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我是北京市通州区张家湾镇前青山村村民,因为我家和村委会有点土地纠纷(我家房后有一片林地,并有林权证,村委会不认可,并强行租赁出去)从2015年开始村党支部书记兼主任王瑞杰通知我家,说我家违反了他的村规民约就不属于本村村民,村委会不为我家服务,并把我家拉进所谓的“黑名单”同时剥夺我家所有的福利待遇,就连我想在村委会开个证明什么的都不给开,以及我家农田的租赁费都被村委会扣发!直到现在已经四年多了,这几年多次上访到张家湾镇政府一直得不到解决!为什么村委会竟有如此大的权利来侵害群众利益,视国家法律法规于不顾,一个村规民约就可以违反”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吗?张家湾镇政府是真的干涉不了还是不爱管呢,还是另有原因……!!弄虚作假,骗取危房改造补助金,土地租赁合同出现阴阳合同(租赁者是书记的亲属)等等频频在我村发生经过多年的举报只给我村书记两个诫勉谈话!!!请问这算是对书记的保护还是属于从严治党!!!还是在打造一个土皇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