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福清华侨中学政教处
[2019]08号
福清华侨中学关于进一步规范学生使用手机有关事项的通知各年段:为进一步优化学校校园文化环境,端正学习态度,规范学生使用手机,维护学生身心健康,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预防中小学生沉迷网络教育引导工作的紧急通知》(教基厅函〔2018〕21 号)、教育部等八部门《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实施方案》(教体艺〔2018〕3 号)部署,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成立领导小组为了指导学生规范使用手机,明确职责,学校成立领导小组。组 长:林振龙(校长)副组长:徐永建(副校长)成 员:林心松(政教处主任)、薛韦韦(政教处副主任)、陈艳(团委书记)、林小兵(保卫科长)、杜辉(生管组长)、全体年段长、班主任、生管老师二、开展专题教育学校通过国旗下讲话、主题班会、黑板报、给家长一封信等形式,加强专项教育,引导学生正确认识、科学对待、合理使用网络,自觉遵守规范使用手机等电子产品制度规定。规范日常管理1、严禁通学生将手机等电子产品带入校园。2、寄宿生可以带手机进入校园,但仅限在宿舍使用,并且使用老人机,严禁使用智能手机。3、违反手机使用规定的学生,其手机予以没收并上交政教处。第一次3、违反手机使用规定的学生,其手机予以没收并上交政教处。第一次违纪勒令其写出深刻检讨,全校通报批评;第二次或多次违纪的学生给予警告及警告以上处分并将违纪行为录入综合素质评价平台和学籍档案。4、违反规定被收缴手机的,期末由违规使用手机本人交书面保证书后由家长来校领回手机。5、凡被收缴的充电器、数据线、手机、其他电子产品,如家长在规定时间内不来校领取的,对其收藏、保管过程中出现的质量损坏、甚至遗失,老师和学校不承担任何责任。
福清华侨中学政教处
2019年3月29日
[2019]08号
福清华侨中学关于进一步规范学生使用手机有关事项的通知各年段:为进一步优化学校校园文化环境,端正学习态度,规范学生使用手机,维护学生身心健康,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预防中小学生沉迷网络教育引导工作的紧急通知》(教基厅函〔2018〕21 号)、教育部等八部门《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实施方案》(教体艺〔2018〕3 号)部署,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成立领导小组为了指导学生规范使用手机,明确职责,学校成立领导小组。组 长:林振龙(校长)副组长:徐永建(副校长)成 员:林心松(政教处主任)、薛韦韦(政教处副主任)、陈艳(团委书记)、林小兵(保卫科长)、杜辉(生管组长)、全体年段长、班主任、生管老师二、开展专题教育学校通过国旗下讲话、主题班会、黑板报、给家长一封信等形式,加强专项教育,引导学生正确认识、科学对待、合理使用网络,自觉遵守规范使用手机等电子产品制度规定。规范日常管理1、严禁通学生将手机等电子产品带入校园。2、寄宿生可以带手机进入校园,但仅限在宿舍使用,并且使用老人机,严禁使用智能手机。3、违反手机使用规定的学生,其手机予以没收并上交政教处。第一次3、违反手机使用规定的学生,其手机予以没收并上交政教处。第一次违纪勒令其写出深刻检讨,全校通报批评;第二次或多次违纪的学生给予警告及警告以上处分并将违纪行为录入综合素质评价平台和学籍档案。4、违反规定被收缴手机的,期末由违规使用手机本人交书面保证书后由家长来校领回手机。5、凡被收缴的充电器、数据线、手机、其他电子产品,如家长在规定时间内不来校领取的,对其收藏、保管过程中出现的质量损坏、甚至遗失,老师和学校不承担任何责任。
福清华侨中学政教处
2019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