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酵素城吧 关注:33贴子:1,183
  • 11回复贴,共1
酒,一般的组成是水+酒精
(酒不同,酒精比例也不同)
酒精在消化道中不需要消化即可吸收
它们能够迅速进入血液


IP属地:山东1楼2019-07-02 10:08回复
    液中的酒精到了大脑
    可以压抑某些大脑中枢活动
    这些中枢平时像镇定剂一样
    管着你的情绪


    IP属地:山东2楼2019-07-02 10:11
    回复
      酒精还会影响大脑的海马体
      这是大脑转化记忆的部分
      一旦这部分被干倒了
      就会出现喝酒断片的现象


      IP属地:山东3楼2019-07-02 10:11
      回复
        进入人体的酒精
        10%会通过呼吸以及尿液和汗液排出
        交警通过呼气测酒精含量
        就是这个道理


        IP属地:山东4楼2019-07-02 10:12
        回复
          剩下90%的酒精,全部进入肝脏
          酒精在肝脏中将完成2次变身
          即:酒精(乙醇)→乙醛→乙酸


          IP属地:山东5楼2019-07-02 10:15
          回复
            酒精(乙醇)的经历
            可以当作一部浪子回头的青春剧来看
            1.酒精(乙醇),叛逆少年一个


            IP属地:山东6楼2019-07-02 10:17
            回复
              他略有毒性,进入大脑的酒精(乙醇),会在大脑中呆上半个月甚至一个月之久。


              IP属地:山东7楼2019-07-02 10:20
              回复
                2.乙醇变身乙醛,混球一个

                乙醇干的那都是“报复社会”的坏事:
                首先,损坏肝脏细胞,长期酗酒会引发脂肪肝,酒精性肝;
                其次,刺激脑神经
                再次他对胰脏、心脑血管等都有危害。


                IP属地:山东8楼2019-07-02 10:28
                回复
                  3.最终,乙醛最后会变成乙酸——浪子回头!

                  乙酸是唯一有营养价值的物质,他为人体提供热量,最后就变成了二氧化碳和水排出体外。
                  你忍不住要问了
                  乙醛经历什么?
                  为什么突然就变好了?
                  因为他遇到了她
                  ——乙醛脱氢酶


                  IP属地:山东9楼2019-07-02 10:29
                  回复

                    很多人体内缺少这种酶
                    表现为一喝酒就脸红
                    这是乙醛扩张了毛细血管导致的
                    乙醛无法变成乙酸
                    就只能跟身体互相伤害了


                    IP属地:山东10楼2019-07-02 10:31
                    回复

                      有的同学说,缺少这种酶
                      可以玩养成啊!
                      一点点喝,总有一天养出来!
                      但我们只能遗憾地告诉你
                      此生就算了吧!
                      这种酶的缺失,是基因上的问题


                      IP属地:山东11楼2019-07-02 10:34
                      回复
                        亚洲人有三分之一的喝酒会脸红
                        如果你是其中一员
                        从今天起,不要喝酒了!


                        IP属地:山东12楼2019-07-02 10:34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