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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外包因疫情员工不能上岗,单位将其退回合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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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阜阳来沪务工人员张先生近日拨打解放日报·上观新闻热线63523600,自称是上海某车辆配件厂的劳务外包工,工种是为流水线上料。张先生因居家隔离暂时无法上岗,遂被该配件厂退回到了劳务外包公司。
张先生有老乡是劳务派遣工,据老乡讲,其用工单位已明确不会因疫情将他们退回劳务派遣公司。张先生问:劳务外包与劳务派遣两者有啥区别?车辆配件厂将在居家隔离的劳务外包工退回合规吗?
解放日报·上观新闻记者将张先生的问题转交给了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解答如下:http://www.ok12333.com/
一、劳务外包与劳务派遣两者概念不同
服务(业务)外包是单位根据自身需要将运营工作中的部分或全部项目外包出去,由专业组织或机构进行运作,以实现降本增效的一种经营形式。其内容包括物流、采购、人力资源、财务会计、客户服务等。劳务外包也是属于服务(业务)外包的一种。
根据《劳动合同法》,劳务派遣是劳务派遣单位(简称用人单位)与派遣员工(即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后,再与实际用工单位(简称用工单位)签订劳务派遣协议,将派遣员工派遣至用工单位工作,由用工单位负责提供劳动条件并指挥、管理派遣员工。
劳务派遣单位要依法取得劳务派遣许可,并遵守劳动法律相关规定,比如只能在临时性、辅助性、替代性岗位上派遣劳动者,派遣人数不得超过用工单位用工总量的10%等。
二、两者法律关系完全不同
劳务外包和劳务派遣是两种完全不同的法律关系,他们的主要区别在于:
1、法律适用不同。劳务外包行为由民法、合同法调整,劳务派遣行为由劳动合同法调整。
2、管理权归属不同。同样是对劳动者的指挥、管理,在劳务外包过程中由外包单位负责,在劳务派遣过程中则由用工单位负责。
3、合同的内容和形式不同。在劳务外包过程中,发包单位(用工单位)与外包单位签订民事协议,其重要内容与工作成果相关。外包单位再根据需要,自行招用劳动者组织生产。而在劳务派遣过程中,劳务派遣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与用工单位签订劳务派遣协议,三者形成三方法律关系,劳务派遣协议中重要内容与人员管理相关。
三、两者同样适用“疫情防控期间本市稳就业”规定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表示,本市外包企业招用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同样要适用《劳动合同法》规定。同样适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2月9日《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本市稳就业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沪人社就(2020)52号】关于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规定:“对因疫情导致劳动者暂不能返岗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不得解除劳动合同或退回劳务派遣用工。”
疫情当前,外包企业要积极探索稳定劳动关系的途径和方法,对采取相应措施后仍需要减员的,要依法而不能随意解除、终止与劳动者的劳动关系。http://www.ok12333.com/


1楼2020-05-06 10:26回复