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财贵吧 关注:919贴子:7,471
  • 0回复贴,共1

国史发展中观念之具形

只看楼主收藏回复

吾人看历史,须将自己放在历史里面,把自己个人的生命与历史生命通于一起,是在一条流里面承续着。又须从实践的观点看历史,把历史看成是一个民族的实践过程史。把自己放在历史里面,是表示:不可把历史推出去,作为与自己不相干的一个自然对象看。从实践看历史,是表示:历史根本是人的实践过程所形成的,不是摆在外面的一个既成物,而为我们的“知性”所要去理解的一个外在体。归于实践,所以区别“理解”。置身历史,所以区别置身度外。这两义是相连而生的。
我们只有放在历史里面,归于实践的观点,始能见出历史的“光明面”。这个光明面是理解历史判断历史的一个标准。历史不是漆黑一团,亦不是自然对象。
“光明”以何而确定?以一个民族的实践活动中之“理想”而确定。只有从实践中才能抒发理想。若把历史推出去做一个“外在体”看,而不知其为一实践过程所形成,则必看不出有理想,只是一大串平铺的事实。此已几近于自然对象,而终必归于漆黑一团。
在实践活动中,人类的那颗道德的向上的心,始终在活跃着,贯彻着他的实践。此就是实践不同于“自然”。理想就从那颗道德的向上的心发。理想的“内容”是观念。
是以,就个人言,在实践中,个人的生命就是一个精神的生命,精神的生命含着一个“精神的实体”。此实体就是个人生命的一个“本”。就民族言,在实践中,一个民族的生命就是一个普遍的精神生命,此中含着一个普遍的精神实体。此普遍的精神实体,在民族生命的集团实践中,抒发出有观念内容的理想,以指导它的实践,引生它的实践。观念就是他实践的方向与态度。
这个观念形态就是这个民族的“文化形态”之根。由文化形态引生这个民族的“文化意识”。是以在实践中,同时有理想有观念,亦同时就是文化的。这个文化意识,在历史的曲折发展中,有时向上,有时向下,有时是正,有时是反是邪。这种曲折的表现就形成一个民族的“历史精神”。此亦叫做“时代精神”,或“时代风气”。若是向上或是正的,我们固然说它是精神,若是向下,或是反或邪,我们为何亦说它是精神?这只有从实践中把历史精神溯其根于文化意识之现实的曲折发展中而得解。我们只有从文化意识之在现实的曲折发展中,始能见出向下或反或邪的“意义”与“所以然”以及其负面的价值。只要我们见出它有负面的价值,我们也就把它统摄于“历史精神”一词下。观念形态中的真理不是直线实现的。这就是“历史精神”一词之所以成。观念形态是一个民族的灵魂,文化意识是正面之词,历史精神是个综和的概念,有类于中国以前所谓运会。观念形态中的真理,在潜移默化之中,在曲折婉转之中,总要向它自身的固有目的而趋。这就是历史精神。
原夫历史精神之所以为一个综和词,一方固因现实的发展是曲折的,而根本原因则在人类之有动物性。现实的发展之所以为曲折婉转亦正因人类之有动物性。若在上帝,则无所谓历史,亦无所谓历史精神。所以人类虽有一颗向上的道德的心之抒发理想(这是他的神性),但你也必须知他尚有动物性。观念形态、历史、历史精神、文化意识都是人间的,既不属于上帝,也不属于自然。
但是,人虽有动物性,而他的本愿总是向上。人总是以好善恶恶、为善去恶为本愿,这是人人所首肯的。没有人甘心为恶,以向恶为本愿。动物性本身无所谓善恶。以向上向善为本愿,则动物性的发作、夹杂、驳杂,甚至于乖谬邪僻,那都是本愿的提不住、扭不过。历史是人的实践形成的,动物性的发作、夹杂、驳杂与夫本愿的提不住扭不过,那必然是有的。但人总有一个向上向善的本愿,这是一个正面的标准。本愿与“动物性的发作及本愿之提不住”这两方面合起来就形成现实发展中的历史精神。
人以向上向善为本愿,没有人以动物性的发作乖谬为对,这就表示人的实践史总是向光明而趋,人类历史中是有光明的。我们就于人的本愿中认取光明。若如马克思所说:历史只是各为其阶级私利的斗争史,则无光明可言,根本是漆黑一团,所以终于毁历史、毁人类。既不能归于上帝,则只有归于动物。问题不在斗争,而在不肯定向上向善的本愿,不肯定那个抒发理想的“道德的心”。
在民族生命的集团实践中,从抒发理想的道德的心而来的观念形态,各民族是不会一样的,就现在讲,东方与西方的文化系统就不同。其原因是在:那抒发理想的道德的心,其内容与方面非常丰富,而其本身又带创造性,而人又受动物性的限制(广言之,即物质性或古人所谓气质的限制),所以它不能一时全体表现。既不能一时全体表现,则自有各种方向。其首先出现哪个方向,具备何种形态,这是没有逻辑的必然理由的,只有集团实践中历史的理由。然,虽无逻辑理由,而总必有一表现。这个总必有一表现,也不是逻辑分析所能证明,而是直本于人性的向上向善之必然性。(这是道德的必然性。)
复次,在总必有一表现中,无论哪一方向、哪一面,既经表现,便都是道德实践上的必然真理。惟是这个必然的真理既不同于逻辑上的推理式,亦不同于数学上的数目式,故并不是一定永定、一现全现,而是须要在现实发展中表现的,受现实历史阶段的限制的。譬如在母系社会必不同于父系社会,在家庭未充分完成时与充分完成时亦不同,在只限于家庭与扩大于国家,尤不同。现实层层发展,观念形态即层层丰富。而亦唯有从实践中肯定观念形态之光明性,才能说明现实是发展的,而亦惟因现实是发展的,所以观念形态才是步步丰富的。
这个发展的过程,丰富的过程,不是外部的、物量的,而须是收摄于精神表现的过程中以了解之。抒发理想以实践,就是精神的表现。观念形态在现实发展中丰富其自己也是精神的表现。而精神的表现是有理路的,在理路中表现,就是逐步客观化它自己。而观念形态也就在精神之逐步客观化中逐步丰富它自己、完整它自己。因此在现实的发展中、观念形态的丰富过程中,“道德的心”的内容可以全部诱发出来,而在开始各民族之不同,可以逐步期于会通,在精神表现的理路中会通。这就是人类的前途与夫各民族之所以有未来之故。
以上是对于历史的一般概念之简述,以下说明中华民族的集团实践中观念之具形。
——牟宗三《历史哲学》


IP属地:江西来自Android客户端1楼2018-12-13 15:59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