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非法出卖坟地700多穴,个人独吞赃款440万元
郑炳群任职村长七年中,严重违反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破坏国家殡葬改革制度,非法出卖坟地达700多穴。其中,2002年至2005年非法出卖坟地300多穴,每穴4000元。2006年至2009年非法出卖坟地400多穴,每穴公开报价8000元。郑炳群个人独吞赃款440万元(附图片)。
二、非法出卖山林300亩,所得款被个人贪污
2006年,郑炳群未经林业部门批准,私自将村中龙沟湖山、大涵厕山、珍珠坑山、农公山大约300多亩飞机播种的松柏树卖给他人非法砍伐,所得款被郑炳群个人贪污。
三、违法卖山采石,个人贪污230多万元
2006年6月,郑炳群未经村民代表同意,私自将村蓝投坑山2平方公里山林地卖给林再旋开办石场,实施非法采石,所得卖地款230万元被郑炳群个人贪污。
四、非法砍伐古榕树、卖地,个人贪污6.4万元
2006年,郑炳群不顾村民强烈反对,将村中三棵历史悠久、有纪念意义的古榕树以4万元价格出卖给他人砍伐,并将土地分成3座宅基地,以每座8000元非法出卖,总款6.4万元被郑炳群个人贪污。
五、出卖土地25亩,个人贪污40万元
2005年至2006年,郑炳群分两次将本村池坝脚的15亩农田耕地以及10亩园地划为50座宅基地非法出卖,每座8000元,总款40万元被郑炳群个人贪污(附图片)。郑炳群个人还霸占11座宅基地,现价值88万元。
六、违法卖地、霸占鱼塘、直接导致三名学生溺水死亡
2006年,郑炳群将村中渡槽下的15亩耕地非法卖给他人挖沙,造成15亩耕地被完全毁坏,卖地款被郑炳群个人贪污。买主违法将耕地的沙挖走后,留下15亩水池被郑炳群霸占为鱼塘养鱼。由于郑炳群安全意识薄弱,没有在水池四周安装防护栏,没有做任何防护措施,导致本村三名小学生(刘某芳、女、12岁,刘某进、男、9岁,郑某铮、女、13岁)掉进池塘溺水身亡,郑炳群负有不可推卸的重大责任。
命案发生后,三名死亡小学生的家属找郑炳群讨说法,郑炳群除了百般抵赖、极力推卸责任外,还指使黑恶劣力团伙成员对受害者家属进行威胁恐吓。受害者家属多次前往陆丰市有关部门及桥冲镇委镇政府示威请愿,要求追究郑炳群致人死亡的刑事责任,并赔偿经济损失。遗憾的是,由于郑炳群从中作梗,该案件没有引起陆丰市有关部门及桥冲镇党委的重视,十三年前致人死亡的“凶手”郑炳群至今仍逍遥法外,没有得到法律的制裁。希望新闻媒体的报道能引起陆丰市委市政府及相关部门领导高度重视,还三名死亡小学生及其家属一个公道。
七、非法出卖村集体老茘枝树150株,个人贪污7.5万元
2008年,郑炳群私自将村中北侧的原土改时期遗留的150棵老荔枝树非法出卖,每棵500元,所得荔枝树款7.5万元被郑炳群个人贪污。
八、贪污电信基站补偿款2万元
2004年和2008年电信部门在村范围内建了两个基站,每个基站补偿款1万元,共2万元补偿款被郑炳群个人贪污。
九、非法卖地30亩,个人贪污30万元
2006年,郑炳群不顾村民强烈反对,强行将村中蓝投坑片的30亩耕地非法出卖给林再旋石场堆放废杂料,使30亩耕地遭到毁灭性的破坏,卖地款30万元被郑炳群个人贪污。
综上,郑炳群担任东竹松竹寮村村长七年间共贪污公款约900多万元。
为维护社会正气,维护法律尊严,打击违法犯罪分子,东竹松竹寮村全体村民强烈要求陆丰市委市政府、陆丰市纪委监察局、陆丰市检察院、陆丰市公安局扫黑办、陆丰市自然资源局、陆丰市林业局、桥冲镇委镇政府领导高度重视,对郑炳群担任村长期间利用职权以及利用黑恶势力强占村集体土地、违法买卖土地、毁林造坟、贪污公款等违法犯罪行为立案侦查,依法依规,坚决严惩。同时,追究郑炳群、郑维场、郑君才等人捏造事实、伪造证据、编造虚假新闻、恶意攻击现任村干部、破坏稳定和谐的社会局面、扰乱正常的社会秩序以及损害党和政府形象的法律责任,将责任人绳之以法。
恳请国内新闻媒体及各大互联网站公开曝光。
控告人:陆丰市桥冲镇东竹松竹寮村村民
2019年9月8日









郑炳群任职村长七年中,严重违反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破坏国家殡葬改革制度,非法出卖坟地达700多穴。其中,2002年至2005年非法出卖坟地300多穴,每穴4000元。2006年至2009年非法出卖坟地400多穴,每穴公开报价8000元。郑炳群个人独吞赃款440万元(附图片)。
二、非法出卖山林300亩,所得款被个人贪污
2006年,郑炳群未经林业部门批准,私自将村中龙沟湖山、大涵厕山、珍珠坑山、农公山大约300多亩飞机播种的松柏树卖给他人非法砍伐,所得款被郑炳群个人贪污。
三、违法卖山采石,个人贪污230多万元
2006年6月,郑炳群未经村民代表同意,私自将村蓝投坑山2平方公里山林地卖给林再旋开办石场,实施非法采石,所得卖地款230万元被郑炳群个人贪污。
四、非法砍伐古榕树、卖地,个人贪污6.4万元
2006年,郑炳群不顾村民强烈反对,将村中三棵历史悠久、有纪念意义的古榕树以4万元价格出卖给他人砍伐,并将土地分成3座宅基地,以每座8000元非法出卖,总款6.4万元被郑炳群个人贪污。
五、出卖土地25亩,个人贪污40万元
2005年至2006年,郑炳群分两次将本村池坝脚的15亩农田耕地以及10亩园地划为50座宅基地非法出卖,每座8000元,总款40万元被郑炳群个人贪污(附图片)。郑炳群个人还霸占11座宅基地,现价值88万元。
六、违法卖地、霸占鱼塘、直接导致三名学生溺水死亡
2006年,郑炳群将村中渡槽下的15亩耕地非法卖给他人挖沙,造成15亩耕地被完全毁坏,卖地款被郑炳群个人贪污。买主违法将耕地的沙挖走后,留下15亩水池被郑炳群霸占为鱼塘养鱼。由于郑炳群安全意识薄弱,没有在水池四周安装防护栏,没有做任何防护措施,导致本村三名小学生(刘某芳、女、12岁,刘某进、男、9岁,郑某铮、女、13岁)掉进池塘溺水身亡,郑炳群负有不可推卸的重大责任。
命案发生后,三名死亡小学生的家属找郑炳群讨说法,郑炳群除了百般抵赖、极力推卸责任外,还指使黑恶劣力团伙成员对受害者家属进行威胁恐吓。受害者家属多次前往陆丰市有关部门及桥冲镇委镇政府示威请愿,要求追究郑炳群致人死亡的刑事责任,并赔偿经济损失。遗憾的是,由于郑炳群从中作梗,该案件没有引起陆丰市有关部门及桥冲镇党委的重视,十三年前致人死亡的“凶手”郑炳群至今仍逍遥法外,没有得到法律的制裁。希望新闻媒体的报道能引起陆丰市委市政府及相关部门领导高度重视,还三名死亡小学生及其家属一个公道。
七、非法出卖村集体老茘枝树150株,个人贪污7.5万元
2008年,郑炳群私自将村中北侧的原土改时期遗留的150棵老荔枝树非法出卖,每棵500元,所得荔枝树款7.5万元被郑炳群个人贪污。
八、贪污电信基站补偿款2万元
2004年和2008年电信部门在村范围内建了两个基站,每个基站补偿款1万元,共2万元补偿款被郑炳群个人贪污。
九、非法卖地30亩,个人贪污30万元
2006年,郑炳群不顾村民强烈反对,强行将村中蓝投坑片的30亩耕地非法出卖给林再旋石场堆放废杂料,使30亩耕地遭到毁灭性的破坏,卖地款30万元被郑炳群个人贪污。
综上,郑炳群担任东竹松竹寮村村长七年间共贪污公款约900多万元。
为维护社会正气,维护法律尊严,打击违法犯罪分子,东竹松竹寮村全体村民强烈要求陆丰市委市政府、陆丰市纪委监察局、陆丰市检察院、陆丰市公安局扫黑办、陆丰市自然资源局、陆丰市林业局、桥冲镇委镇政府领导高度重视,对郑炳群担任村长期间利用职权以及利用黑恶势力强占村集体土地、违法买卖土地、毁林造坟、贪污公款等违法犯罪行为立案侦查,依法依规,坚决严惩。同时,追究郑炳群、郑维场、郑君才等人捏造事实、伪造证据、编造虚假新闻、恶意攻击现任村干部、破坏稳定和谐的社会局面、扰乱正常的社会秩序以及损害党和政府形象的法律责任,将责任人绳之以法。
恳请国内新闻媒体及各大互联网站公开曝光。
控告人:陆丰市桥冲镇东竹松竹寮村村民
2019年9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