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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知道我在写这些东西的时候是什么心态,不过脑子里冒出来的那人我还是认得的。
就我那小室友,叫啥来着,朴灿烈,名儿挺好听的。
我就记得第一次见面是房东和接洽的时候,我早到了点,嘴皮子里含着根烟站在门口点现金,林郁那笨蛋一来还以为我是收房租的。
他自称隔壁C大的学生,白白净净站在那就很讨人喜欢,人高马大笑起来感觉天都亮了一个度。明明比我年纪还小上几岁,可是身高上我却完全不占任何优势。
我暗戳戳地比划了一下,干脆退到了一边。
简单交涉以后进了屋第一件事情就是收拾房间,朴灿烈就跟屁股后面装了马达一样到处跑,而我就叼着那根没抽完的烟杵在旁边手足无措。
所幸就看着他。
他可真好看,我砸吧着嘴默默地想。论谁都想上去摸一把他头顶软软的发吧,真可惜啊,这么好的人居然和我住在了一起。
“发什么呆,火星子都快烫到嘴了。”
朴灿烈的嗓音和整个人带来的感觉好像完全不一样,低低的,非常有磁性。我似乎明白了小女生着迷他的原因。
这是他除了自我介绍外和我说的第一句话。
圆润的指尖夹住我叼着的烟头,指腹带着薄茧,不经意地从唇上带过时那种酥酥麻麻的感觉挺奇妙的。
我盯着他的手看。
“干嘛啊,”朴灿烈笑了一声,“能不能过来帮个忙?”
有趣的小朋友……或者说,大朋友?
收拾完后两人到了楼下吃大排档,女店主的炒肥肠是我毕生挚爱,也是我在那里工作的部分原因。
朴灿烈不怎么会喝酒,白酒跟没度数的一样可劲灌,一边喝一边瘪着嘴喊好苦好辣好难喝,小脸皱成一团。
我说,干嘛这么喝,咱才认识。
你不懂。朴灿烈笑眯眯晃晃脑袋,眯着眼像只小猫:我离我的目标又进了一步。
刚入秋的夜晚还是残留着夏天没蒸发完的余温的,留着的那点恼人的闷热居然在此刻根本不起作用。我就这么看着他古灵精怪地笑着,看着他绯红的脸颊,就感觉那风啊,吹进了心里。
我没体验过一见钟情,不过我想这大概就是。
很奇妙,或许是我太久没接触到这么灿烂的阳光了吧。
抱歉,我就一没文化小混混,不太会讲故事……请耐心听完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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