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自2017年4月份在黄河水电工程建设有限公司位于方城县独树镇大韩庄南水北调3标项目部工作,主要从事南水北调运河维护工作,今年1月25日早上7点06分,从家去项目部签到的路途中发生交通事故,用工单位未与父亲签订劳动合同,也没有购买工伤保险等,工资一直都是以现金形式发放的(自2018年2月起父亲是按月发工资,每月2400元,年底发全年工资)。发生事故时,让用工单位出具工作证明,工资表,考勤表等,但3标项目部负责人杜宏一直以向上级领导反应为由,一直不肯给出具手续,当我们把人埋葬后,负责人杜宏又说,让我母亲签一份申请,签完申请后才给我们出具工作证明,工资表,考勤表等,(申请内容为我父亲是在串亲戚途中发生的交通事故,并承认我父亲在过去一年中在他们贵处打零工。)直到现在黄河水电工程建设有限公司3标项目部负责人杜宏,一直未与我们出面协商,现在更以公司正在招标中,业务繁忙为由,不接电话,不与我们协商,贵公司是国有企业,一直说要公事公办,可是又不给我们出具工资表等,望有关部门能监督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