间眼见三时有作。已去未去去时。以有作故当知有诸法。答曰。
        已去无有去  未去亦无去
        离已去未去  去时亦无去
      已去无有去已去故。若离去有去业。是事不然。未去亦无去。未有去法故。去时名半去半未去。不离已去未去故。问曰。
        动处则有去  此中有去时
        非已去未去  是故去时去
      随有作业处。是中应有去。眼见去时中有作业。已去中作业已灭。未去中未有作业。是故当知去时有去。答曰。
        云何于去时  而当有去法
        若离于去法  去时不可得
      去时有去法。是事不然。何以故。离去法去时不可得。若离去法有去时者。应去时中有去。如器中有果。复次。
        若言去时去  是人则有咎
        离去有去时  去时独去故
      若谓已去未去中无去。去时实有去者。是人则有咎。若离去法有去时。则不相因待。何以故。若说去时有去。是则为二。而实不尔。是故不得言离去有去时。复次。
        若去时有去  则有二种去
        一谓为去时  二谓去时去
      若谓去时有去是则有过。所谓有二去。一者因去有去时。二者去时中有去。问曰。若有二去有何咎。答曰。
        若有二去法  则有二去者
        以离于去者  去法不可得
      若有二去法。则有二去者。何以故。因去法有去者故。一人有二去二去者。此则不然。是故去时亦无去。问曰。离去者无去法可尔。今三时中定有去者。答曰。
        若离于去者  去法不可得
        以无去法故  何得有去者
      若离于去者。则去法不可得。今云何于无去法中。言三时定有去者。复次。
        去者则不去  不去者不去
        离去不去者  无第三去者
      无有去者。何以故。若有去者则有二种。若去者若不去者。若离是二。无第三去者。问曰。若去者去有何咎。答曰。
        若言去者去  云何有此义
        若离于去法  去者不可得
      若谓定有去者用去法。是事不然。何以故。离去法。去者不可得故。若离去者定有去法。则去者能用去法。而实不尔。复次。
        若去者有去  则有二种去
        一谓去者去  二谓去法去
      若言去者用去法。则有二过。于一去者中而有二去。一以去法成去者。二以去者成去法。去者成已然后用去法。是事不然。是故先三时中。谓定有去者用去法。是事不然。复次。
        若谓去者去  是人则有咎
        离去有去者  说去者有去
      若人说去者能用去法。是人则有咎。离去法有去者。何以故。说去者用去法。是为先有去者后有去法。是事不然。是故三时中无有去者。复次若决定有去有去者。应有初发。而于三时中。求发不可得。何以故。
        已去中无发  未去中无发
        去时中无发  何处当有发
      何以故。三时中无发。
        未发无去时  亦无有已去
        是二应有发  未去何有发
        无去无未去  亦复无去时
        一切无有发  何故而分别
      若人未发则无去时。亦无已去。若有发当在二处。去时已去中。二俱不然。未去时未有发故。未去中何有发。发无故无去。无去故无去者。何得有已去未去去时。问曰。若无去无去者。应有住住者。答曰。
        去者则不住  不去者不住
        离去不去者  何有第三住
      若有住有住者。应去者住。若不去者住。若离此二。应有第三住。是事不然。去者不住。去未息故。与去相违名为住。不去者亦不住。何以故。因去法灭故有住。无去则无住。离去者不去者。更无第三住者。若有第三住者。即在去者不去者中。以是故。不得言去者住。复次。
      


      9楼2009-06-18 15:21
      回复

          去者若当住  云何有此义
          若当离于去  去者不可得
        汝谓去者住。是事不然。何以故。离去法。去者不可得。若去者在去相。云何当有住。去住相违故。复次。
          去未去无住  去时亦无住
          所有行止法  皆同于去义
        若谓去者住。是人应在去时已去未去中住。三处皆无住。是故汝言去者有住。是则不然。如破去法住法。行止亦如是。行者。如从谷子相续至芽茎叶等。止者。谷子灭故芽茎叶灭。相续故名行。断故名止。又如无明缘诸行乃至老死是名行。无明灭故诸行等灭是名止。问曰。汝虽种种门破去去者住住者。而眼见有去住。答曰。肉眼所见不可信。若实有去去者。为以一法成。为以二法成。二俱有过。何以故。
          去法即去者  是事则不然
          去法异去者  是事亦不然
        若去法去者一。是则不然。异亦不然。问曰一异有何过。答曰。
          若谓于去法  即为是去者
          作者及作业  是事则为一
          若谓于去法  有异于去者
          离去者有去  离去有去者
        如是二俱有过。何以故。若去法即是去者。是则错乱破于因缘。因去有去者。因去者有去。又去名为法。去者名为人。人常法无常。若一者则二俱应常二俱无常。一中有如是等过。若异者则相违。未有去法应有去者。未有去者应有去法。不相因待。一法灭应一法在。异中有如是等过。复次。
          去去者是二  若一异法成
          二门俱不成  云何当有成
        若去者去法。有若以一法成。若以异法成。二俱不可得。先已说无第三法成。若谓有成。应说因缘无去无去者。今当更说。
          因去知去者  不能用是去
          先无有去法  故无去者去
        随以何去法知去者。是去者不能用是去法。何以故。是去法未有时。无有去者。亦无去时已去未去。如先有人有城邑得有所起。去法去者则不然。去者因去法成。去法因去者成故。复次。
          因去知去者  不能用异去
          于一去者中  不得二去故
        随以何去法知去者。是去者不能用异去法。何以故。一去者中。二去法不可得故。复次。
          决定有去者  不能用三去
          不决定去者  亦不用三去
          去法定不定  去者不用三
          是故去去者  所去处皆无
        决定者。名本实有。不因去法生。去法名身动。三种名未去已去去时。若决定有去者。离去法应有去者。不应有住。是故说决定有去者不能用三去。若去者不决定。不决定名本实无。以因去法得名去者。以无去法故不能用三去。因去法故有去者。若先无去法则无去者。云何言不决定去者用三去。如去者去法亦如是。若先离去者。决定有去法。则不因去者有去法。是故去者。不能用三去法。若决定无去法去者何所用。如是思惟观察。去法去者所去处。是法皆相因待。因去法有去者。因去者有去法。因是二法则有可去处不得言定有。不得言定无。是故决定知。三法虚妄。空无所有。但有假名。如幻如化。


        10楼2009-06-18 15:21
        回复
          问曰。经中说有六情。所谓。
            眼耳及鼻舌  身意等六情  此眼等六情  行色等六尘
          此中眼为内情(百度)色为外尘。眼能见色乃至意为内情。法为外尘。意能知法。答曰无也。何以故。
            是眼则不能  自见其己体
            若不能自见  云何见余物
          是眼不能见自体。何以故。如灯能自照亦能照他。眼若是见相。亦应自见亦应见他。而实不尔。是故偈中说。若眼不自见何能见余物。问曰。眼虽不能自见。而能见他。如火能烧他不能自烧。答曰。
            火喻则不能  成于眼见法
            去未去去时  已总答是事
          汝虽作火喻。不能成眼见法。是事去来品中已答。如已去中无去。未去中无去。去时中无去。如已烧未烧烧时俱无有烧。如是已见未见见时俱无见相。复次。
            见若未见时  则不名为见
            而言见能见  是事则不然
          眼未对色。则不能见。尔时不名为见。因对色名为见。是故偈中说。未见时无见。云何以见能见。复次二处俱无见法。何以故。
            见不能有见  非见亦不见
            若已破于见  则为破见者
          见不能见。先已说过故。非见亦不见。无见相故。若无见相。云何能见。见法无故见者亦无。何以故。若离见有见者。无眼者。亦应以余情见。若以见见。则见中有见相。见者无见相。是故偈中说。若已破于见则为破见者。复次。
            离见不离见  见者不可得
            以无见者故  何有见可见
          若有见见者则不成。若无见见者亦不成。见者无故。云何有见可见。若无见者。谁能用见法分别外色。是故偈中说。以无见者故何有见可见。复次。
            见可见无故  识等四法无  四取等诸缘  云何当得有
          见可见法无故。识触受爱四法皆无。以无爱等故。四取等十二因缘分亦无。复次。
            耳鼻舌身意  声及闻者等
            当知如是义  皆同于上说
          如见可见法空。属众缘故无决定。余耳等五情声等五尘。当知亦同见可见法。义同故不别说


          11楼2009-06-18 15:23
          回复
            问曰。六种各有定相。有定相故则有六种。答曰。
              空相未有时  则无虚空法  若先有虚空  即为是无相
            若未有虚空相。先有虚空法者。虚空则无相。何以故无色处名虚空相。色是作法无常。若色未生。未生则无灭。尔时无虚空相。因色故有无色处。无色处名虚空相。问曰。若无相有虚空。有何咎。答曰。
              是无相之法  一切处无有
              于无相法中  相则无所相
            若于常无常法中。求无相法不可得。如论者言。是有是无云何知各有相。故生住灭是有为相。无生住灭是无为相。虚空若无相。则无虚空。若谓先无相后相来相者。是亦不然。若先无相。则无法可相。何以故。
              有相无相中  相则无所住
              离有相无相  余处亦不住
            如有峰有角尾端有毛颈下垂[古*页]。是名牛相。若离是相则无牛。若无牛是诸相无所住。是故说于无相法中相则无所相。有相中相亦不住。先有相故。如水相中火相不住。先有自相故。复次若无相中相住者。则为无因。无因名为无法。而有相.相.可相。常相因待故。离有相无相法。更无第三处可相。是故偈中说离有相无相余处亦不住。复次。
              相法无有故  可相法亦无  可相法无故  相法亦复无
            相无所住故。则无可相法。可相法无故。相法亦无。何以故。因相有可相。因可相有相。共相因待故。
              是故今无相  亦无有可相
              离相可相已  更亦无有物
            于因缘中。本末推求。相可相决定不可得。是二不可得故。一切法皆无。一切法皆摄在相可相二法中。或相为可相。或可相为相。如火以烟为相。烟亦复以火为相。问曰。若无有有。应当有无。答曰。
              若使无有有  云何当有无
              有无既已无  知有无者谁
            凡物若自坏。若为他坏。名为无。无不自有。从有而有。是故言若使无有有云何当有无。眼见耳闻尚不可得。何况无物。问曰。以无有有故无亦无。应当有知有无者。答曰。若有知者。应在有中应在无中。有无既破。知者亦同破。
              是故知虚空  非有亦非无
              非相非可相  余五同虚空
            如虚空种种求相不可得。余五种亦如是。问曰。虚空不在初不在后。何以先破。答曰。地水火风众缘和合故易破。识以苦乐因故知无常变异故易破。虚空无如是相。但凡夫悕望为有。是故先破。复次虚空能持四大。四大因缘有识。是故先破根本。余者自破。问曰。世间人尽见诸法是有是无。汝何以独与世间相违。言无所见。答曰。
              浅智见诸法  若有若无相
              是则不能见  灭见安隐法
            若人未得道。不见诸法实相。爱见因缘故种种戏论。见法生时谓之为有。取相言有。见法灭时谓之为断。取相言无。智者见诸法生即灭无见。见诸法灭即灭有见。是故于一切法虽有所见。皆如幻如梦。乃至无漏道见尚灭。何况余见。是故若不见灭见安隐法者。则见有见无。


            13楼2009-06-18 15:24
            回复
              问曰。经说贪欲嗔恚愚痴。是世间根本。贪欲有种种名。初名爱次名著次名染次名淫欲。次名贪欲。有如是等名字此是结使。依止众生众生名染者。贪欲名染法。有染法染者故。则有贪欲。余二亦如是。有嗔则有嗔者。有痴则有痴者。以此三毒因缘起三业。三业因缘起三界。是故有一切法答曰。经虽说有三毒名字。求实不可得。何以故。
                若离于染法  先自有染者  因是染欲者  应生于染法
                若无有染者  云何当有染
                若有若无染  染者亦如是
              若先定有染者。则不更须染。染者先已染故。若先定无染者。亦复不应起染要当先有染者然后起染。若先无染者。则无受染者。染法亦如是。若先离人定有染法。此则无因。云何得起似如无薪火。若先定无染法。则无有染者。是故偈中说若有若无染。染者亦如是。问曰。若染法染者先后相待生。是事不可得者。若一时生有何咎。答曰。
                染者及染法  俱成则不然
                染者染法俱  则无有相待
              若染法染者一时成。则不相待。不因染者有染法。不因染法有染者。是二应常。已无因成故。若常则多过。无有解脱法。复次今当以一异法。破染法染者。何以故。
                染者染法一  一法云何合  染者染法异  异法云何合
              染法染者。若以一法合。若以异法合。若一则无合。何以故。一法云何自合。如指端不能自触。若以异法合。是亦不可。何以故。以异成故。若各成竟不须复合。虽合犹异。复次一异俱不可。何以故。
                若一有合者  离伴应有合
                若异有合者  离伴亦应合
              若染染者一。强名为合者。应离余因缘而有染染者。复次若一。亦不应有染染者二名。染是法染者是人。若人法为一。是则大乱。若染染者各异。而言合者。则不须余因缘而有合。若异而合者。虽远亦应合。问曰。一不合可尔。眼见异法共合。答曰。
                若异而有合  染染者何事
                是二相先异  然后说合相
              若染染者。先有决定异相。而后合者是则不合何以故。是二相先已异。而后强说合。复次。
                若染及染者  先各成异相
                既已成异相  云何而言合
              若染染者先各成别相。汝今何以强说合相。复次。
                异相无有成  是故汝欲合
                合相竟无成  而复说异相
              汝已染染者异相不成故。复说合相。合相中有过。染染者不成。汝为成合相故。复说异相。汝自已为定。而所说不定。何以故。
                异相不成故  合相则不成
                于何异相中  而欲说合相
              以此中染染者异相不成故。合相亦不成。汝于何异相中而欲说合相。复次。
                如是染染者  非合不合成
                诸法亦如是  非合不合成
              如染恚痴亦如是。如三毒一切烦恼一切法亦如是。非先非后非合非散。等因缘所成。


              14楼2009-06-18 15:25
              回复
                中论卷第一


                15楼2009-06-18 15:26
                回复
                  中论卷第二
                  龙树菩萨造梵志青目释
                  姚秦三藏鸠摩罗什译


                  16楼2009-06-18 15:28
                  回复
                    问曰。经中说有六情。所谓。
                      眼耳及鼻舌  身意等六情  此眼等六情  行色等六尘
                    此中眼为内情·色为外尘。眼能见色乃至意为内情。法为外尘。意能知法。答曰无也。何以故。
                      是眼则不能  自见其己体
                      若不能自见  云何见余物
                    是眼不能见自体。何以故。如灯能自照亦能照他。眼若是见相。亦应自见亦应见他。而实不尔。是故偈中说。若眼不自见何能见余物。问曰。眼虽不能自见。而能见他。如火能烧他不能自烧。答曰。
                      火喻则不能  成于眼见法
                      去未去去时  已总答是事
                    汝虽作火喻。不能成眼见法。是事去来品中已答。如已去中无去。未去中无去。去时中无去。如已烧未烧烧时俱无有烧。如是已见未见见时俱无见相。复次。
                      见若未见时  则不名为见
                      而言见能见  是事则不然
                    眼未对色。则不能见。尔时不名为见。因对色名为见。是故偈中说。未见时无见。云何以见能见。复次二处俱无见法。何以故。
                      见不能有见  非见亦不见
                      若已破于见  则为破见者
                    见不能见。先已说过故。非见亦不见。无见相故。若无见相。云何能见。见法无故见者亦无。何以故。若离见有见者。无眼者。亦应以余情见。若以见见。则见中有见相。见者无见相。是故偈中说。若已破于见则为破见者。复次。
                      离见不离见  见者不可得
                      以无见者故  何有见可见
                    若有见见者则不成。若无见见者亦不成。见者无故。云何有见可见。若无见者。谁能用见法分别外色。是故偈中说。以无见者故何有见可见。复次。
                      见可见无故  识等四法无  四取等诸缘  云何当得有
                    见可见法无故。识触受爱四法皆无。以无爱等故。四取等十二因缘分亦无。复次。
                      耳鼻舌身意  声及闻者等
                      当知如是义  皆同于上说
                    如见可见法空。属众缘故无决定。余耳等五情声等五尘。当知亦同见可见法。义同故不别说


                    17楼2009-06-18 15:35
                    回复
                      问曰。经中说有六情。所谓。
                        眼耳及鼻舌  身意等六情  此眼等六情  行色等六尘
                      此中眼为内情色为外尘。眼能见色乃至意为内情。法为外尘。意能知法。答曰无也。何以故。
                        是眼则不能  自见其己体
                        若不能自见  云何见余物
                      是眼不能见自体。何以故。如灯能自照亦能照他。眼若是见相。亦应自见亦应见他。而实不尔。是故偈中说。若眼不自见何能见余物。问曰。眼虽不能自见。而能见他。如火能烧他不能自烧。答曰。
                        火喻则不能  成于眼见法
                        去未去去时  已总答是事
                      汝虽作火喻。不能成眼见法。是事去来品中已答。如已去中无去。未去中无去。去时中无去。如已烧未烧烧时俱无有烧。如是已见未见见时俱无见相。复次。
                        见若未见时  则不名为见
                        而言见能见  是事则不然
                      眼未对色。则不能见。尔时不名为见。因对色名为见。是故偈中说。未见时无见。云何以见能见。复次二处俱无见法。何以故。
                        见不能有见  非见亦不见
                        若已破于见  则为破见者
                      见不能见。先已说过故。非见亦不见。无见相故。若无见相。云何能见。见法无故见者亦无。何以故。若离见有见者。无眼者。亦应以余情见。若以见见。则见中有见相。见者无见相。是故偈中说。若已破于见则为破见者。复次。
                        离见不离见  见者不可得
                        以无见者故  何有见可见
                      若有见见者则不成。若无见见者亦不成。见者无故。云何有见可见。若无见者。谁能用见法分别外色。是故偈中说。以无见者故何有见可见。复次。
                        见可见无故  识等四法无  四取等诸缘  云何当得有
                      见可见法无故。识触受爱四法皆无。以无爱等故。四取等十二因缘分亦无。复次。
                        耳鼻舌身意  声及闻者等
                        当知如是义  皆同于上说
                      如见可见法空。属众缘故无决定。余耳等五情声等五尘。当知亦同见可见法。义同故不别说


                      18楼2009-06-18 15:35
                      回复

                          若灯能自照  亦能照于彼
                          暗亦应自暗  亦能暗于彼
                        若灯与暗相违故。能自照亦照于彼。暗与灯相违故。亦应自蔽蔽彼。若暗与灯相违。不能自蔽蔽彼。灯与暗相违。亦不应自照亦照彼。是故灯喻非也。破生因缘未尽故。今当更说。
                          此生若未生  云何能自生
                          若生已自生  生已何用生
                        是生自生时。为生已生。为未生生。若未生生则是无法。无法何能自生。若谓生已生。则为已成。不须复生。如已作不应更作。若已生若未生。是二俱不生故无生。汝先说生如灯能自生亦生彼。是事不然。住灭亦如是。复次。
                          生非生已生  亦非未生生
                          生时亦不生  去来中已答
                        生名众缘和合有生。已生中无作故无生。未生中无作故无生。生时亦不然。离生法生时不可得。离生时生法亦不可得。云何生时生。是事去来中已答。已生法不可生。何以故。生已复生。如是展转则为无穷。如作已复作。复次若生已更生者。以何生法生。是生相未生。而言生已生者。则自违所说。何以故。生相未生而汝谓生。若未生谓生者。法或可生已而生。或可未生而生。汝先说生已生。是则不定。复次如烧已不应复烧。去已不应复去。如是等因缘故。生已不应生。未生法亦不生。何以故。法若未生。则不应与生缘和合。若不与生缘和合。则无法生。若法未与生缘和合而生者。应无作法而作。无去法而去。无染法而染。无恚法而恚。无痴法而痴。如是则皆破世间法。是故未生法不生。复次若未生法生者。世间未生法皆应生一切凡夫。未生菩提今应生菩提不坏法。阿罗汉无有烦恼。今应生烦恼。兔等无角今皆应生。但是事不然。是故未生法亦不生。问曰。未生法不生者。以未有缘无作无作者无时无方等故不生。若有缘有作有作者有时有方等和合故未生法生。是故若说一切未生法皆不生。是事不尔。答曰。若法有缘有时有方等和合则生者。先有亦不生。先无亦不生。有无亦不生。三种先已破。是故生已不生。未生亦不生。生时亦不生。何以故。已生分不生。未生分亦不生。如先答。复次若离生有生时者。应生时生。但离生无生时。是故生时亦不生。复次若言生时生者。则有二生过。一以生故名生时。二以生时中生。二皆不然。无有二法。云何有二生。是故生时亦不生。复次生法未发则无生时。生时无故生何所依。是故不得言生时生。如是推求。生已无生。未生无生。生时无生。无生故生不成。生不成故住灭亦不成。生住灭不成故有为法不成。是故偈中说去未去去时中已答。问曰。我不定言生已生未生生生时生。但众缘和合故有生。答曰。汝虽有是说。此则不然。何以故。
                          若谓生时生  是事已不成
                          云何众缘合  尔时而得生
                        生时生已种种因缘破。汝今何以更说众缘和合故有生。若众缘具足不具足。皆与生同破。复次。
                          若法众缘生  即是寂灭性  是故生生时  是二俱寂灭
                        众缘所生法。无自性故寂灭。寂灭名为无。此无彼无相。断言语道灭诸戏论。众缘名。如因缕有布因蒲有席。若缕自有定相。不应从麻出。若布自有定相。不应从缕出。而实从缕有布。从麻有缕。是故缕亦无定性。布亦无定性。如燃可燃因缘和合成。无有自性。可燃无故燃亦无。燃无故可燃亦无。一切法亦如是。是故从众缘生法无自性。无自性故空如野马无实。是故偈中说生与生时二俱寂灭。不应说生时生。汝虽种种因缘欲成生相。皆是戏论非寂灭相。问曰。定有三世别异。未来世法得生。因缘即生。何故言无生。答曰。
                          若有未生法  说言有生者
                          此法先已有  更复何用生
                        若未来世中。有未生法而生。是法先已有。何用更生。有法不应更生。问曰。未来虽有。非如现在相。以现在相故说生。答曰。现在相未来中无。若无云何言未来生法生。若有不名未来。应名现在。现在不应更生。二俱无生故不生。复次汝谓生时生亦能生彼。今当更说。
                        


                        20楼2009-06-18 15:36
                        回复

                            若言生时生  是能有所生
                            何得更有生  而能生是生
                          若生生时能生彼。是生谁复能生。
                            若谓更有生  生生则无穷
                            离生生有生  法皆能自生
                          若生更有生。生则无穷。若是生更无生而自生者。一切法亦皆能自生。而实不尔。复次。
                            有法不应生  无亦不应生
                            有无亦不生  此义先已说
                          凡所有生。为有法有生。为无法有生。为有无法有生。是皆不然。是事先已说。离此三事更无有生。是故无生。复次。
                            若诸法灭时  是时不应生
                            法若不灭者  终无有是事
                          若法灭相是法不应生。何以故。二相相违故。一是灭相。知法是灭。一是生相。知法是生。二相相违法。一时则不然。是故灭相法不应生。问曰。若灭相法不应生。不灭相法应生。答曰。一切有为法念念灭故。无不灭法离有为。无有决定无为法。无为法但有名字。是故说不灭法终无有是事。问曰。若法无生应有住。答曰。
                            不住法不住  住法亦不住
                            住时亦不住  无生云何住
                          不住法不住。无住相故。住法亦不住。何以故。已有住故。因去故有住。若住法先有。不应更住。住时亦不住。离住不住更无住时。是故亦不住。如是一切处求住不可得故。即是无生。若无生云何有住。复次。
                            若诸法灭时  是则不应住
                            法若不灭者  终无有是事
                          若法灭相。是法无有住相。何以故。一法中有二相相违故。一是灭相。二是住相。一时一处有住灭相。是事不然。是故不得言灭相法有住。问曰。若法不灭应有住。答曰。无有不灭法。何以故。
                            所有一切法  皆是老死相
                            终不见有法  离老死有住
                          一切法生时无常。常随逐无常有二。名老及死。如是一切法。常有老死故无住时。复次。
                            住不自相住  亦不异相住
                            如生不自生  亦不异相生
                          若有住法。为自相住为他相住。二俱不然。若自相住则为是常。一切有为法从众缘生。若住法自住。则不名有为。住若自相住。法亦应自相住。如眼不能自见。住亦如是。若异相住则。住更有住。是则无穷。复次见异法生异相。不得不因异法而有异相。异相不定故。因异相而住者。是事不然。问曰。若无住应有灭。答曰无。何以故。
                            法已灭不灭  未灭亦不灭  灭时亦不灭  无生何有灭
                          若法已灭则不灭。以先灭故。未灭亦不灭。离灭相故。灭时亦不灭。离二更无灭时。如是推求。灭法即是无生。无生何有灭。复次。
                            法若有住者  是则不应灭
                            法若不住者  是亦不应灭
                          若法定住则无有灭。何以故。由有住相故。若住法灭则有二相。住相灭相。是故不得言住中有灭。如生死不得一时有。若法不住亦无有灭。何以故。离住相故。若离住相则无法。无法云何灭。复次。
                            是法于是时  不于是时灭
                            是法于异时  不于异时灭
                          若法有灭相。是法为自相灭。为异相灭。二俱不然。何以故。如乳不于乳时灭。随有乳时。乳相定住故。非乳时亦不灭。若非乳不得言乳灭。复次。
                            如一切诸法  生相不可得
                            以无生相故  即亦无灭相
                          如先推求。一切法生相不可得。尔时即无灭相。破生故无生。无生云何有灭。若汝意犹未已。今当更说破灭因缘。
                            若法是有者  是即无有灭
                            不应于一法  而有有无相
                          诸法有时推求灭相不可得。何以故。云何一法中。亦有亦无相。如光影不同处。复次。
                            若法是无者  是即无有灭
                            譬如第二头  无故不可断
                          法若无者则无灭相。如第二头第三手无故不可断。复次。
                            法不自相灭  他相亦不灭
                            如自相不生  他相亦不生
                          如先说生相。生不自生。亦不从他生。若以自体生。是则不然。一切物皆从众缘生。如指端不能自触。如是生不能自生。从他生亦不然。何以故。生未有故。不应从他生。是生无故无自体。自体无故他亦无。是故从他生亦不然。灭法亦如是。不自相灭不他相灭。复次。
                            生住灭不成  故无有有为
                            有为法无故  何得有无为
                          汝先说有生住灭相故有有为。以有有为故有无为。今以理推求。三相不可得。云何得有有为。如先说。无有无相法。有为法无故。何得有无为。无为相名不生不住不灭。止有为相故名无为相。无为自无别相。因是三相有无为相。如火为热相地为坚相水为冷相。无为则不然。问曰。若是生住灭毕竟无者。云何论中得说名字。答曰。
                            如幻亦如梦  如乾闼婆城  所说生住灭  其相亦如是
                          生住灭相无有决定。凡人贪著谓有决定。诸贤圣怜愍欲止其颠倒。还以其所著名字为说。语言虽同其心则异。如是说生住灭相。不应有难。如幻化所作。不应责其所由。不应于中有忧喜想。但应眼见而已。如梦中所见不应求实。如乾闼婆城日出时现而无有实。但假为名字不久则灭。生住灭亦如是。凡夫分别为有。智者推求则不可得。


                          21楼2009-06-18 15:36
                          回复
                            问曰。现有作有作者有所用作法。三事和合故有果报。是故应有作者作业。答曰。上来品品中。破一切法皆无有余。如破三相。三相无故无有有为。有为无故无无为。有为无为无故。一切法尽无作作者。若是有为。有为中已破。若是无为。无为中已破。不应复问汝着心深故。而复更问。今当复答
                             决定有作者  不作决定业
                             决定无作者  不作无定业
                            若先定有作者定有作业。则不应作。若先定无作者定无作业。亦不应作。何以故
                             决定业无作  是业无作者
                             定作者无作  作者亦无业
                            若先决定有作业。不应更有作者。又离作者应有作业。但是事不然。若先决定有作者。不应更有作业。又离作业应有作者。但是事不然。是故决定作者决定作业。不应有作。不决定作者不决定作业。亦不应有作。何以故。本来无故。有作者有作业。尚不能作。何况无作者无作业。复次
                             若定有作者  亦定有作业
                             作者及作业  即堕于无因
                            若先定有作者定有作业。汝谓作者有作。即为无因离作业有作者。离作者有作业。则不从因缘有。问曰。若不从因缘有作者有作业。有何咎。答曰
                             若堕于无因  则无因无果
                             无作无作者  无所用作法
                             若无作等法  则无有罪福
                             罪福等无故  罪福报亦无
                             若无罪福报  亦无有涅盘
                             诸可有所作  皆空无有果
                            若堕于无因。一切法则无因无果。能生法名为因。所生法名为果。是二即无。是二无故无作无作者。亦无所用作法。亦无罪福。罪福无故亦无罪福果报及涅盘道。是故不得从无因生。问曰。若作者不定。而作不定业有何咎。答曰。一事无尚不能起作业。何况二事都无。譬如化人以虚空为舍。但有言说而无作者作业。问曰。若无作者无作业。不能有所作。今有作者有作业应有作。答曰
                             作者定不定  不能作二业
                             有无相违故  一处则无二
                            作者定不定。不能作定不定业。何以故。有无相违故。一处不应有二。有是决定。无是不决定。一人一事云何有有无。复次
                             有不能作无  无不能作有
                             若有作作者  其过如先说
                            若有作者而无业。何能有所作。若无作者而有业。亦不能有所作。何以故。如先说。有中若先有业。作者复何所作。若先无业云何可得作。如是则破罪福等因缘果报。是故偈中说。有不能作无无不能作有。若有作作者。其过如先说。复次
                             作者不作定  亦不作不定
                             及定不定业  其过如先说
                            定业已破。不定业亦破。定不定业亦破。今欲一时总破。故说是偈。是故作者不能作三种业。今三种作者。亦不能作业。何以故
                             作者定不定  亦定亦不定
                             不能作于业  其过如先说
                            作者定不定。亦定亦不定。不能作于业。何以故。如先三种过因缘。此中应广说。如是一切处求作者作业。皆不可得。问曰。若言无作无作者。则复堕无因。答曰。是业从众缘生假名为有。无有决定。不如汝所说。何以故
                             因业有作者  因作者有业
                             成业义如是  更无有余事
                            业先无决定。因人起业。因业有作者。作者亦无决定。因有作业名为作者。二事和合故得成作作者。若从和合生则无自性。无自性故空。空则无所生。但随凡夫忆想分别故。说有作业有作者。第一义中无作业无作者。复次
                             如破作作者  受受者亦尔
                             及一切诸法  亦应如是破
                            如作作者不得相离。不相离故不决定。无决定故无自性。受受者亦如是。受名五阴身。受者是人。如是离人无五阴。离五阴无人。但从众缘生如受受者。余一切法。亦应如是破


                            22楼2009-09-26 02:47
                            回复
                              问曰应有受受者。如燃可燃。燃是受者。可燃是受。所谓五阴。答曰。是事不然。何以故。燃可燃俱不成故。燃可燃。若以一法成。若以二法成。二俱不成。问曰。且置一异法。若言无燃可燃。今云何以一异相破。如兔角龟毛无故不可破。世间眼见实有事而后可思惟。如有金然后可烧可锻。若无燃可燃。不应以一异法思惟。若汝许有一异法。当知有燃可燃。若许有者则为已有。答曰。随世俗法言说。不应有过。燃可燃若说一若说异。不名为受。若离世俗言说。则无所论。若不说燃可燃。云何能有所破。若无所说则义不可明。如有论者。破破有无。必应言有无。不以称有无故而受有无。是以随世间言说故无咎。若口有言便是受者。汝言破即为自破。燃可燃亦如是。虽有言说亦复不受。是故以一异法。思惟燃可燃。二俱不成。何以故
                               若燃是可燃  作作者则一
                               若燃异可燃  离可燃有燃
                              燃是火。可燃是薪。作者是人。作是业。若燃可燃一。则作作者亦应一。若作作者一。则陶师与瓶一。作者是陶师。作是瓶。陶师非瓶。瓶非陶师。云何为一。是以作作者不一故。燃可燃亦不一。若谓一不可则应异。是亦不然。何以故。若燃与可燃异。应离可燃别有燃。分别是可燃是燃。处处离可燃应有燃。而实不尔是故异亦不可。复次
                               如是常应燃  不因可燃生
                               则无燃火功  亦名无作火
                              若燃可燃异。则燃不待可燃而常燃。若常燃者则自住其体。不待因缘人功则空。人功者。将护火令燃。是功现有。是故知火不异可燃
                              复次若燃异可燃燃即无作。离可燃火何所然。若尔者火则无作。无作火无有是事。问曰。云何火不从因缘生。人功亦空答曰
                               燃不待可燃  则不从缘生
                               火若常燃者  人功则应空
                              燃可燃若异。则不待可燃有燃。若不待可燃有然。则无相因法。是故不从因缘生。复次若燃异可燃。则应常燃。若常燃者。应离可燃别见有燃。更不须人功。何以故
                               若汝谓燃时  名为可燃者
                               尔时但有薪  何物燃可燃
                              若谓先有薪烧时名可燃者。是事不尔。若离燃别有可燃者。云何言燃时名可燃。复次
                               若异则不至  不至则不烧
                               不烧则不灭  不灭则常住
                              若燃异可燃。则燃不应至可燃。何以故。不相待成故。若燃不相待成。则自住其体。何用可燃。是故不至。若不至则不燃可燃何以故。无有不至而能烧故。若不烧则无灭。应常住自相。是事不尔。问曰
                               燃与可燃异  而能至可燃
                               如此至彼人  彼人至此人
                              燃与可燃异。而能至可燃。如男至于女。如女至于男。答曰
                               若谓燃可燃  二俱相离者
                               如是燃则能  至于彼可燃
                              若离燃有可燃。若离可燃有燃。各自成者。如是则应燃至可燃。而实不尔。何以故。离燃无可燃。离可燃无燃故。今离男有女。离女有男。是故汝喻非也。喻不成故。燃不至可燃。问曰。燃可燃相待而有。因可燃有燃。因燃有可燃。二法相待成。答曰
                               若因可燃燃  因燃有可燃
                               先定有何法  而有燃可燃
                              若因可燃而燃成。亦应因燃可燃成。是中若先定有可燃。则因可燃。而燃成。若先定有燃。则因燃可燃成。今若因可燃而燃成者。则先有可燃而后有燃。不应待燃而有可燃。何以故可燃在先燃在后故。若燃不燃可燃。是则可燃不成。又可燃不在余处离于燃故。若可燃不成。燃亦不成。若先燃后有可燃。燃亦有如是过。是故燃可燃。二俱不成。复次
                               若因可燃燃  则燃成复成
                               是为可燃中  则为无有燃
                              若欲因可燃而成燃。则燃成已复成。何以故。燃自住于燃中。若燃不自住其体。从可燃成者。无有是事。是故有是燃从可燃成。今则燃成复成。有如是过。复有可燃无燃过。何以故。可燃离燃自住其体故。是故燃可燃相因待。无有是事。复次
                               若法因待成  是法还成待
                               今则无因待  亦无所成法
                              若法因待成。是法还成本因待。如是决定则无二事。如因可燃而成燃。还因于燃而成可燃。是则二俱无定。无定故不可得。何以故
                               若法有待成  未成云何待
                               若成已有待  成已何用待
                              若法因待成。是法先未成。未成则无。无则云何有因待。若是法先已成已成。何用因待。是二俱不相因待。是故汝先说燃可燃相因待成。无有是事。是故
                               因可燃无燃  不因亦无燃
                               因燃无可燃  不因无可燃
                              今因待可燃燃不成。不因待可燃燃亦不成。可燃亦如是。因燃不因燃。二俱不成。是过先已说。复次
                               燃不余处来  燃处亦无燃
                               可燃亦如是  余如去来说
                              燃不于余方来入可燃可燃中亦无燃。析薪求燃不可得故。可燃亦如是。不从余处来入燃中。燃中亦无可燃。如燃已不燃未燃不燃燃时不燃。是义如去来中说。是故
                               可燃即非然  离可燃无燃
                               燃无有可燃  燃中无可燃
                               可燃中无燃
                              可燃即非燃。何以故。先已说作作者一过故。离可燃无燃。有常燃等过故。燃无有可燃。燃中无可燃。可燃中无燃。以有异过故。三皆不成。问曰。何故说燃可燃答曰。如因可燃有燃。如是因受有受者。受名五阴。受者名人。燃可燃不成故受受者亦不成。何以故
                               以燃可燃法  说受受者法
                               及以说瓶衣  一切等诸法
                              如可燃非燃。如是受非受者。作作者一过故。又离受无受者。异不可得故。以异过故。三皆不成。如受受者。外瓶衣等一切法皆同上说。无生毕竟空。是故
                               若人说有我  诸法各异相
                               当知如是人  不得佛法味
                              诸法从本已来无生。毕竟寂灭相。是故品末说是偈。若人说我相。如犊子部众说。不得言色即是我。不得言离色是我。我在第五不可说藏中。如萨婆多部众说。诸法各各相。是善是不善是无记。是有漏无漏有为无为等别。异如是等人。不得诸法寂灭相。以佛语作种种戏论


                              24楼2009-09-26 02:48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