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人以聘干、代干、转干身份,提拔为副科级以上领导岗位的,在2000年以前是极为常见的现象。后经组织部门清理,要求行政部门的聘干、转干、代干身份的工人,要退出领导岗位,不能担任实职,只能享受已经取得的级别待遇。同时,这些人员也不能登记为公务员,不能晋升为更高行政职务级别,不能享受职级并行,不能享受公车补贴。
事业单位的聘干、转干、代干身份的工人,没有像行政机关哪样,要求退出实职,只是不能参公。事业单位的人事管理发展改革的趋势,是实行全员聘用制,工勤人员只要符合条件,就可以参加竞聘管理岗位和专业技术岗位,按干部身份对待。因此,不管是工人身份,还是聘干、转干、代干身份,在实行聘用制管理的事业单位,可以竞聘管理岗位,也可以正常晋升。

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后,取消了行政职能,不再参公,包括聘干、转干、代干人员在内,工人也就不存在参公的可能性。即使行政执法依然保留在事业单位序列,可以参公,改革方案也明确要求,辅助人员不能取得参公资格,不能参与行政执法,因此工人也不能担任行政执法人员,不能登记为参公人员。
事业单位的聘干、转干、代干身份的工人,没有像行政机关哪样,要求退出实职,只是不能参公。事业单位的人事管理发展改革的趋势,是实行全员聘用制,工勤人员只要符合条件,就可以参加竞聘管理岗位和专业技术岗位,按干部身份对待。因此,不管是工人身份,还是聘干、转干、代干身份,在实行聘用制管理的事业单位,可以竞聘管理岗位,也可以正常晋升。

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后,取消了行政职能,不再参公,包括聘干、转干、代干人员在内,工人也就不存在参公的可能性。即使行政执法依然保留在事业单位序列,可以参公,改革方案也明确要求,辅助人员不能取得参公资格,不能参与行政执法,因此工人也不能担任行政执法人员,不能登记为参公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