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市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
漯河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
关于调整市区道路机动车限行措施的通告
根据《关于调整重污染天气预警响应级别的紧急通知》(漯环攻坚办〔2018〕78号),并经市政府同意,决定调整市区道路机动车限行措施,现通告如下:
一、2018年12月22日发布的《漯河市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 漯河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关于市区道路实施机动车单双号限行的通告》自2018年12月24日24时起暂停施行。
二、2018年11月17日发布的《漯河市人民政府关于市区道路实施机动车限行的通告》自2018年12月25日零时起恢复施行。即:工作日7:00至21:00限行,每天限行两个号。
特此通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