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福利待遇
正式聘用后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薪酬待遇外,还享受以下相关福利待遇:
(一)学校提供青年教师公寓住房一套。
(二)学校设立教师激励基金,入职教师每年可获得3万元以上的奖励和补助。
(三)学校协调解决九年义务教育阶段和幼儿园入学问题,可在城区内就近中小学、幼儿园就读。
(四)学校每年组织一次免费体检。
(五)入职教师可参与罗山县教育系统“教师奖励基金”(由教体局出资200万元设立,每年在全县教师队伍中评选2%左右的优秀教师,并一次性给予1万元奖励)评选。
(六)积极搭建优秀教师发展平台。设立“名师工作室”,并定期组织教师外出访学培训;提供良好的办公环境,并配备笔记本电脑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