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诗、酒与谋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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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中草木莫知秋,
下得青山逐放舟。
去有长风如仆养,
来无远水不勾留。
波撩浅岸飞鸥鸟,
日暖荒陂走犍牛。
归路真同离梦杳,
一篷送我尽汀洲。


1楼2009-10-09 23:38回复
    月池村之所以得名,全因为村外那一汪形似满月的湖水。虽然名字里叫的是个“池”字,但水面着实宽广,环拥在平野远山之间,真有一番动人的景致。逢了节庆假日,市区里总有人慕名而来,租了船在湖中游荡一回。在清风绿意中滋润几个小时过后,就近找一户农家,品尝些当地的时蔬,湖中的鲜鱼,无论对心灵还是对口腹,都是一次愉悦的享受。
    这天午后,我们师生二十多人包下了湖边一家较大的农家乐。在等着上菜的时候,大家稀稀落落地散坐在宽敞的院子里,各自说着闲话。
    “概括来说呢,这唐诗胜在性情,宋诗侧重才学,而到了明代,特别是明末清初的诗人,往往仗着机巧,在他们的诗中卖弄些小聪明,喜欢创作藏头诗、嵌字诗什么的。一般的嵌字诗直接把某人的姓氏、名号嵌入诗句之中,过于明显,只要读者有所留意,一眼就能看穿。但也有藏得比较巧妙的例子,比如吴伟业有两句诗叫‘夫婿长杨须执戟,不知世有杜樊川’,说是当时有一位才女黄嫒介,能诗善画,其夫杨兴公聘后贫不能娶,她流落吴门,有名人欲以千金纳之为妾,被其坚拒。吴伟业的诗歌写这段故事,上句中的长杨即指其夫杨氏,而下句诗里的杜樊川,却没有直标名人之名姓,有所隐讳。”
    “后来陈寅恪写《柳如是别传》,论及此节,考证杜樊川指的就是钱谦益。因为钱谦益号牧斋,而杜樊川就是杜牧,这相同的一个‘牧’字就是连接两者的关键。并且钱谦益作为当时的诗坛盟主、文坛宗伯,用杜牧比之正好切合他的身份。” 对着三两个女生指手画脚,说个没完的,是我们教研室主要研究明清文学的教授叶谦。他前不久刚满了五十岁,头顶上的局势愈加明朗,但矮小的身体里活力依然十分充沛。
    “不错,这样的趋势延续下去,以致于有清一代,制作诗谜、猜诗谜成为一种风气。”带着笑走过来搭话的是和叶谦齐名,并称才子的苏逸民教授。他主攻的方向是唐宋文学,四十出头的年龄,正是意气风发的好时候。良好的修养,儒雅的气质,在他身上完美地结合在一起,堂堂的仪表让人只能用“君子如玉”这个词来加以形容。


    3楼2009-10-09 23: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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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是在我们笼统称呼的诗谜当中,性质却有所差异。有的更偏重诗,有的更偏重谜。清代的大量诗谜,从本质来看其实就是谜语,只是它的谜面采用了诗歌的形式而已。而唐宋的许多咏物诗,虽然旨在歌咏,却完全可以当作谜语来猜。”苏逸民停顿了一下,又说,“其实说到诗歌与谜的关系,也或者说诗歌中的隐含信息,最突出的要算典故的运用。”
      “比如说宋人有一句写鸟的诗,说是‘高轩得意翔云间’,”叶谦和苏逸民的演讲把学生们都吸引了过来。苏逸民环顾四周,微笑道,“同学们,你们有谁能告诉我,它写的是什么鸟吗?”
      “是、是鹤。”一个男生瑟缩着低声说,“典出《左传•闵公二年》:‘卫懿公好鹤,鹤有乘轩者。’”
      “答得好!”苏逸民赞许的看了他一眼,“同学你叫什么名字啊?”
      “我叫金晨……”那个男生的声音更小了。
      “好了好了,你们两个谈起诗文来谈上三天三夜不吃饭睡觉也行,我们可是普通人,一顿不吃肚子就要抗议的。”副教授肖琳,女性,年龄大概四十岁,嗔笑着打断了这场小型的诗学讨论,“就要上菜了,大家赶紧各自落座吧。”
      众人漫步入席,肖琳又碰了碰叶谦的肩膀,边走边随口说:“老叶你可真是个怪人。人家过来都是先吃了饭下午再去游湖,你偏撺掇着先去游湖,这两三点了才开午饭,那吃过饭的时间你打算怎么打发?”
      “哈!”叶谦嘻嘻一笑,“山人自有打算。等吃完了饭听我的安排吧!”
      所有人都坐定了位置,菜肴一道道端上桌来。我暗暗吞了口口水,吹了三个小时的湖风,早已经饿得前胸贴后背了,刚才肖琳的话真是深得我心。
      正准备开动的时候,偏是叶谦多事,又站了起来,清清嗓子道:“大家都莫忙,都莫忙,听我说两句!”
      “这里的很多同学都只选修过我们当中某几个人的课,对全体老师还不熟悉,我们还是先做一个自我介绍呀!”
      明明说是自我介绍,叶谦却一个人起劲地说开了。


      4楼2009-10-10 0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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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首先是这位,钟越群老教授,老先生,主研先秦两汉文学。那几十年的造诣,真真是泰斗级的人物!”对于这位场中年纪最长、资历最深的皓首老者,叶谦也不敢怠慢,难得正经地说道。
        钟老先生和善而又庄重地向我们颔首致意,那份沉稳的气度旁人是怎么也学不会的。
        简单说了苏逸民几句之后,叶谦开始介绍肖琳:“这位肖琳女士,也是教唐宋文学的。她的学问我就不说了,说说她的发型吧。她的发型绝对是我们教研室变换频率最快的,可以说引领一时潮流哇!”肖琳的脸型较为圆胖,在容貌装饰方面就格外在意,这一点却也正给了叶谦调侃的口实。
        肖琳轻轻地唾骂了一声,便也跟着大家笑了起来。
        下面就轮到我了,还不知道会被他怎么洗刷呢。我心里直打鼓。
        “这个年轻人叫何夕。今夕何夕的何夕。他的研究方向是魏晋南北朝文学,”叶谦眯缝着小眼睛,笑着看我,“我看他本人也真沾染了些魏晋风度呢。”
        靠!什么魏晋风度?不过是嘲笑我的落落寡合,近于乖僻吧?我恨恨地想着,却还得傻笑着应和他。


        5楼2009-10-11 14: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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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被叶谦半拖半拉的,我跟着他们一起去了那条无名的小溪。一行八人自由选定了位置。从上游往下,依次是钟越群、叶谦、我、金晨、文苑、苏逸民、唐蕾和肖琳。
          “怎么你只拿了四个杯子啊?”叶谦的声音。
          “不是杯子里盛了酒顺水漂下去吗?那有一个杯子就够了吧。我还多拿了几个备用。”金晨嗫嚅着说。
          “也差不多了吧。”叶谦含糊地答应了,又从文苑那儿接过一个让他带来的托盘,再从自己怀中掏出酒瓶来。
          “大家都听我说,”他一边说一边往四个杯子里倒满酒,把它们放在托盘上,“我稍微改良了一下方法。一会儿我走到上游去把盘子放在水里,你们各自坐好,托盘漂到谁跟前,谁就喝一杯酒写一首诗,再把盘子继续放下去。要是还没有到最后一位,酒就被喝完了,我们就交换一下位置,本来坐下游的坐到上游来,我倒了酒再重放一次。总之保证每人都有喝酒写诗的机会哈。”
          说完规则,叶谦便乐颠颠地拿着托盘往上游去了。他那股小孩子般的乐和劲儿真让我羡慕不已。
          溪岸边绿草如茵,沿着溪流,又密密地长着一排婀娜多姿的杨柳。因为秋色的浸染,柳叶已变作了微黄色,但千条万缕的柳枝依然摇缀披拂,如柔软的帘幕,把我们卷裹在当中。我却无心欣赏眼前美景,只坐在草地上,望着水中映出的自己的倒影,呆呆出神,直发愁如果托盘漂到我面前,该怎么写那首诗。


          8楼2009-10-11 14: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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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耳听得叶谦放下托盘,小跑着回了他的位置,我才抬起头来往左右瞟了两眼。我们几个之间都隔着一段不近的距离,又加上柳枝的遮挡,我只能隐约看到叶谦和金晨的身影,其他的人便完全见不到了。
            没等上多久,我远远地见到托盘顺水漂了过来。盘子上只剩下了三个酒杯,显然钟越群和叶谦之中有一个人已经拿了一杯。幸运的是,托盘在我面前打了个转,就继续往下漂走了。
            少了这个负担,我心里一下子轻松了,悠闲地在岸边躺了下去,头枕着手静看蓝天。又不时回头,望望身后向远方不断延伸的那一片绿色山坡。
            正在我自得其乐之时,一阵哀鸣、惨叫,或者说是夹杂着难以忍受的痛苦的呻吟,在溪水下游几百米处响起。那声音直钻我的耳膜,让我生生打了个激灵。
            “救、救我……”虽然只听到几个含糊不清的字眼,但我下意识认定那是文苑的声音。
            我眼角瞟到在金晨的位置,一个身影一跃而起,向下游跑去。在上游也有跑过来的脚步声,肯定是钟越群和叶谦也被惊动了,正往这边赶来。我也跳起身来,往声音来处跑去。
            当我赶到现场的时候,蜷曲着四肢,在溪岸边摆出一个极为丑陋姿势的文苑已经咽下了最后一口气。他嘴角渗出的血迹显著地说明了这一事实。金晨和苏逸民早我一步到了事发地点,正惊疑不定地俯身去看文苑的尸体。而他旁边的草地上,放着那个十分钟前从我面前漂过的托盘。盘子里一个酒杯已经空了,另外两个却都还是满的。
            “出什么事了?”叶谦、唐蕾、钟越群、肖琳先后赶了过来,七嘴八舌地询问着。
            在众人乱成一团之际,文苑手边的草丛里有一角纸片吸引了我的眼球。我掏出一块手帕,弯下腰,扒开草,拿走了压在纸上的一支金色钢笔,拾起那纸片来看。那是一张制作精美的诗笺,上面新题了一首七言律诗,墨迹犹自未干。


            9楼2009-10-11 14: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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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件案子现在已经破了吧?”刘绩反问道。
              我点点头。
              “是你破的吧?”
              “嗯。可以算是。因为上次图书馆的事件,我结识了一个刑警队长。这次又赶上他带队,我只是把我的想法告诉了他,具体的……”
              “连你都能看穿的案子,我怎么可能破不了呢?”刘绩不等我说完,又赏给我一个白眼。 要说什么魏晋风度,倒是这个善为青白眼的家伙可以沾得上边。
              “首先来说那首‘诗’,”刘绩不屑地撇撇嘴,“你在记录里连篇累牍地说的那些藏头嵌字呀、诗谜、典故什么的,全是拙劣的误导,跟本案毫不相干。从那首诗,我们一眼可以看出,就是它根本不是那个姓文的死者写的。”
              “哦!”我身子一颤,急道:“愿闻其详。”
              “这还用我说吗?我们假设那诗真是死者写的,这里有两种可能。第一,他接到托盘,喝了酒,写下诗,然后毒发身亡,因为毒药的速效性,他写诗的时间只有几分钟;第二,他接到托盘,先写了诗,然后才喝下毒酒。但这样他的时间依然有限,因为你说过托盘从你面前流过,到惨叫响起不过十分钟,可供文苑作诗的时间不会超出这个范围,我认为他不可能在这么短的时间内写完这首诗。” 


              11楼2009-10-11 1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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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认为……”我抓住他话里的一个漏洞。
                “应该说是我确定。要写一首古诗不是这么容易的事,尤其是格律诗的讲究更多。你也是经常写诗的,你自己说说你写好一首诗需要多久?”
                “写诗的快慢因人而异,我的性格慎重有余,修修改改,一首诗写上半天也不算久;但极可能有人才思敏捷,倚马万言,一挥而就的嘛。再说文苑写诗可用的时间并不想你像得那么短,他临水坐定之后,就可以预作构思,等托盘漂流到他那里,他完全可能已经考虑成熟了。别人我不了解,至少苏老师和叶老师两位,绝对是有这个本事的。你不能排除文苑也有这般才华的可能。”
                “请你耐心听我说完好不好?我们假定那个姓文的真有这样的诗才,虽然说写诗写得这么快的人不一定诗就写得很好,但是他能够有这样的速度,总应该经常写诗,对诗歌的规矩可以熟练掌握吧,但事实是我曾经说过,这首诗完全是不合格的。”
                “我给出这个评语绝非主观、武断,它不合格的原因你肯定也心知肚明。想当年我们读书时就学诗都下过苦功,后来我虽然因为主修了民俗学,嫌麻烦,多时不写了,但什么对仗、押韵,特别是格律诗对平仄的要求我可还没忘。”
                “关于平仄的知识,你当然不需要我来做普及性的说明。反正一个字不是平声就是仄声,而格律诗里某一句的有些字应该是平声还是仄声,是有严格规定的。应当用平声字时误用了仄声字,在这个圈子内是会被人笑掉大牙的。”
                “是啊。虽然有人提议说应该废除平仄,但是格律诗之所以是格律诗,其关键就在平仄。如果平仄可以不要,那么押韵什么的都一并废除好了,那古诗和现代诗又有什么区别呢?”我点点头说,“而且要掌握平仄并不像想象的那么困难,平平仄仄仄平平,仄仄平平仄仄平,几句口诀一背,某个地方该用平声字或是仄声字就一目了然了,再买本韵书翻翻,某个字是平声还是仄声的问题也解决了。所谓平仄束缚诗意的说法更加没有道理,古有炼字之说,其实炼字不只要选择推敲更有表现力的字词,也得考虑字的平仄。写完诗之后通过修改,使其符合平仄,并不妨碍思想的自由表达,只不过多费些心思而已。再说照着规矩写得多了,熟能生巧,到最后下笔就自然从心所欲,而不逾矩了。”


                12楼2009-10-11 16: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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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个且不多说了,单看这首诗,最关键的就是第六句的第六字,应当是一个仄声字。但是他实际用的‘犍牛’的‘犍’字却是一个平声字。这样的错误在那些老手看来,是不可原谅的。如果没有发生谋杀,这首诗拿出来大家一看,钟、苏那几位修养较深的人可能嘴上还不会说什么,以叶谦的尖刻却是绝不会放过的。”
                  “这个文某既然自告奋勇参加曲水流觞的活动,如果他又有很快完成一首古诗的本事,那么他多少在古诗写作上应该有两把刷子,就不应该也不可能在诗歌里犯这么大一个错误。因为有这样的矛盾,所以这首诗并不是文某所写;饮酒赋诗,因为文某没有写诗,所以他也就没有喝那杯酒!”
                  我本想反驳刘绩过于绝对的逻辑,张了张嘴却又忍住了。
                  “死者既然没有喝酒,那他当然是因为服下了别的东西而中毒的。至此凶手的犯罪手法就昭然若揭了。他只要悄悄走到死者身后,趁其不备,把——正像你说的一枚有毒的胶囊——塞进死者口中就完了。然后他捂住文某的嘴,不让他发声求救,等他挣扎一会儿断了气,就留下诗笺,等托盘漂过来,把同一种毒药下在其中一杯酒里,再将酒灌进死者嘴里,就造成了他是喝毒酒身亡的假象。”
                  “然后他回到自己的位置,发出惨叫,再装作听到声音赶去救援。怎么样?是不是很简单呀?”刘绩畅快地笑着。
                  “但是有一个事实你还不知道,警方对诗笺上的字迹进行了鉴定,证实那肯定出自文苑的亲笔。”我兜头给他泼了一盆冷水。
                  “这对我的推论没有任何影响,只需要稍作变通即可,”刘绩急忙说道,“凶手可以过去和那个文苑搭话,就说他想好了一首诗,但没带纸笔,让姓文的帮他写一下什么的。等文苑写完了,凶手再下毒杀他,除了可以使用强力,直接递一瓶下了毒的矿泉水给他也是可行的办法。”
                  “那么凶手是谁,你也知道了吗?”我的心放下了一半,轻轻地问道。
                  “能够完成这个手法的只有紧挨着死者的金晨和苏逸民两个人。在上游的比如说叶谦要到死者身边必须经过你和金晨而不被发现;在下游的比如唐蕾吧,她需要走过苏逸民接近文苑去下毒,又要赶在毒药发作之前避开苏逸民的眼目再回到她的位置,可能性微乎其微。”刘绩一副胸有成竹的模样,“当然金晨和苏逸民离开自己的位置去作案时,也有机会被你和唐蕾发现。但是飘拂的杨柳遮蔽了视线,你们能看到的只不过是一个模糊的身影。嫌犯只要来一个金蝉脱壳之计,脱下外衣挂在树枝上做个伪装,就可以轻轻巧巧避开你们前去行凶。”
                  “那么在两个嫌疑犯里,谁是真凶呢?就要看那首诗是他们当中谁写的了。表面看来,写那首诗的当然是金晨,因为古文教授绝不会犯下平仄的错误。但是第一,如果我是金晨,既然我想误导所有人认为死者是喝了毒酒而死的,我就不应该选择呆在他的上游,而有了在酒中下毒的嫌疑;第二,也是更关键的一点,在那首诗里,有一个十分明显,必须得到解释的矛盾存在:整首诗只有一个平仄错误!”


                  13楼2009-10-11 1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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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还记得刚上大学的时候,你偶然因人介绍加入了市里的诗词楹联协会,当你把自以为的得意之作拿出来展示时,却被人指出一大堆平仄错误的事吗?”
                    虽然看不到自己的脸色,但我能清楚感觉到脸上发烧的温度。这些无论如何也忘不了的糗事,即使无人提醒也会不时窜出来搅乱我的心绪,让我一遍遍温习当中的尴尬、无助以及羞辱。
                    “后来,你按照平仄规矩把以前的诗作都修改了一遍,你现在回答我,其中修改得最少的一首诗改动了多少地方?”
                    “那实在数不过来了。”我回过神来,“当时我根本不知平仄为何物,只凭意思随便写的诗,里面的错误能少得了吗?”
                    “要的就是你这句话!”刘绩一拍手掌,“古文教授自然不应该犯平仄错误,但一个不懂平仄的人写的诗里也不应该只有一处错误。你随便挑出一句:川中草木莫知秋,平平仄仄仄平平,完全合格!再看其他句子也是这样,总之除了第六句第六字犯了一个明显的错误,其他完全合乎规矩。”
                    “为什么会有这样的矛盾,解释其实很简单,教授不会无意犯错,却会有意嫁祸。这首诗,正是苏逸民所写。他刻意用幼稚的笔调写了一首诗,并故意写错一个字,好让人以为这首诗是不会平仄的学生写的。”刘绩一撇嘴,“太明显了不是?竟连你也看穿了。”
                    “你的意思是说苏老师是凶手?他有什么理由要杀一个素不相识的学生?”
                    “你不是说不用管动机吗?再说你怎么知道他和姓文的不认识?”刘绩不高兴了,嗓门高了八度,“也许姓文的捏有苏逸民的什么痛脚,要他帮他保研,而苏逸民想来个干净彻底的解决呢?如果是老师都不用怀疑,你直接让我在金晨、唐蕾里二选一得了!”
                    比口才十个我也不是刘绩的对手,只好明智地恭听他的教训。


                    14楼2009-10-11 1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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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动机不说了,证据也没有,那是警察的事儿。你让我做的不就是推理吗?一是从那首诗里推出凶手,二是解释杀人手法,我不都搞定了吗?”刘绩洋洋得意地翘起脚来,油黑发亮的皮鞋抖个不停。
                      听了刘绩的一番话,我这才意识到自己高兴得有些太早了:从结果来讲,这无疑是我的一场完胜,因为无论是杀人手法还是凶手的身份,他所推断的都与真相不合;但要让他心服口服,承认败北,中间却有极大的难处。现在想来,我那天在案发现场作出的推断,虽然合情合理,却并不是唯一适用于这个案子的解释。刘绩固然太过自信,但我也忽略了他说的这种可能。我不过赢在运气上比他胜了一筹——凶手的认罪说明在两种可能中我所推断的才是现实发生的——但是既然没有任何理由表明他的推理必然错误,也就无法证明我的推理一定正确了。
                      剩下还能够做点文章的也只有案发时那一阵子惨叫了。如果惨叫是凶手——照刘绩所说是苏逸民——伪装文苑的声音,在场这么多人,尤其有许多和他非常熟悉的人,没道理会听不出来。
                      但是单凭这一点理由也太过薄弱了,思来想去,为了不让这来之不易的胜利最后变成平局收场,我决定撒一个谎。
                      “其实你说的这种可能我也想到过。但是调查的结果把它否决了。”
                      “哦,”刘绩把翘着的脚放了下来,仿佛不经意似的问,“为什么呢?”
                      “因为警方找到了一位目击证人,那是,嗯,那是月池村的一位村民,当时他正在远处的山坡上放牛。牛埋头吃草,他也没什么事,就躺在草地上发呆。他说看到好几个人沿着溪流坐着也不知道干什么,就一直好奇地望着那里。虽然隔得太远看不清每个人都干了什么,但他可以肯定的是,在其中一个人发出惨叫倒下之前,那群人里没有人接近过他。”
                      “没有人靠近!那怎么会?”刘绩镇定的态度瞬间动摇了。
                      我这个临时的谎话编得毫不高明,刘绩居然这么轻易地相信了,由此也可以见得他根本就是一个纸上谈兵的不合格侦探。


                      15楼2009-10-11 1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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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然也或者那个村民事先被苏逸民收买了?说的全是谎言?”我故意引开他的注意力。
                        “打胡乱说!”刘绩“刷”的一下站起身,暴躁地转了个圈,“没有人靠近?没有人靠近!那我的方法就行不通了?”
                        “那也就是说,你是用另一条路子破的这案子?你想到了另一种毒杀的方法?”他终于意识到了这一点。
                        “不错。你还记得吗,我最初问你的是,凶手如何确保被害者一定会喝下毒酒?而你却回答我,凶手是用别的毒物毒杀了死者。就算道理说得通,实际上却是回避了我的问题。”
                        “现在你清楚题设了吧:文苑是喝了毒酒而死的,你可以把这个当成确定的事实。那么我再给你一个机会,请回答我,凶手是怎么做到这一点的?”我乘胜追击道。
                        当此情形,“再让我多想一想”这样的话,刘绩无论如何也说不出口,只是深锁着眉头,憋着一腔的怒气烦躁地跺着脚。
                        “那么这样吧,你已经说过了你的推理,我也说说我的想法好了。”我给了他个台阶下。
                        “好啊,我倒要听听你怎么说!”他一副准备找茬挑刺的样子。


                        16楼2009-10-11 1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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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们都试过讨厌一个人的感觉吧?就是那种说不出原因的反感、憎恨。很可能只是大街上碰到的一个陌生人,你和他没有任何交接,更谈不上仇怨,但就是这个陌生人的一举一动,却都让你不快,让你突然产生揍他一顿,或者更进一步的冲动。
                          这种冲动绝大多数情况下都止于冲动而已,因为这样的人在你的生活里往往只是不作停留的匆匆过客。但要是有这么一个让你讨厌,让你憎恶的人就像醒不了的恶梦一样反复纠缠你怎么办?
                          我就被这样一个人纠缠了二十年。文苑,这个该诅咒的名字,这个和我从幼儿园到大学一直是同学,从不肯离开我片刻的家伙!这个浅薄、无耻、妄自尊大、目中无人的混蛋!
                          从小到大,所有人都拿我和他相比,但不管什么事情,他都要压我一头。我曾经多么努力的学习,他平时总是在玩,考前随便温温书,成绩却比我好得多。我妈妈就是这个文苑的忠实崇拜者,“你看看人家文苑,要多向人家学呀”、“你要是有人家文苑一半好,我就心满意足了”,这样的话,我听得耳朵都起茧子了。成绩不如他,待人接物、为人处事不如他——那个gouri的就是人前一套,背后一套罢了——连长相、身高也要拿我和他比!身高我没有办法,但我长得再寒碜,难道还不如那个大头吗?
                          本想惹不起,躲得起,但这个家伙,明明成绩比我好,偏偏我上什么学校,他就上什么学校。无论我干什么,他就要来插一腿。说是好朋友,其实就是把我当跟班使唤,随时拿我的不足反衬他的高明。
                          后来我们一起进了蜀都大学中文系,他主修中国现当代文学,我就在古代文学上下功夫。我一心只想以后考个古代文学的硕士生,总可以把他甩掉了吧。
                          结果前些天他突然来找我,说也准备考研,但是要改考古代文学。我说你古代文学没什么基础,能考上吗?
                          “切!就凭哥们我的资质,要什么基础,到时候集中突击一两个月就尽够了!”他摇晃着脑袋恬不知耻地说。
                          好吧,我心想,你要这么牛,我也没有办法,那你就凭能耐去考呗。他却又腆着脸告诉我,说录取研究生那些教授们很有发言权,要先给他们留下好印象。他在叶谦教授的博客上看到他准备搞一个曲水流觞的诗会,就想让我预先写好几首诗给他,他到时好去显摆显摆。
                          这样的要求我当然应该拒绝的,但那小子他就是吃定了我,软磨硬泡地让我把诗给了他。
                          “怎么?听说你学古诗学了三年,就写成这个样子?”他临走之前却还嘲讽了我一番,“要把这些玩意说成是我写的,真是抬举你了。”
                          就是他这两句话,让我决定无论如何也要干掉他!
                          都已经交代完了。没什么要问的了吧?哦,你说那句诗我原来是怎么写的?牯牛,我写的句子是“日暖荒陂走牯牛”。他为什么要把牯牛改成犍牛?你问我,我问谁去!可能他觉得犍牛这个词更足以形容牛的健美肥壮吧。但那个白痴懂个屁?他根本不知道牯牛就是公牛的意思,而犍牛指的其实是阉过的公牛!


                          21楼2009-10-11 1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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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哪里会有这种事?就因为讨厌、看不惯,处处被压一头,就要杀人吗?太小题大做了吧!”刘绩抓住最后的机会发泄着不快。
                            “怎么就不会有呢?”
                            我笑而不言,在心里反驳道:“你在我面前盛气凌人、趾高气扬的时候,我都不知道有多少次想一刀宰了你呢!我比金晨幸运的,不过是及早的发现了你一个不如我的地方而已。”


                            22楼2009-10-11 1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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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流觞曲水真是超级浪漫勒~
                              话说平仄我还真是一丁点都不懂……飘走~


                              23楼2009-10-18 14: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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