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猫这个绰号来自他十二岁时,父亲的一句玩笑话。父亲离开家的那天,披着那件旧皮衣,骑车把他载到村口,把一支两面都画着老鹰的乒乓球拍塞到他怀里,最后一次用车灯为他照亮回家的路。“你应该叫小白猫。”父亲拍着他瘦弱的肩膀说。这是父亲和他讲过的最后一句话。在此之后,父亲只待在镇上的餐馆里,和另一个女人,一直到过世。但白猫并不恨他,因为餐馆的招牌上是母亲的名字。
父亲走后,母亲回家的次数也越来越少。每次回来后,除了给白猫带回几个苹果,沏上一大杯蜂蜜水,就是没完没了的唠叨,“你还小,不要交女朋友啊。”她不知道,白猫已经和台球厅的阿珍在一起很久了。
阿珍喜欢穿一件火红色的夹克。她的侧脸很美。白猫给阿珍看父亲留给他的球拍,为她演示如何转动球拍让老鹰翅膀一上一下的挥动。“总有一天,我会带着你飞起来,我们飞去凯里。”为了向阿珍证明誓言是真心的,他把老鹰纹在了胸口上。
直到有一天,阿珍跑来找他,手里拿着本绿色的书,说是从养蜂人那里偷拿出来的。她抱着白猫说了一晚上,说养蜂人、说白猫母亲、说那间屋子、说她偶尔经过时听到和看到的、说今晚在朋友怂恿下的闯入、说被归来人堵在屋子里的惶恐、说慌不择路的出逃……一直说到她们翻过山脊时,发现身后养蜂人的屋子整个烧了起来,映得周边人身上、头上都是红彤彤的。
白猫知道她说的都是实话。他默默地吃完了手边的苹果,走去看了一下那间火已经灭掉、仍冒着残烟的房子。他猜放火的是母亲,养蜂人这个软蛋,即使被撞破也舍不得抛下这点家业的。山脚下拉蜂蜜的车子也不见了,车辙边上躺着母亲坏掉的手表,白猫甚至能想到母亲如何连打带骂的把养蜂人拖上车。他奇怪母亲走之前竟没有再来见自己一面,“也许她认为我还小,会很快忘了她的。”白猫喃喃道。
白猫彻底变成了无家可归的野猫,其实他早就不把那间时常欠费停水的理发馆当成家了,即使母亲还在的时候,里面的凌乱和吵闹也让他心烦。他把几件简单的家具搬到了矿坑里,觉得这里的开阔才是真正适合他的。搬家过程中,他意外发现了父亲的一支短枪,和一个牛头骨包在一起,藏在半人高的老柜子夹层里。他不知道如果早一点发现,会不会拿这支枪指着养蜂人、逼母亲留下。
白猫开始在社会上闯荡,他瘦,但够狠,很快台球厅一带的混混已经对他忌惮三分。阿珍成了他唯一的避风港。他会给她买最好的苹果,可以在她面前肆无忌惮的流泪。所以在阿珍对他说出老A想把她卖到外面去时,他马上就想到了那把枪。
在电影院里,第一次握枪的他手抖得厉害,依然没有妨碍那颗子弹穿过前排座椅,正中目标。电影的声音恰当地盖过了枪声。在确认目的达到后,他走出电影院,把枪塞到一辆停在路边的苹果车里,扒上西去的火车,去了缅甸。
十二年后,白猫回来了,伴着他的是一顶白色礼帽,一身白色西服,和几十个满身横肉的兄弟。但他的身边再也没有阿珍了。任凭他把周边翻了个底儿朝天,从监狱、旅馆找到舞厅、影院,也只找到一个神似阿珍的歌女。她的头发比阿珍长。她不吃苹果,只爱吃野柚子。她的名字叫万绮雯。
他把她安置在一栋破落的房子里,高兴时就去和她唱唱歌。但他更喜欢走回养蜂人那栋失火的房子,甚至在下雨天都枯坐在那里,任地面的积水没过脚踝。因为他知道,阿珍一定回来过,满屋都是她的影子,围着自己一圈圈打转。
万绮雯最终还是背叛了他,弟兄们抓住了那个姘头,是个高大的男人,绑在房梁上时脚还能踩到地。白猫自顾自地唱了一首老歌,把那个男人带到之前住过的矿坑,一锤一锤砸死了他。男人兜里掉出一张黑桃A。他知道老A的事?他是老A的儿子吗?白猫摇摇头,也许只是自己想多了。
他把尸体装进矿车,倾倒在井下。在尸体滚落的一刹那,白猫似乎看见,这个男人的胸口,也纹着一只和自己一模一样的老鹰。
父亲走后,母亲回家的次数也越来越少。每次回来后,除了给白猫带回几个苹果,沏上一大杯蜂蜜水,就是没完没了的唠叨,“你还小,不要交女朋友啊。”她不知道,白猫已经和台球厅的阿珍在一起很久了。
阿珍喜欢穿一件火红色的夹克。她的侧脸很美。白猫给阿珍看父亲留给他的球拍,为她演示如何转动球拍让老鹰翅膀一上一下的挥动。“总有一天,我会带着你飞起来,我们飞去凯里。”为了向阿珍证明誓言是真心的,他把老鹰纹在了胸口上。
直到有一天,阿珍跑来找他,手里拿着本绿色的书,说是从养蜂人那里偷拿出来的。她抱着白猫说了一晚上,说养蜂人、说白猫母亲、说那间屋子、说她偶尔经过时听到和看到的、说今晚在朋友怂恿下的闯入、说被归来人堵在屋子里的惶恐、说慌不择路的出逃……一直说到她们翻过山脊时,发现身后养蜂人的屋子整个烧了起来,映得周边人身上、头上都是红彤彤的。
白猫知道她说的都是实话。他默默地吃完了手边的苹果,走去看了一下那间火已经灭掉、仍冒着残烟的房子。他猜放火的是母亲,养蜂人这个软蛋,即使被撞破也舍不得抛下这点家业的。山脚下拉蜂蜜的车子也不见了,车辙边上躺着母亲坏掉的手表,白猫甚至能想到母亲如何连打带骂的把养蜂人拖上车。他奇怪母亲走之前竟没有再来见自己一面,“也许她认为我还小,会很快忘了她的。”白猫喃喃道。
白猫彻底变成了无家可归的野猫,其实他早就不把那间时常欠费停水的理发馆当成家了,即使母亲还在的时候,里面的凌乱和吵闹也让他心烦。他把几件简单的家具搬到了矿坑里,觉得这里的开阔才是真正适合他的。搬家过程中,他意外发现了父亲的一支短枪,和一个牛头骨包在一起,藏在半人高的老柜子夹层里。他不知道如果早一点发现,会不会拿这支枪指着养蜂人、逼母亲留下。
白猫开始在社会上闯荡,他瘦,但够狠,很快台球厅一带的混混已经对他忌惮三分。阿珍成了他唯一的避风港。他会给她买最好的苹果,可以在她面前肆无忌惮的流泪。所以在阿珍对他说出老A想把她卖到外面去时,他马上就想到了那把枪。
在电影院里,第一次握枪的他手抖得厉害,依然没有妨碍那颗子弹穿过前排座椅,正中目标。电影的声音恰当地盖过了枪声。在确认目的达到后,他走出电影院,把枪塞到一辆停在路边的苹果车里,扒上西去的火车,去了缅甸。
十二年后,白猫回来了,伴着他的是一顶白色礼帽,一身白色西服,和几十个满身横肉的兄弟。但他的身边再也没有阿珍了。任凭他把周边翻了个底儿朝天,从监狱、旅馆找到舞厅、影院,也只找到一个神似阿珍的歌女。她的头发比阿珍长。她不吃苹果,只爱吃野柚子。她的名字叫万绮雯。
他把她安置在一栋破落的房子里,高兴时就去和她唱唱歌。但他更喜欢走回养蜂人那栋失火的房子,甚至在下雨天都枯坐在那里,任地面的积水没过脚踝。因为他知道,阿珍一定回来过,满屋都是她的影子,围着自己一圈圈打转。
万绮雯最终还是背叛了他,弟兄们抓住了那个姘头,是个高大的男人,绑在房梁上时脚还能踩到地。白猫自顾自地唱了一首老歌,把那个男人带到之前住过的矿坑,一锤一锤砸死了他。男人兜里掉出一张黑桃A。他知道老A的事?他是老A的儿子吗?白猫摇摇头,也许只是自己想多了。
他把尸体装进矿车,倾倒在井下。在尸体滚落的一刹那,白猫似乎看见,这个男人的胸口,也纹着一只和自己一模一样的老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