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实名靳海龙。
新时达,违法单方面变更本人工作岗位,单当面取消岗位约定的管理权限不让招人,本人入职offer是研发总监,离职证明却变更成了技术员。
违法单方面变更岗位、强迫离职欺诈不给补偿,还克扣合同工资。
我兑现了承诺进行完整工作交接,工作交接完电脑收走后不履行对应承诺。
我提的条件很宽松了,让他们二选一:
1、给我三个月工资离职补偿金当天走人。
2、我正常提主动离职一个月缓冲期后离职。
我一直以为跟新时达人事达成的妥协协议是当天完整交接后写个人原因离职,但离职证明日期写一个月后工资也再发一个月。谁知我完成工作交接后发现给我的离职证明直接写的当天,而且离职岗位还侮辱性地给我降到技术员,此时工作全交接上去了电脑也收走了。
悔地肠子都青了,直接要三个月工资补偿金多简单,当时顾及脸面居然给他们二选一,没想到我已经退了一步自己主动一个月提离职,这帮人还不满意,逼我再退一步当天立即走,我又退了一步当天完整交接后走,但没想到又得寸进尺欺诈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