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使用面积)+公摊面积
公摊面积=建筑面积×公摊系数
公摊系数=建筑总公摊面积÷建筑总建筑面积
套内建筑面积(使用面积)=套内使用面积+套内墙体面积+阳台面积
好了,解释一下上面的公式
1、套内使用面积,有个形象的说法叫“地毯面积”,简单说,就是把你家所有面积全铺上地毯,能铺多少面积的地毯,就是多少的套内使用面积。
2、套内墙体面积,套内墙体面积包括户型内部的分隔墙(按照投影面积全部计算),两户之间的分隔墙(按照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外墙(按照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三个部分。
3、阳台面积,封闭阳台按照全部面积计算,不封闭阳台按照一半面积计算(现在好像封不封都按全部算)。
4、公摊面积,建筑内的楼电梯间、消防通道、为本楼服务的配电房、水泵房等附属设施用房、外墙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这些全部计算为公摊面积。
“套内建筑面积(使用面积,就是我们签合同时候的那个面积数)”
套内建筑面积由三部分组成:
(1)套内使用面积:
A,卧室、起居室、餐厅、过道、厨房、卫生间、假层、厕所、储藏室、壁柜等分户门内面积的总和;
B,跃层住宅中的户内楼梯,按自然层数的面积总和计入使用面积;
C,不包含在结构内的烟囱、通风道、管道井,均计入使用面积。
(2)套内墙体面积:新建住宅各套之间的分割墙、套与公用建筑空间之间的分割墙,以及外墙(包括山墙),均为共用墙。共用墙体按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入套内墙体面积;非共用墙墙体水平投影面积全部计入套内墙体面积;内墙面装修厚度均计入套内墙体面积。
(3)阳台建筑面积:
A原设计的封闭式阳台,按其外围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建筑面积;
B,挑台(底阳台)按其底板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建筑面积;
C,凹阳台按其交战面积(含女儿墙墙体面积)的一半计入建筑面积;
D,半挑半凹阳台,挑出部分按其底板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建筑面积,凹进部分按其交战面积的一半计算建筑面积。
综上所述,
套内建筑面积=套内使用面积+套内墙体面积+阳台建筑面积。
商品房销售面积
商品房按“套”或“单元”出售,
商品房的销售面积即为购买房者所购买的套内或单元内建筑面积(以下简称内建筑面积)与应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之和。
销售者销售商品房,必须明示商品房的销售面积,并注明该商品房的套内建筑面积及应当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
商品房销售面积的标注单位应当为平方米。
商品房的销售面积与实际面积之差不得超过国家计量技术规范《商品房销售面积测量与计算》规定的商品房面积测量限差。
按套或者单元销售的商品房,各套或者各单元销售面积之和不得大于整幢商品房的实际总面积。
套内建筑面积
商品房的套内建筑面积是指成套商品房(单元房)的套内使用面积、套内墙体面积和阳台建筑面积之和。
套内建筑面积不等于地毯面积,完全属于买房人个人私有;
与套内使用面积相比,更能完事地反映买房人个人私有部分的产权。
套内建筑面积的计算公式为:
套内建筑面积=套内使用面积+套内墙体面积+阳台建筑面积
套内使用面积
套内房屋使用面积为套内房屋使用空间的面积,按以下规定计算:
(1)套内使用面积为套内卧室、起居室、过道、厨房、卫生间、贮藏间、壁柜等空间面积的总和;
(2)套内楼梯按自然层数的面积总和计入使用面积;
(3)不包括在结构面积只的套内烟囱、通风道、管道井均计入使用面积;
(4)内墙面装饰厚度计入使用面积。
套内墙体面积
套内墙体面积是指商品房各套内使用空间周围的维护或承重墙体所占的面积。
商品房的套内境况体分为共用墙及非共用墙两种。商品房套内墙体面积的计算法为:
(1)共用墙包括各套之间的分隔封墙,套与公用建筑空间投影面积的分隔墙以及外墙(包括山墙);共用墙体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入套内墙体面积。
(2)非共用墙墙体水平投影面积全部计入套内墙体面积。
套内阳台建筑面积按照《建筑面积计算规则》的规定,套内阳台建筑面积按阳台外围与房屋外墙之间的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其中:
(1)原设计的封闭式阳台,按其外围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建筑面积;
(2)挑阳台(底阳台)按其底板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建设筑面积;
(3)凹阳台按其净面积(含挡板墙墙体面积)的一半计算建筑面积;
(4)半挑半凹阳台,挑出部分按其底板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建筑面积,凹进部分按其净面积的一半计算建筑面积。
公用建筑面积
商品房公用建筑面积的分摊以幢为单位。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为每幢楼内的公用建筑面积。
与本幢楼房不相连的公用建筑面积不得分摊给本幢楼房的住户,由该幢楼各套商品房分摊;
为局部范围服务的公用建筑面积,
则由受益的各套商品房分摊。
各套商品房应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为每户分摊公用建筑面积之和。
公用建筑面积由两部分组成:
(1)大堂、公共门厅、走廊、过道、公用厕所、电梯前厅、楼梯间、电梯井、电梯机房、垃圾道、管道井、消防控制室、水泵房、水箱间、冷冻机房、消防通道、变电室、煤气调压室、卫星电视接收机房、空调机房、热水锅炉房、电梯工休息室、值班警卫室、物业管理用房以及其他为该建筑服务的专用设备用房;
(2)套(单元)与公用建筑空间之间的分隔墙以及外墙(包括山墙)墙体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
公用建筑面积=全幢建筑面积-全幢各套套内建筑面积之和-单独具备使用功能的独立使用空间的建筑面积(如地下车库、仓库、人防工程等)
另外,购房人所受益的其他非经营性用房,需要进行分摊的,要在销(预)售合同中写明房屋名称,需分摊的总建筑面积。
公用建筑面积不包括什么?
仓库、机动车库、非机动车库、车道、供暖锅炉房、用于人防工程的地下室、单独具备使用功能的独立使用空间、售房单位自营自用的房屋,以及为多幢房屋服务的警卫室、管理(包括物业管理)用房不计入公用建筑面积。
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如何计算
根据建设部《商品房销售面积计算及公用建筑面积分摊规则(试行)》规定,各套(单元)
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计算公式如下:
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各套套内建筑面积Ⅹ公用建筑面积分摊系数
公用建筑面积=整幢建筑的面积-各套套内建筑面积之和已作为独立使用空间(如租售的地下室、车棚、人防工程地下室)的建筑面积
公用建筑面积分摊系数=公用建筑面积/各套套内建筑面积之和
公摊面积多大为宜
公摊面积是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的简称。
它和套内建筑面积之和构成了一套商品房的建筑面积。
公摊面积过大,势必降低房屋的性价比;过小,则影响居住的舒适度。那么,公摊面积多大才适宜呢?一般来说,塔楼的公摊面积要大于板楼的公摊面积。
实践中,塔楼的公摊系数一般在0.18~0.26之间(也就是使用率在74%—
82%),而板楼的公摊系数则在0.14~0.16(也就是使用率在84%—86%)之间。
(而这个板楼的使用率还是在没有电梯的前提下算出来的)这也是一套房屋公摊面积的适“度”范围。
房屋使用率
使用率是房地产市场上一个约定俗成的参考指标,使用面积与建筑面积之
比,用百分数表示。使用率可以反映出商品房使用面积的大小,具有一定参考性。
板楼:80%(大约);塔楼75%(大约);写字楼70%(大约);商场65%(大约)。使用
率与人流量密切相关,人流量大的地方,使用率低。
房屋实用率
实用率是套内面积和建筑面积之比,大于使用率。
即实用率=套内面积/套内面积+分摊面积
这是开发商用来混淆视听的一种说法
而使用率是使用面积和建筑面积之比,
其中使用面积是墙到墙的面积,
就是生活中真正
用到的面积
PS
建筑面积=销售面积=公摊面积+套内面积
套内面积=外墙面积X0.5+使用面积+柱子、分隔墙面积X0.5
使用面积=墙到墙的面积,包括0.5倍的不封闭阳台和全部的封闭阳台面积
据了解,国家目前对于公摊面积方面暂时还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各个楼盘因为在自身的情况不同,在此方面也都具有差异性,据目前房地产市场上的操作经验,普通多层住宅楼,在没有地下设备用房、没有底层商铺、底层架空的情况下,公摊系数在10%-15%之间;带电梯的小高层住宅,公摊系数在17%-20%之间;高层住宅相对更高一些。
公摊的公用建筑面积=公摊系数×套内建筑面积。
反过来,
公摊系数=公摊面积÷套内面积,而套内面积=建筑面积-公摊面积。
需要注意的是,公摊系数不是以单户来计算,而是由整栋楼的公用建筑面积除以整栋楼的所有套内面积之和得出的。整栋楼的公用建筑面积,是由整栋建筑物的建筑面积扣除整栋建筑物各套(单元)套内建筑面积之和,再扣除已作为独立使用空间销售或出租的地下室、车棚及人防工程等建筑面积后得出。各套(单元)的套内建筑面积乘公用建筑面积分摊系数,即为购房者应合理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感谢关注!
公摊面积=建筑面积×公摊系数
公摊系数=建筑总公摊面积÷建筑总建筑面积
套内建筑面积(使用面积)=套内使用面积+套内墙体面积+阳台面积
好了,解释一下上面的公式
1、套内使用面积,有个形象的说法叫“地毯面积”,简单说,就是把你家所有面积全铺上地毯,能铺多少面积的地毯,就是多少的套内使用面积。
2、套内墙体面积,套内墙体面积包括户型内部的分隔墙(按照投影面积全部计算),两户之间的分隔墙(按照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外墙(按照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三个部分。
3、阳台面积,封闭阳台按照全部面积计算,不封闭阳台按照一半面积计算(现在好像封不封都按全部算)。
4、公摊面积,建筑内的楼电梯间、消防通道、为本楼服务的配电房、水泵房等附属设施用房、外墙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这些全部计算为公摊面积。
“套内建筑面积(使用面积,就是我们签合同时候的那个面积数)”
套内建筑面积由三部分组成:
(1)套内使用面积:
A,卧室、起居室、餐厅、过道、厨房、卫生间、假层、厕所、储藏室、壁柜等分户门内面积的总和;
B,跃层住宅中的户内楼梯,按自然层数的面积总和计入使用面积;
C,不包含在结构内的烟囱、通风道、管道井,均计入使用面积。
(2)套内墙体面积:新建住宅各套之间的分割墙、套与公用建筑空间之间的分割墙,以及外墙(包括山墙),均为共用墙。共用墙体按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入套内墙体面积;非共用墙墙体水平投影面积全部计入套内墙体面积;内墙面装修厚度均计入套内墙体面积。
(3)阳台建筑面积:
A原设计的封闭式阳台,按其外围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建筑面积;
B,挑台(底阳台)按其底板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建筑面积;
C,凹阳台按其交战面积(含女儿墙墙体面积)的一半计入建筑面积;
D,半挑半凹阳台,挑出部分按其底板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建筑面积,凹进部分按其交战面积的一半计算建筑面积。
综上所述,
套内建筑面积=套内使用面积+套内墙体面积+阳台建筑面积。
商品房销售面积
商品房按“套”或“单元”出售,
商品房的销售面积即为购买房者所购买的套内或单元内建筑面积(以下简称内建筑面积)与应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之和。
销售者销售商品房,必须明示商品房的销售面积,并注明该商品房的套内建筑面积及应当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
商品房销售面积的标注单位应当为平方米。
商品房的销售面积与实际面积之差不得超过国家计量技术规范《商品房销售面积测量与计算》规定的商品房面积测量限差。
按套或者单元销售的商品房,各套或者各单元销售面积之和不得大于整幢商品房的实际总面积。
套内建筑面积
商品房的套内建筑面积是指成套商品房(单元房)的套内使用面积、套内墙体面积和阳台建筑面积之和。
套内建筑面积不等于地毯面积,完全属于买房人个人私有;
与套内使用面积相比,更能完事地反映买房人个人私有部分的产权。
套内建筑面积的计算公式为:
套内建筑面积=套内使用面积+套内墙体面积+阳台建筑面积
套内使用面积
套内房屋使用面积为套内房屋使用空间的面积,按以下规定计算:
(1)套内使用面积为套内卧室、起居室、过道、厨房、卫生间、贮藏间、壁柜等空间面积的总和;
(2)套内楼梯按自然层数的面积总和计入使用面积;
(3)不包括在结构面积只的套内烟囱、通风道、管道井均计入使用面积;
(4)内墙面装饰厚度计入使用面积。
套内墙体面积
套内墙体面积是指商品房各套内使用空间周围的维护或承重墙体所占的面积。
商品房的套内境况体分为共用墙及非共用墙两种。商品房套内墙体面积的计算法为:
(1)共用墙包括各套之间的分隔封墙,套与公用建筑空间投影面积的分隔墙以及外墙(包括山墙);共用墙体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入套内墙体面积。
(2)非共用墙墙体水平投影面积全部计入套内墙体面积。
套内阳台建筑面积按照《建筑面积计算规则》的规定,套内阳台建筑面积按阳台外围与房屋外墙之间的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其中:
(1)原设计的封闭式阳台,按其外围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建筑面积;
(2)挑阳台(底阳台)按其底板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建设筑面积;
(3)凹阳台按其净面积(含挡板墙墙体面积)的一半计算建筑面积;
(4)半挑半凹阳台,挑出部分按其底板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建筑面积,凹进部分按其净面积的一半计算建筑面积。
公用建筑面积
商品房公用建筑面积的分摊以幢为单位。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为每幢楼内的公用建筑面积。
与本幢楼房不相连的公用建筑面积不得分摊给本幢楼房的住户,由该幢楼各套商品房分摊;
为局部范围服务的公用建筑面积,
则由受益的各套商品房分摊。
各套商品房应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为每户分摊公用建筑面积之和。
公用建筑面积由两部分组成:
(1)大堂、公共门厅、走廊、过道、公用厕所、电梯前厅、楼梯间、电梯井、电梯机房、垃圾道、管道井、消防控制室、水泵房、水箱间、冷冻机房、消防通道、变电室、煤气调压室、卫星电视接收机房、空调机房、热水锅炉房、电梯工休息室、值班警卫室、物业管理用房以及其他为该建筑服务的专用设备用房;
(2)套(单元)与公用建筑空间之间的分隔墙以及外墙(包括山墙)墙体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
公用建筑面积=全幢建筑面积-全幢各套套内建筑面积之和-单独具备使用功能的独立使用空间的建筑面积(如地下车库、仓库、人防工程等)
另外,购房人所受益的其他非经营性用房,需要进行分摊的,要在销(预)售合同中写明房屋名称,需分摊的总建筑面积。
公用建筑面积不包括什么?
仓库、机动车库、非机动车库、车道、供暖锅炉房、用于人防工程的地下室、单独具备使用功能的独立使用空间、售房单位自营自用的房屋,以及为多幢房屋服务的警卫室、管理(包括物业管理)用房不计入公用建筑面积。
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如何计算
根据建设部《商品房销售面积计算及公用建筑面积分摊规则(试行)》规定,各套(单元)
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计算公式如下:
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各套套内建筑面积Ⅹ公用建筑面积分摊系数
公用建筑面积=整幢建筑的面积-各套套内建筑面积之和已作为独立使用空间(如租售的地下室、车棚、人防工程地下室)的建筑面积
公用建筑面积分摊系数=公用建筑面积/各套套内建筑面积之和
公摊面积多大为宜
公摊面积是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的简称。
它和套内建筑面积之和构成了一套商品房的建筑面积。
公摊面积过大,势必降低房屋的性价比;过小,则影响居住的舒适度。那么,公摊面积多大才适宜呢?一般来说,塔楼的公摊面积要大于板楼的公摊面积。
实践中,塔楼的公摊系数一般在0.18~0.26之间(也就是使用率在74%—
82%),而板楼的公摊系数则在0.14~0.16(也就是使用率在84%—86%)之间。
(而这个板楼的使用率还是在没有电梯的前提下算出来的)这也是一套房屋公摊面积的适“度”范围。
房屋使用率
使用率是房地产市场上一个约定俗成的参考指标,使用面积与建筑面积之
比,用百分数表示。使用率可以反映出商品房使用面积的大小,具有一定参考性。
板楼:80%(大约);塔楼75%(大约);写字楼70%(大约);商场65%(大约)。使用
率与人流量密切相关,人流量大的地方,使用率低。
房屋实用率
实用率是套内面积和建筑面积之比,大于使用率。
即实用率=套内面积/套内面积+分摊面积
这是开发商用来混淆视听的一种说法
而使用率是使用面积和建筑面积之比,
其中使用面积是墙到墙的面积,
就是生活中真正
用到的面积
PS
建筑面积=销售面积=公摊面积+套内面积
套内面积=外墙面积X0.5+使用面积+柱子、分隔墙面积X0.5
使用面积=墙到墙的面积,包括0.5倍的不封闭阳台和全部的封闭阳台面积
据了解,国家目前对于公摊面积方面暂时还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各个楼盘因为在自身的情况不同,在此方面也都具有差异性,据目前房地产市场上的操作经验,普通多层住宅楼,在没有地下设备用房、没有底层商铺、底层架空的情况下,公摊系数在10%-15%之间;带电梯的小高层住宅,公摊系数在17%-20%之间;高层住宅相对更高一些。
公摊的公用建筑面积=公摊系数×套内建筑面积。
反过来,
公摊系数=公摊面积÷套内面积,而套内面积=建筑面积-公摊面积。
需要注意的是,公摊系数不是以单户来计算,而是由整栋楼的公用建筑面积除以整栋楼的所有套内面积之和得出的。整栋楼的公用建筑面积,是由整栋建筑物的建筑面积扣除整栋建筑物各套(单元)套内建筑面积之和,再扣除已作为独立使用空间销售或出租的地下室、车棚及人防工程等建筑面积后得出。各套(单元)的套内建筑面积乘公用建筑面积分摊系数,即为购房者应合理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感谢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