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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热分户热计量收费到底可行吗?怎样才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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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国,水、电、燃气实施分户计量收费早已习惯。但是集中供热区域实行供热计量收费却一直有诸多争议。事实上,采暖按面积收费更常见,但分户计量收费方式也存在已久。国家相关部门在2000年便提出“分户计量”的改革方向,热费多少与用热多少直接挂钩。热作为一种商品,在市场经济体制下,用多少热交多少钱,似乎并无不妥。
那为什么供热计量改革始终难以推动呢?
有人指出,按热量计费,对于居住在老旧、保温效果不佳小区的中低收入人群来说,他们的供暖费用反而会因此大大增加,而这些房子大多是1998年房改启动前建成,分配时居民本身就没有选择权,让他们来承担增加的费用,有违公平。
由于供热一直有“保民生”的社会责任,传统的计费方式也存在着一定的“劫富济贫”倾向——保温效果好、耗能低的公共建筑,热费往往高于住宅。而一些老旧小区,保温效果差、能耗高,热费的收取率却较其他地区低一些。供热信息网了解到实质上,从公共建筑高额收取的热费,有不少正是补贴到了这些小区。如果按热量计费,这种补贴的基础或不复存在,热企的压力将会陡升。
对于部分热企来说,“多退少不补”的政策,使他们在推行热改的过程中难言积极——若按热量计费结算时低于按面积计费,热企要按热量使用情况收费;若按热量计费结算时高于按面积计费,热企只能收取按面积计费时的热费。
绝大多数业内人士认为,把热计量收费作为目标,逻辑、方向正确,关键问题在于如何计费。由于热具有传导性,不同户型、不同楼层、不同小区,热量的传导和散发状况千差万别,如何公平计费成为当前的一大难题。
中国工程院院士、国家能源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江亿:现行热计量改革很难解决公平问题
2002年开始的供热改革虽包括民营企业是否可以进入供热市场等讨论,但核心是把按面积计量改为按热量计量收费。当时的中国,有不少下岗人群和低收入群体,热费收缴率只有70%~80%。那时候供热企业主要是国企,甚至由国有事业单位负责城市供热,热费收不上来,供热企业就面临两难。
上世纪90年代末,哈尔滨热力公司有次收不上热费,一狠心停了那栋建筑的供暖。结果政府方面认为此举影响安定团结,热力公司负责人被撤职。这件事对供热行业触动非常大,说明不能随便关阀门,因为供热是保民生。供热企业一方面是企业,需要盈利、缴税,另一方面又得为社会保民生。当保民生和挣钱发生矛盾时,一定是优先保民生了。
分户计量需要改造管道系统。我国较早期建设的房屋,暖气管是垂直连接的,楼上楼下的暖气不可分。为了配合热计量,管道需要改为水平连接,一户一个阀门,当某户关闭阀门时,楼上楼下不受影响。
其次还要安装热表。2003年左右,多地开始安装热表,开辟出了一个新市场。例如,若北方地区有100亿平方米的采暖建筑,每户按100平方米计算,每安装一个热表大约要1000元,全国市场就能达到千亿元的规模。
最先提倡热计量的,实际上是国外节能环保界人士和国外的热计量企业。
热量会传导,没法完全算清账
不过,供热计量面临一个难题——热表与电表、水表、气表的计量区别非常大,热量能够通过墙体传到邻近房间,很难完全算清账。
中国主要的居住建筑是大型公寓,而供热的基本原理是,屋子散出多少热,暖气就补进多少热量,以维持室内温度不变。同一栋大楼里,楼顶把角位置会有三面甚至四面外墙,而中间的住户家可能只有一面或两面外墙。如果两户都是100平方米、同样维持20℃室温,楼顶把角消耗的热量可能是中间住户的三四倍。如果按热计量收费,一个冬天双方付出的费用差距或达两三千元。
此外,如果中间住户把暖气停了,由于上下左右的邻居开着暖气,比如均为20℃,中间住户家中的温度大概也能达到16~18℃。这样一来,中间住户一分钱不用交,但邻居消耗的热量却增加了。
因此,住户之间的隔墙是否需要加保温材料也曾引发过讨论。有人认为,隔墙也需要加保温材料,否则分户计量会不公平。
政府监管部门前官员:热计量收费脱离了中国实际
欧洲的分户计量以舒适型供热为主,而我国很长一段时间里采取的是苏联保障型供热模式,两者的供热系统设施不同。经过长期的建设,欧洲能够实现从低温到高温的调节控制,而我国的目标还在于保障最低温度达标。
北京市相关部门一位前官员在接受《中国经济周刊》记者采访时说,现在推进的分户计量,相当于我们用着欧洲的热计量技术,运行在苏联的供热系统上,本来就供热不足,分户计量促进行为节能将会大打折扣,“把热计量收费作为目标,逻辑与方向完全正确,但脱离了中国实际。”
行为节能潜力只占7%~10%
他认为,推进供热改革要分三步走。第一步要明确目的,即节能;第二步要弄清楚节能的百分尺,也就是节能空间在哪里;第三步是根据节能百分尺确定技术路线。
“北京市曾委托科研机构做了大量调查研究,结论是热量损耗主要由建筑的围护结构不保温造成,这部分有60%左右的节能潜力;其次是供热系统不节能,如管网的老旧、漏水等问题,这部分有30%~35%的节能潜力;行为节能在百分尺中只占7%~10%。”该前官员说,要节能,需要先从建筑的围护结构入手,其次是改善供热系统,最后才是行为节能。
目前,北京市老旧房屋的改造和供热系统的节能改造没有完成。
据悉,热改开始后,北京的策略是,把能做到的事情优先做起来,例如对楼栋进行热计量,内部按面积分摊。通过对楼栋计量,弄清楚建筑和供热企业的系统是否节能。
“当时的相关技术路线,第一是先公建、后居民,第二是先新建、后既有,第三是先改造、后计量。”该前官员说,北京相关部门为此做了大量工作,包括抓资源整合,把锅炉更新为现代化锅炉,做系统改造和老旧房屋节能改造等。
经过一系列工作,北京市居民采暖耗能水平大大降低,31个大型供热中心能效从55%提升至85%~90%。“这些都跟计量没多少关系,但推进这些工作,实际为供热计量创造了好的条件。”
分户计量成本太大,得不偿失
欧洲建筑的内外保温做得很好,一户停止用热对邻居影响不大。但中国房屋的热传导性较高,一户停热可能会导致其他住户温度降低1℃,而停热的这户实际还能保持一定温度。为了保证其他住户的室温达标,供热公司反而需要加大供热力度。
该前官员认为,完全的公平很难做到,不公平的现象是热计量无法解决的。
此外,热计量还涉及到成本问题。
该前官员说,据他们计算,分户热计量每年每平方米要增加三四元的投入,而这部分费用由谁承担成为难题。而且,这些成本的投入与节能效益相比并不一定划算。“据我所知,北欧的计量就是分楼栋计量,分户计量成本太大,得不偿失。”
此前,国家要求新建住宅必须具备分户热计量条件,但执行效果并不好。
据了解,有部分开发商的分户热计量设施建设难以保证质量,甚至存在验收通过后拆除热表的现象,政府部门的监管工作也未完全到位。
“让开发商承担分户热计量的工程建设,他们必然希望节省成本,购买热表首先考虑价格,而不管事后能否正常运行。在这种情况下,供热企业执行分户计量就十分被动。所以,体制也应该改变,应该由开发商支付费用,供热企业负责相关建设,在山东等地就是这么实践的。”该前官员说。
他介绍,事实上,在部分达到分户计量收费条件的地方或小区,难以推动的原因在于,居民、开发商等多方受益,但供热公司却被排除在外,供热公司恰恰要为此增加大量成本,因此不愿推动。
部分居民对公摊区域也要缴纳热费表示不满。
供热公司:分户计量是否节能企业说法不一
在热企看来,分户计量收费要求硬件设施和相关政策的细化都得做到位,但自己作为分户计量的主要参与者,又时常很被动。
据悉,在大部分地区,分户计量相关设施的建设过程中,热企很少有发言权。若管道安装不合理,热企只能提出建议,采纳与否由开发商决定。
另一方面,供热由福利转向市场化需逐步实施,在燃料费等费用上涨而热价未涨的情况下,热企既要自负盈亏,又要做公共事业,面临两难。
据北京某热企介绍,在当前技术条件下,尤其是热改推行后的新建住宅,如果仅为满足分户计量,是可以做到的。“但分户计量不等于分户计量收费,热计量只是一个参考。物价部门审批的热价,定价标准仍以面积收费为基础。”
上述热企认为,分户计量理论上可以节能,但他们的实际感受是节能效果不明显。“这一研究课题很有意义,但眼下不能解决企业的实际问题。”而中部省份的另一家热企认为,分户计量收费是一种切实可行的政策,且用户的“行为节能”起到不小的作用。
这家中部省份热企2008—2018年10个采暖期结算情况显示,约70%的用热户实现了节能节支。实现节能节支的用户中,约1/3在整个采暖期单位面积的耗能量比节能建筑规定的供暖耗能量指标还要节能30%,“这部分节能我们认为是用户的‘行为节能’”。该热企介绍,同类型的居民建筑按计量收费比按面积收费节能20%以上。
这家中部省份热企负责人认为,分户计量可以促使用户的节能意识转变为节能行为。“根据我们的经验,大部分居民每年每户可减少300多元的热费支出,有的用户热费节约甚至超过千元。”
他介绍,从全国来看,计量热价水平差别很大,有些城市的计量热价过低,在“多退少不补”政策下,用户没有节能却可以省钱,供热单位付出了“额外”劳动,供暖收入却大幅减少,挫伤了供暖单位开展分户计量的积极性;有些城市计量热价过高,甚至有的城市大面积出现分户计量用户的采暖费高于按面积热价收费用户,挫伤了热用户节能的积极性。
此外,计量收费还存在很多难题,比如公摊部分的计量热费。
上述北京热企称,热费的公摊类似于买房公摊,“我们的解释工作主要基于数字,更多的是解释概念,如果真弄出一套公式,业主可能更不好理解。而且,一旦完全公开计量数据,不同小区、住户就可能有差异,这个差异很难解释清楚,弊大于利。”
在热费公摊的实际操作过程中,该热企发现,不少楼盘的地下室、车库也安装了暖气片。“地下室一般是谁在使用呢?不一定是业主,也不是热企。”...转自:《中国经济周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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