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卫生健康委关于自治区级卫生监督机构改革有关事项的报告
国家卫健委综合监督局:
按照《宁夏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自治区本级机构改革涉及事业单位机构编制调整事项的通知》(宁编发〔2019〕12号)要求,自治区级卫生监督机构原“宁夏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局”撤销,人员分别划转到新成立的“宁夏卫生健康综合服务中心”和“宁夏医院评价指导服务中心”。
2019年9月11日,宁夏卫生健康综合服务中心挂牌成立,为自治区卫生健康委所属正处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核定事业编制38名、聘用编制2名,内设4个科室,主要承担职业卫生、放射卫生、医疗卫生、公共卫生等综合监督评价技术服务性工作,不再承担行政执法职责。9月17日,我委印发《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关于移交医疗卫生、放射诊疗、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和涉水产品生产企业行政执法职责的通知》(宁卫函发〔2019〕596号),将原“自治区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局”监督直管单位全部移交至属地监管。
按照改革要求,新成立的自治区卫生健康综合服务中心人员原持有的行政执法证和卫生监督员证已注销,已不具备卫生行政执法资格。为做好2020年国家随机监督抽查工作,避免自治区卫生健康综合服务中心人员被抽中继续执行年度国家随机监督抽查任务,现已在国家卫生监督信息报告系统中将原“自治区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局”相关人员信息卡更新为非卫生监督执法人员。
宁夏回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3月19日
国家卫健委综合监督局:
按照《宁夏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自治区本级机构改革涉及事业单位机构编制调整事项的通知》(宁编发〔2019〕12号)要求,自治区级卫生监督机构原“宁夏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局”撤销,人员分别划转到新成立的“宁夏卫生健康综合服务中心”和“宁夏医院评价指导服务中心”。
2019年9月11日,宁夏卫生健康综合服务中心挂牌成立,为自治区卫生健康委所属正处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核定事业编制38名、聘用编制2名,内设4个科室,主要承担职业卫生、放射卫生、医疗卫生、公共卫生等综合监督评价技术服务性工作,不再承担行政执法职责。9月17日,我委印发《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关于移交医疗卫生、放射诊疗、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和涉水产品生产企业行政执法职责的通知》(宁卫函发〔2019〕596号),将原“自治区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局”监督直管单位全部移交至属地监管。
按照改革要求,新成立的自治区卫生健康综合服务中心人员原持有的行政执法证和卫生监督员证已注销,已不具备卫生行政执法资格。为做好2020年国家随机监督抽查工作,避免自治区卫生健康综合服务中心人员被抽中继续执行年度国家随机监督抽查任务,现已在国家卫生监督信息报告系统中将原“自治区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局”相关人员信息卡更新为非卫生监督执法人员。
宁夏回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