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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趙宋遺民】变法革新派领袖——王安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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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楼2019-04-25 12:28回复
    王安石(1021年12月18日-1086年5月21日),字介甫,号半山,汉族,临川人,北宋著名思想家、政治家、文学家、改革家。
    庆历二年(1042年),王安石进士及第。历任扬州签判、鄞县知县、舒州通判等职,政绩显著。熙宁二年(1069年),任参知政事,次年拜相,主持变法。因守旧派反对,熙宁七年(1074年)罢相。一年后,宋神宗再次起用,旋又罢相,退居江宁。元祐元年(1086年),保守派得势,新法皆废,郁然病逝于钟山,追赠太傅。绍圣元年(1094年),获谥“文”,故世称王文公。
    王安石潜心研究经学,著书立说,被誉为“通儒”,创“荆公新学”,促进宋代疑经变古学风的形成。在哲学上,他用“五行说”阐述宇宙生成,丰富和发展了中国古代朴素唯物主义思想;其哲学命题“新故相除”,把中国古代辩证法推到一个新的高度。
    在文学上,王安石具有突出成就。其散文简洁峻切,短小精悍,论点鲜明,逻辑严密,有很强的说服力,充分发挥了古文的实际功用,名列“唐宋八大家”;其诗“学杜得其瘦硬”,擅长于说理与修辞,晚年诗风含蓄深沉、深婉不迫,以丰神远韵的风格在北宋诗坛自成一家,世称“王荆公体”;其词写物咏怀吊古,意境空阔苍茫,形象淡远纯朴,营造出一个士大夫文人特有的情致世界。有《王临川集》、《临川集拾遗》等存世。


    2楼2019-04-25 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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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少年英才
      宋真宗天禧五年(1021年),王安石出生于临川(今江西省抚州市临川区)。他的父亲王益,时任临川军判官。
      王安石自幼聪颖,酷爱读书,过目不忘,下笔成文。稍长,跟随父亲宦游各地,接触现实,体验民间疾苦。文章立论高深奇丽,旁征博引,始有移风易俗之志。
      宋仁宗景祐四年(1037年),王安石随父入京,以文结识好友曾巩,曾巩向欧阳修推荐其文,大获赞赏。
      庆历二年(1042年),王安石登杨寘榜进士第四名,授淮南节度判官。任满后,王安石放弃了京试入馆阁的机会,调为鄞县知县。王安石在任四年,兴修水利、扩办学校,初显政绩。
      皇祐三年(1051年),王安石任舒州通判,勤政爱民,治绩斐然。宰相文彦博以王安石恬淡名利、遵纪守道向仁宗举荐他,请求朝廷褒奖以激励风俗,王安石以不想激起越级提拔之风为由拒绝。欧阳修举荐为谏官,王安石以祖母年高推辞。欧阳修又以王安石须俸禄养家为由,任命他为群牧判官。不久,王安石出任常州知州,得与周敦颐相知,声誉日隆。
      王安石主张“发富民之藏”以救“贫民”。“有司必不得已,不若取诸富民之有良田得谷多而售数倍之者。贫民被灾。不可不恤也。”


      3楼2019-04-25 12: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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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陈说政事
        嘉祐三年(1058年),王安石调为度支判官,王安石进京述职,作长达万言的《上仁宗皇帝言事书》,系统地提出了变法主张。在此次上疏中,王安石总结了自己多年的地方官经历,指出国家积弱积贫的现实:经济困窘、社会风气败坏、国防安全堪忧,认为症结的根源在于为政者不懂得法度,解决的根本途径在于效法古圣先贤之道、改革制度,进而提出了自己的人才政策和方案的基本设想,建议朝廷改革取士、重视人才。
        王安石主张对宋初以来的法度进行全盘改革,革除宋朝存在的积弊,扭转积贫积弱的局势。并以晋武帝司马炎、唐玄宗李隆基等人只图“逸豫”,不求改革,终至覆灭的事实为例,要求立即实现对法度的变革。但仁宗并未采纳王安石的变法主张。


        4楼2019-04-25 1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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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恳辞入朝
          此后,朝廷多次委任王安石以馆阁之职,均固辞不就。士大夫们以为王安石无意功名,不求仕途,遗憾无缘结识;朝廷屡次想委以重任,都担心王安石不愿出仕。朝廷任命王安石与人同修《起居注》,王安石辞谢多次才接受。 不久,王安石任直集贤院、知制诰,审查京城刑狱案件,朝中士大夫都引为盛事。
          王安石在京任职期间,朝廷规定舍人院不得申请删改诏书文字,王安石认为立法不该如此,据理力争,得罪了王公大臣。嘉祐八年(1063年),王安石因母亲病逝,遂辞官回江宁守丧。
          宋英宗在位时期(1063年—1066年),屡次征召王安石赴京任职,他均以服母丧和有病为由,拒绝入朝。


          5楼2019-04-25 12: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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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越次入对
            治平四年(1067年),宋神宗即位,因久慕王安石之名 ,起用他为江宁知府,旋即诏为翰林学士兼侍讲。从此,王安石深得神宗器重。
            熙宁元年(1068年)四月,神宗为摆脱宋王朝所面临的政治、经济危机以及辽、西夏不断侵扰的困境,召见王安石。王安石提出“治国之道,首先要确定革新方法”;勉励神宗效法尧舜,简明法制。神宗认同王安石的相关主张,要求其尽心辅佐,共同完成这一任务。
            王安石随后上《本朝百年无事札子》,阐释宋初百余年间太平无事的情况与原因,指出当时危机四伏的社会问题,期望神宗在政治上有所建树,认为“大有为之时,正在今日”。


            6楼2019-04-25 12: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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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熙宁变法
              熙宁二年(1069年),神宗任命王安石为参知政事,跻身执政之列。王安石提出当务之急在于改变风俗、确立法度,提议变法,神宗赞同。为指导变法的实施,设立制置三司条例司,由王安石和陈升之共同掌管。王安石委任吕惠卿承担条例司的日常事务,派遣提举官四十多人,颁行新法。
              熙宁三年(1070年),王安石任同中书门下平章事,位同宰相。他在全国范围内推行新法,开始大规模的改革运动。所行新法在财政方面有均输法、青苗法、市易法、免役法、方田均税法、农田水利法;在军事方面有置将法、保甲法、保马法等。
              熙宁四年(1071年),王安石颁布改革科举制度法令,废除诗赋词章取士的旧制,恢复以《春秋》,三传明经取士。同年秋,实行太学三舍法制度。


              7楼2019-04-25 1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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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旧党争
                变法伊始,王安石对神宗提出奸佞之论,建议神宗要辨别小人并加以惩处。新法颁布后,王安石擢拔吕惠卿、章惇、蔡确等多人,参与变法的实施。
                王安石变法的目的在于富国强兵,借以扭转北宋积贫积弱的局势。然而变法触犯了保守派的利益,遭到保守派的反对。法令颁行不足一年,围绕变法,拥护与反对两派就展开了激烈的论辩及斗争。
                御史中丞吕诲控诉王安石变法十大过失,神宗贬为地方官,王安石举荐吕公著代替其职。韩琦上疏规劝神宗停止青苗法,在反对派的巨大压力下,神宗打算同意,执政曾公亮、陈升之等乘机附和,王安石虽多方辩驳,神宗仍然认为应听取各方面的建议。随后,王安石称病在家,继而请求辞官归隐。韩绛等规劝,神宗挽留王安石,王安石遂陈数朝廷内外诸官互相依附勾结的情况,进言神宗要不畏流俗,心怀天下。
                御史刘述、刘琦、钱顗、孙昌龄、王子韶、程颢、张戬、陈襄、陈荐、谢景温、杨绘、刘挚,谏官范纯仁、李常、孙觉、胡宗愈都因为与王安石意见不合,相继离开朝廷。王安石很快提升秀州推官李定任御史。知制诰宋敏求、李大临,御史林旦、薛昌朝、范育弹劾李定违背孝道,皆被罢出朝廷。其后,吕惠卿因父亲去世离开朝廷,王安石便对曾布委以重任,对他非常信任。
                熙宁三年(1070年),司马光三次写信给王安石(《与王介甫书》),列举实施新法弊端,要求王安石废弃新法,恢复旧制。王安石回信(《答司马谏议书》),对司马光的指责逐一反驳,并批评士大夫阶层的因循守旧,表明坚持变法的决心。随后神宗欲起用司马光任枢密副使,司马光趁机复议废止新法,神宗没答应,司马光遂辞职离京。 [40-41]
                熙宁四年(1071年),开封百姓为逃避保甲,出现自断手腕现象,知府韩维报告朝廷。王安石认为施行新政,士大夫尚且争议纷纷,百姓更容易受到蛊惑。神宗则认为应听取百姓之言。


                8楼2019-04-25 12: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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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罢相始末
                  熙宁七年(1074年)春,天下大旱,饥民流离失所,群臣诉说免行钱之害,神宗满面愁容,欲罢除不好的法令。王安石认为天灾即使尧舜时代也无法避免,派人治理即可。监安上门郑侠反对变法,绘制流民旱灾困苦图献给神宗,并上疏论新法过失,力谏罢相王安石。
                  同年四月,曹太皇太后(慈圣皇后)、高太后(宣仁皇后高滔滔)亦向神宗哭诉“王安石乱天下”。神宗对变法也产生了怀疑,罢免了王安石的宰相职务,改任观文殿大学士、知江宁府,从礼部侍郎超九转而径授吏部尚书之衔。
                  王安石罢相后,奏请神宗让吕惠卿任参知政事,又要求召韩绛代替自己,二人坚持王安石制定的成法。吕惠卿掌握大权后,担心王安石回朝,借办理郑侠案件的机会陷害王安石的弟弟王安国,又兴起李士宁案件来倾覆王安石。韩绛觉察到吕惠卿的用意,,秘密奏请召回王安石。
                  熙宁八年(1075年)二月,王安石再次拜相。同年,王安石《三经义》写成,加封为尚书左仆射兼门下侍郎,吕惠卿外调为陈州知州。王安石复相后得不到更多支持,加上变法派内部分裂严重,新法很难继续推行下去。
                  熙宁九年(1076年),王安石多次托病请求离职。同年,长子王雱病故,王安石极度悲痛。十月,王安石辞去宰相,外调镇南军节度使、同平章事、判江宁府。次年,改任集禧观使,封舒国公。
                  元丰二年(1079年),再次被任命为左仆射、观文殿大学士,改封荆国公。


                  9楼2019-04-25 12: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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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病逝江宁
                    元丰八年(1085年),神宗去世,宋哲宗赵煦即位,改元元祐,由太皇太后高氏垂帘听政。哲宗即位后,加王安石为司空。
                    高太后在神宗时就强烈反对变法,等到自己听政后,立即起用司马光为相。司马光提出“以母改子”,全面废除新法。史称“元祐更化”。
                    元祐元年(1086年)四月,王安石病逝,享年六十六岁,获赠太傅,葬于江宁半山园。
                    绍圣元年(1094年),章惇执政,王安石得以配享神宗庙庭,谥号“文”。
                    政和三年(1113年),宋徽宗追封王安石为舒王,配享孔庙。后至靖康元年(1126年),又被追夺王爵,毁去配享的画像,降王安石从祀于庙廷。


                    10楼2019-04-25 12: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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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治
                      王安石变法的根本目的,是要改变北宋积贫积弱的局面,增强对外防御,对内弹压的能力,以巩固和加强封建统治。从新法次第实施,到新法为守旧派所废罢,其间将近十五年。在这十五年中,每项新法在推行后,虽然都不免产生了或大或小的弊端,但是,基本上都能收到一些效果,“富国强兵”的效果是十分显著的。
                      政府财政收入大幅增长。通过一系列理财新法的实行,国家增加了“青苗钱”、“免役宽剩钱”、“市易息钱”等新的财政收入项目,在发展生产、均平赋税的基础上,财政收入有了明显的增加,国库充裕,宋神宗年间国库积蓄可供朝廷二十年财政支出。
                      新法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了豪强地主的兼并势力,青苗法取代了上等户的高利贷,限制了高利贷对农民的盘剥;方田均税法限制了官僚和豪绅大地主的隐田漏税行为;市易法使大商人独占的商业利润中的一部分收归国家,打击了大商人对市场的操纵和垄断;免役法的推行使农户所受的赋税剥削有所减轻,大力兴建农田水利工程,对农业生产的发展发挥了巨大作用,社会经济发展,人民负担减轻,呈现了百年来不曾有过的繁荣景象。
                      军事
                      改变“积贫积弱”的现象是王安石变法的总方针,富国强兵是变法的总目的。通过“强兵之法”的推行,积弱局面得以缓解,北宋国力有所增强。保甲法的推行,加强了农村的封建统治秩序,维护了农村的社会治安,建立了全国性的军事储备,并节省了大量训练费用;裁兵法提高了 军队士兵素质;将兵法改变了兵将分离的局面,加强了军队战斗力;保马法使马匹的质量和数量大大提高,同时政府节省了大量养马费用;军器监法增加了武器的生产量,质量也有所改善。
                      变法的强兵措施扭转了西北边防长期以来屡战屡败的被动局面。北宋熙宁六年(1073年),在王安石指挥下,熙河路经略安抚使王韶率军进攻吐蕃,收复河、洮、岷等五州,拓地两千余里,受抚羌族三十万帐。这是北宋军事上一次空前的大捷,也是两宋时期汉民族与周边少数民族政权作战时,北宋朝廷开疆拓土、大展神威而大获全胜的唯一战例。同时培养出了王韶、章楶等杰出将领,并建立起进攻西夏地区的有利战线,对宋与西夏的战争格局掀起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11楼2019-04-25 12: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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