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在淘宝网举报了几家店铺未经备案就售卖图书音像制品,因为根据淘宝规则售卖这类商品需要相关的工商营业执照和出版物经营许可证。但是淘宝很快驳回了我的举报,理由是“从信息层面未能核实”。我不服,咨询客服要求他们提供涉事店铺的营业执照(本来淘宝就鼓励店铺办理营业执照并公示的),淘宝竟然拒绝了,说这是机密。请问律师,营业执照也算机密吗?我看淘宝上有很多没有公示营业执照的店铺有在卖图书音像;有的虽有公示营业执照,但执照允许经营的范围和该店实际售卖的商品严重不符,比如我看到有的店铺工商营业执照允许经营的范围是糖烟酒这种小卖部的营业执照的,但实际上在售卖图书甚至盗版日剧。我对此进行了举报,也都不成立。请问淘宝这种做法是淘宝工作人员渎职还是淘宝有意包庇呢?淘宝对有关店铺的监管不足的问题需要承担哪些法律责任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