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响应国家的计划生育政策我也生了一个孩子,当年政府对人民的承诺是加增5%的退休工资。根据我们《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三条“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职工,在办理退休手续后,可以按照其退休前月工资的百分之五每月增发退休金,也可以由所在单位给予一次性奖励或者为其办理补充养老保险,具体办法由省人民政府另行规定。2006年1月17号的苏政发〔2006〕4号文件,改为一次性奖励金发放,标准为2400元至3600元。由于职工参加了养老保险改为一次性奖励金可以理解,2006年就是一次性奖励3000元也相当于本地平均退休金(500元)5%享受10年,就是买房也能买2个平方。可是我们当地政府并不执行,我妻子2011年退休直到大概2013-4年才统一办理每人发放3000,分3次发放。2014年平均退休金大概1900元,3000元相当于增发5%的2年半,买房只能买0.5平方。我今年退休了,本地平均退休金大概3000元政府的奖励金还是3000元,等于政府以前承诺加增5%的退休金只兑现20个月。另一方面公务员和事业单位以前就享受加增5%的退休金也就算了,谁让企业倒闭了。可是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几年前也参加社保了,为什么不同样一次性奖励3000元而是继续加增5%的退休金。公务员与企业职工的在职工资本来就是双倍,加增5%如果公务员退休金为6000元5%享受20年就是72000元这也太不公平了。同样是独生子女这种“一国两制”式的分配不公中央政府为什么不铲除。最后希望网友转发,奢望能有全国人大代表看到并在明年的人大上提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